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宠儿 作者:托妮·莫里森 内容简介 黑人女奴塞丝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庄园逃到自由州俄亥俄,奴隶主一路循踪追来。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命运,塞丝决然杀了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 十八年后,宠儿还魂,重返人间,同塞丝、塞丝的女儿,以及塞丝的情人保罗生活在同一幢房子里。她不但加倍向母亲索取爱,还纠缠和引诱保罗,甚至不择手段地要摧毁母亲的生活。 ☆ 宠儿是我的姐姐。我就着妈妈的奶水吞下了她的血。 ☆ 宠儿是我的女儿。我以前没有时间解释,因为那事必须当机立断。 ☆ 我是宠儿,她是我的。现在,我在这所房子里找到了她。我再也不会失去她了 序 那本来不是我的子民, 我要称为我的子民; 那本来不是我的宠儿, 我要称她为宠儿。 —《新约·罗马书》9:25 序 一九八三年,我丢掉了工作——或者说辞去了工作。或丢掉,或辞去,其实两者兼有。无论如何,我改做兼职已经有一阵子了,一周去一次出版社,部分工作内容是写信、打电话和开会;其余时间则在家里编稿子。 离职是个好主意,理由有二。其一,我已经写了四部小说,所有人都清楚写作是我的主要工作。优先次序的问题——一个人怎么能同时编辑和写作——在我看来,既奇怪又可以想见;这就好像“一个人怎么能既教书又创作?”“一名画家、雕塑家或者演员怎么能既干自己的工作又指导别人呢?”不过在许多人看来,这种编辑加写作的组合是相互冲突的。 第二个理由没有第一个那么暧昧。我编辑的图书没有挣到大钱,尽管那时候的“大钱”和今天的大钱不是一个概念。我的作者阵容在我看来十分壮观:才华横溢的作家[托尼· 凯德· 班巴拉(ToniCade Bambara)、朱恩· 乔丹(June Jordan)、盖尔· 琼斯(GayleJones)、露西尔· 克利夫顿(Lucille Clifton)、亨利· 仲马(HenryDumas)、列昂· 福雷斯特(Leon Forrest)];有独到见解、掌握第一手研究资料的学者[威廉· 辛顿(William Hinton)的《神幡》(ShenFan)、伊凡·范塞蒂玛(Ivan Van Sertima)的《他们在哥伦布之前到来》(They Came Before Columbus)、卡伦·德克劳(Karen DeCrow)的《男性至上主义者审判》(Sexist Justice)、钦韦祖(Chinweizu)的《西方和我们》(The West and the Rest of Us)];急于创造记录的公众人物[安吉拉· 戴维斯(Angela Davis)、穆罕迈德· 阿里(Muhammad Ali)、休伊· 牛顿(Huey Newton)]。我每发现一本我认为需要做的书,都能找到作者来写。我的热情引起一些人的兴趣,却为另一些人所忽略,这都反映在无关紧要的销售数字上。我也许错了,但即便是在20 世纪70 年代末,寻找畅销作者的重要性仍然超过了编辑书稿或扶持不知名和过了气的作者。不用说,我说服自己,应该像一名成熟的作家一样生活了:靠版税谋生,专事写作。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来自哪本漫画书,但是被我掠美了。 终于做完了最后一天的工作;几天之后,我坐在我家门前伸进哈得逊河的码头上,开始感到急躁,而不是预期中的平静。我把我所有的问题筛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新的或者紧迫的问题。我想象不出是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在搅扰这如此完美的一天,眼前的河流是如此宁静。我没有任何议事日程,就算电话响了我也听不见。然而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像匹小马一样在我胸膛里驰踏而去。我回到家里细细品味这种忧虑甚至恐慌。我知道恐惧的滋味;这次不一样。然后我就豁然开朗了:我感到幸福,享受着从来没有过的自由。这种感觉太离奇了。不是狂喜,不是满足,不是过度的欢愉或成就感。是纯粹的喜悦,一种确定的对游手好闲的预期。进入《宠儿》。 我回头想,是思想解放的冲击令我想去探究“自由”对女人可以意味着什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辩论风起云涌:同工同酬,同等待遇,进入职场、学校……以及没有耻辱的选择。是否结婚。是否生育。这些想法不可避免地令我关注这个国家的黑人妇女不同寻常的历史——在这段历史中,婚姻曾经是被阻挠的、不可能的或非法的;而生育则是必须的,但是“拥有”孩子、对他们负责—换句话说,做他们的家长——就像自由一样不可思议。在奴隶制度的特殊逻辑下,想做家长都是犯罪。 这个想法太迷人了,但是深究细察把我彻底淹没了。如何召集能够表现这种逻辑所激发的智慧和残忍的人物,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直到我记起我工作时曾经出版过的一本书。《黑人之书》(TheBlack Book)中的一张剪报概述了玛格丽特· 加纳的故事:她是一个逃脱奴隶制的年轻母亲,宁可杀害自己的一个孩子(也企图杀死其余几个,未遂)也不愿让他们回到主人的庄园去,因而遭到逮捕。她于是成为反抗《逃亡奴隶法》——该法律规定可以强行将逃亡奴隶归还主人——斗争中的一个著名案例。她的神志清醒和缺乏悔意吸引了废奴主义者和报纸的注意。她的确是“一根筋”,而且从她的见解可以判断出,她有这种智慧、这种残忍,以及甘冒任何危险争取在她看来必需的自由的意愿。 历史中的玛格丽特· 加纳令人着迷,却令一个小说家受限,给我的发挥留下了太少的想象空间。所以我得发明她的想法,探索历史语境中真实的潜台词,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史实,这样才能将她的历史与自由、责任以及妇女“地位”等当前问题联系起来。女主人公将表现对耻辱和恐惧不加辩解的坦然接受;承担选择杀婴的后果;声明自己对自由的认识。奴隶制强大无比,黑人在其中无路可走。 邀请读者(和我自己一起)进入这被排斥的情境(被隐藏,又未完全隐藏;被故意掩埋,但又没有被遗忘),就是在高声说话的鬼魂盘踞的墓地里搭一顶帐篷。 我坐在门廊的秋千座上摇晃着,看巨大的石头堆积起来,承受河水偶起的波浪。石头上面是一条穿过草坪的小路,到树丛庇荫下的一个硬木露台那里就断了。 她从水里走出来,爬上石头,倚靠在露台上。漂亮的帽子。 所以,她从一开始就在那里,除了我,所有人(书中人物)都知道——这个句子后来变成了“房子里的女人们知道”。故事里最核心的人物应该是她,被杀害的人,而不是那杀人的人,是失去了一切而且完全没有发言权的人。她不会在外面游荡;她必须进入房子。一座真正的房子,不是一间小木屋。一座有地址的房子,自由黑奴们独自居住的房子。这座房子没有厅,进入它或进入小说都没有“铺垫”。我希望读者遭到绑架,被无情地扔进一个陌生的环境,这是与书中人物分享经历的第一步——如他们,从一个地方被抢到另一个地方,从任何地方被抢到任何另一个地方,没有准备,猝不及防。 给这座房子命名很重要,但是要与“甜蜜之家”或其他庄园命名的方式不一样。不应该有形容词暗示它的舒适、宏伟,或宣称它不久前还是一座贵族的大宅。只有门牌号来标志这座房子,同时它将与一条街道或一座城市区分开来——也与周围其他黑人的房子区分开来;这让它有一丝暗含的优越和骄傲,自由黑奴们会因拥有自己的地址而感到的骄傲。不过这座房子有自己的个性——我们称之为 “闹鬼”,因为它的个性是喧嚣。为了让奴隶生活经验更为亲近,我希望能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而又频频失控的感觉贯穿始终;日常生活的秩序和平静将遭到粗暴破坏,让位于饥渴的死者制造的混乱;遗忘的巨大努力将受到绝地求生的记忆的威胁。将奴隶制还原成一种个人体验,语言决不能成为障碍。 我苦心经营着那个码头上的瞬间、欺骗的河流、对可能性的直觉、猛烈的心跳、孤独、危险。还有那个戴着漂亮帽子的姑娘。然后聚焦。 第一部 一百二十四号充斥着恶意。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房子里的女人们清楚,孩子们也清楚。多年以来,每个人都以各自的方式忍受着这恶意,可是到了一八七三年,塞丝和女儿丹芙成了它仅存的受害者。祖母贝比·萨格斯已经去世,两个儿子,霍华德和巴格勒,在他们十三岁那年离家出走了——当时,镜子一照就碎(那是让巴格勒逃跑的信号);蛋糕上出现了两个小手印(这个则马上把霍华德逼出了家门)。两个男孩谁也没有等着往下看:又有一锅鹰嘴豆堆在地板上冒着热气;苏打饼干被捻成碎末,沿门槛撒成一道线。他们也没有再等一个间歇期,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的风平浪静。没有。他们当即逃之夭夭——就在这座凶宅向他们分别施以不能再次忍受和目睹的侮辱的时刻。在两个月之内,在残冬,相继离开他们的祖母贝比·萨格斯,母亲塞丝,还有小妹妹丹芙,把她们留在蓝石路上这所灰白两色的房子里。当时它还没有门牌号,因为辛辛那提还没扩展到那儿呢。事实上,当兄弟俩一个接一个地把被子里的棉絮塞进帽子、抓起鞋子,偷偷逃离这所房子用来试探他们的活生生的恶意时,俄亥俄独立成州也不过七十年光景。 贝比·萨格斯连头都没抬。她是在病榻上听见他们离去的,但这并非她躺着一动不动的缘故。对她来说,孙子们花了这么长时间才认识到蓝石路上这所房子的与众不同,倒真是不可思议。悬在生活的龌龊与死者的刻毒之间,她对生或死都提不起兴致,更不用说两个出逃的孩子的恐惧心理了。她的过去跟她的现在一样——难以忍受。既然她认识到死亡偏偏不是遗忘,她便用残余的一点精力来玩味色彩。 “给我来点儿淡紫,要是你有的话。要是没有,就粉红吧。” 塞丝就用一切来满足她,从布料到自己的舌头。如果你对色彩有所奢望,那么俄亥俄的冬天就尤其不堪忍受。只有天空有戏可唱,要把辛辛那提的地平线算作生活的主要乐趣,那简直是乱弹琴。于是,塞丝和女儿丹芙为她做了她们力所能及、而且为房子所允许的一切。她们一起针对那里的暴行进行了一场敷衍塞责的斗争;同倒扣的泔水桶、屁股上挨的巴掌,以及阵阵的酸气作斗争。因为她们就像知道光的来源一样明晓这些暴行的来源。 兄弟俩出走不久,贝比·萨格斯就去世了,无论对他们的还是她自己的离去都兴味索然。随即,塞丝和丹芙决定召唤那个百般折磨她们的鬼魂,以结束这场迫害。也许来一次对话、交换一下看法什么的会管用,她们想。于是她们手拉着手,说道:“来吧。来吧。你干脆出来吧。” 碗柜向前进了一步,可是别的东西都没动。 “肯定是贝比奶奶在拦它。”丹芙说。她十岁了,仍然在为贝比·萨格斯的去世而生她的气。 塞丝睁开眼睛。“我不信。”她说。 “那它怎么不出来?” “你忘了它有多小,”妈妈说,“她死的时候还不到两岁呢。小得还不懂事。小得话都说不了几句。” “也许她不愿意懂事。”丹芙道。 “也许吧。但只要她出来,我就会对她讲清楚。”塞丝放开女儿的手,两人一齐把碗柜推回墙边。门外,一个车夫把马抽打得飞跑起来——当地居民路过一百二十四号时都觉得有这必要。 “这么小的小孩,魔法可真够厉害的。”丹芙说。 “不比我对她的爱更厉害。”塞丝答道,于是,那情景登时重现。那些未经雕凿的墓石凉意沁人;那一块,她挑出来踮着脚靠上去,双膝像所有墓穴一样敞开。它像指甲一样粉红,遍布晶亮的颗粒。十分钟,他说。你出十分钟我就免费给你刻。 七个字母(即Beloved,意为“心爱的人”,本书译作“宠儿”。)十分钟。再出十分钟她也能得到“亲爱的”么?她没想到去问他,而这种可能至今仍困扰着她——就是说,付出二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她就能让他在她的宝贝的墓碑上把整句话都刻上,刻上她在葬礼上听见牧师说的每个字(当然,也只有那么几个字值得一说):亲爱的宠儿。但是她得到和解决的,是关键的那个词。她以为那应该足够了:在墓石中间与刻字工交媾,他的小儿子在一旁观看着,脸上的愤怒那么苍老,欲望又如此新鲜。那当然应该足够了。再有一个牧师、一个废奴主义者和一座人人嫌恶她的城市,那也足以回答了。 只想着自己灵魂的安宁,她忘记了另一个灵魂:她的宝贝女儿的亡灵。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婴儿会心怀这么多的愤懑?在石头中间,在刻字工的儿子眼皮底下与人苟合还不够。她不仅必须在那因被割断喉咙的婴儿的暴怒而瘫痪的房子里度日,而且她紧贴着缀满星斑的曙色墓石、双膝墓穴般敞开所付出的十分钟,比生命更长,更活跃,比那油一般浸透手指的婴儿的鲜血更加脉动不息。 “我们可以搬家。”有一次她向婆婆建议。 “有什么必要呢?”贝比·萨格斯问。“在这个国家里,没有一座房子不是从地板到房梁都塞满了黑人死鬼的悲伤。我们还算幸运,这个鬼不过是个娃娃。是我男人的魂儿能回到这儿来,还是你男人的能回来?别跟我说这个。你够走运的。你还剩了三个呢。剩下三个牵着你的裙子,只有一个从阴间过来折腾。知足吧,干吗不呢?我生过八个。每一个都离开了我。四个给逮走了,四个被人追捕,到头来呀,我估计,个个儿都在谁家里闹鬼呢。”贝比·萨格斯揉着眉毛。“我的头一胎。想起她,我只记得她多么爱吃煳面包壳。你比得了吗?八个孩子,可我只记得这么点儿。” “你只让自己记得这么点儿。”塞丝这样告诉她,然而她自己也面临着同一个难题——那可是个大活人哪——儿子们让死的那个赶跑了,而她对巴格勒的记忆正迅速消失着。霍华德好歹还有一个谁也忘不了的头型呢。至于其余的一切,她尽量不去记忆,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安全的。遗憾的是她的脑子迂回曲折,难以捉摸。比如,她正匆匆穿过一片田地,简直是在奔跑,就为尽快赶到压水井那里,洗掉腿上的春黄菊汁。她脑子里没有任何别的东西。那两个家伙来吃她奶水时的景象,已经同她后背上的神经一样没有生命(背上的皮肤像块搓衣板似的起伏不平)。脑子里也没有哪怕最微弱的墨水气味,或者用来造墨水的樱桃树胶和橡树皮的气味。什么也没有。只有她奔向水井时冷却她脸庞的轻风。然后她用破布蘸上压水井的水,泡湿春黄菊,头脑完全专注于把最后一滴汁液洗掉——由于疏忽,仅仅为了省半英里路,她抄近道穿过田野,直到膝盖觉得刺痒,才留意野草已长得这么高了。然后就有了什么。也许是水花的飞溅声,被她扔在路上的鞋袜七扭八歪的样子,或者浸在脚边的水洼里的“来,小鬼”;接着,猛然间,“甜蜜之家”到了,滚哪滚哪滚着展现在她眼前,尽管那个农庄里没有一草一木不令她失声尖叫,它仍然在她面前展开无耻的美丽。它看上去从来没有实际上那样可怖,这使她怀疑,是否地狱也是个可爱的地方。毒焰和硫磺当然有,却藏在花边状的树丛里。小伙子们吊死在世上最美丽的梧桐树上。这令她感到耻辱——对那些美妙的飒飒作响的树的记忆比对小伙子们的记忆更清晰。她可以企图另作努力,但是梧桐树每一次都战胜小伙子们。她因而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 洗掉最后一滴春黄菊汁,她绕到房子前面,一路上将鞋袜拾起来。好像是为了进一步惩罚她糟糕的记忆,在不到四十英尺远的门廊台阶上,赫然坐着保罗·D——“甜蜜之家”的最后一个男人。虽然她永远不可能把他的脸跟别人的搞混,她还是问道: “那是你吗?” “还没死的那个。”他站起来,微笑道,“你过得怎么样,姑娘,除了脚还光着?” 她也笑了,笑得轻松而年轻。“在那边把腿弄脏了。春黄菊。” 他扮了个鬼脸,好像在尝一勺很苦的东西。“我听着都难受。从来都讨厌那玩意儿。” 塞丝团起袜子,塞进衣袋。“进来吧。” “门廊上挺好,塞丝。外边凉快。”他重新坐下,知道自己心中的热望会从眼里流露,便转头去望路另一侧的草地。 “十八年了。”她轻声说。 “十八年。”他重复道,“我敢发誓我每一年都在走。不介意我跟你搭伴吧?”他冲着她的脚点点头,开始解鞋带。 “想泡泡吗?我去给你端盆水。”她走近他,准备进屋。 “不,不用。不能宝贝脚丫子。它们还有好多路要走哩。” “你不能马上就走,保罗·D。你得多待一会儿。” “好吧,反正得看看贝比·萨格斯。她在哪儿?” “死了。” “噢不。什么时候?” “到现在八年。快九年了。” “遭罪吗?但愿她死得不遭罪。” 塞丝摇了摇头。“轻柔得像奶油似的。活着才遭罪呢。不过你没见到她真遗憾。是专为这个来的吗?” “那是一部分原因。再有就是你。可说老实话,我如今什么地方都去。只要能让我坐下,哪儿都行。” “你看起来挺好。” “见鬼。只要我感觉坏,魔鬼就让我看起来好。”他看着她,“坏”这个词说的是另一个意思。 塞丝笑了。这是他们的方式—从前的。无论嫁给黑尔之前还是之后,所有“甜蜜之家”的男人都温柔地、兄弟般地与她调情,那样微妙,你只能去捕捉。 除了多出一大堆头发和眼睛里的期待,他看上去还是在肯塔基时的那副模样。核桃色的皮肤;腰板笔直。一个面部僵硬的男人,这么愿意微笑、激动,这么愿意和你一道悲伤,真是令人惊奇。好像你只消引起他的注意,他就立即产生和你一样的情感。一眨眼的工夫,他的脸似乎就变了——里面蕴藏着活力。 “我不是非打听他不可,对吧?假如有的说,你会告诉我的,是不是?”塞丝盯着自己的脚,又看见了梧桐树。 “我会告诉你。我当然会告诉你。我现在知道的不比当时多一丁点儿。”搅乳机的事除外,他想,而你又并不需要知道那个。“你必须认为他还活着。” “不,我想他死了。一厢情愿又不能让他活命。” “贝比·萨格斯怎么想的?” “一样。可要是听她的话,她所有的孩子还都死了呢。口口声声说什么她感觉到每一个都在某一天某一时辰走了。” “她说黑尔什么时候走的?” “一八五五年。我孩子出生的那天。” “你生下了那个孩子,是吧?从来没想过你能成功。”他咯咯地笑了,“怀着孩子逃跑。” “没办法。等不下去了。”她低下头,像他一样想,她的成功是多么不可思议呀。还有,如果没有那个找天鹅绒的姑娘,她绝对做不到。 “而且全靠你自己。”他为她感到骄傲,也有些不快。骄傲的是她挺下来了;不快的是她始终没有需要黑尔,也没有需要他。 “差不多全靠我自己。并不全靠我自己。一个白人姑娘帮了我的忙。” “那么她也帮了她自己,上帝保佑她。” “你可以在这儿过夜,保罗·D。” “你发邀请的声音听起来可不够坚决啊。” 塞丝越过他的肩膀瞥了一眼关着的门。“噢,我可是诚心诚意的。只是希望你别介意我的房子。进来吧。跟丹芙说说话,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保罗·D把两只鞋子拴在一起搭到肩膀上,跟着她进了门。他径直走进一片颤动的红光,立时被那红光当场罩住。 “你有伴儿?”他皱着眉头,悄声问。 “时有时无吧。”塞丝说。 “我的上帝啊。”他退出门,直退到门廊,“你这儿的邪恶是哪一种?” “它不邪恶,只是悲伤。来吧。走过来。” 这时,他开始仔细地端详她。比刚才她一手提着鞋袜、一手提着裙子,两腿湿淋淋亮晶晶地从房后绕出来的时候端详得更仔细。黑尔的姑娘——铁的眼睛,铁的脊梁。在肯塔基他从来没见过她的头发。她的脸尽管比上次见面时多经了十八年风雨,现在却更柔和。是因为头发。一张平静得无须抚慰的脸;那张平静的脸上与她皮肤同色的虹膜,让他不时想起一副仁慈的挖空了眼睛的面具。黑尔的女人。年年怀孕,包括她坐在炉火旁告诉他她要逃走的那一年。她的三个孩子已经被她塞进别人的大车,随着一车队的黑人过了河。他们将留在辛辛那提附近黑尔的母亲那里。在那间小木屋里,尽管靠火这样近,你甚至能闻到她裙子里的热气,她的眼里还是没有映出一丝光芒。它们就像两口深井,让他不敢凝视。即使毁掉了,它们仍需要被盖上,遮住,标上记号,警告人们提防那空虚所包含的一切。所以她开口的时候他就把目光投向火,因为她的丈夫不在那里听她诉说。加纳先生死了,他的太太脖子上又长了一个甘薯那么大的包,不能讲话。她挺着大肚子,尽量靠近火堆,倾诉给他,保罗·D,“甜蜜之家”的最后一个男人。 农庄上的奴隶一共有六个,塞丝是他们中唯一的女性。加纳太太哭得像个孩子似的卖掉了保罗·D的哥哥,以偿还刚一守寡就欠下的债务。然后“学校老师”来了,收拾了这副烂摊子。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就是再毁掉三个“甜蜜之家”的男人,抠掉塞丝眼中的闪亮的铁,只留下两口不反射火光的深井。 现在铁又回来了,可是有了那张因头发而柔和的脸,他就能够信任她,迈进她的门,跌入一片颤动的红光。 她说得对。是悲伤。走过红光的时候,一道悲伤的浪头如此彻底地浸透了他,让他想失声痛哭。桌子周围平常的光亮显得那么遥远;然而,他走过去了——没有流泪,很幸运。 “你说她死得很轻柔。轻柔得像奶油似的。”他提醒她。 “那不是贝比·萨格斯。”她说。 “那是谁呢?” “我的女儿。跟两个男孩一起先送走的那个。” “她没活下来?” “没有。我现在就剩下逃跑时怀的那个了。儿子也都走了。他们俩正好是在贝比·萨格斯去世之前出走的。” 保罗·D看着那个用悲伤浸透他的地方。红光消散了,可是一种啜泣的声音还滞留在空气里。 也许这样最好,他想。一个黑人长了两条腿就该用。坐下来的时间太长了,就会有人想方设法拴住它们。不过……如果她的儿子们走了…… “没有男人?就你自己在这儿?” “我和丹芙。”她说。 “你这样好么?” “我这样挺好。” 她觉察到他的疑惑,继续道:“我在城里一家餐馆做饭。还偷着给人做点针线活儿。” 这时保罗·D想起了那条睡裙,不禁哑然失笑。塞丝来“甜蜜之家”时只有十三岁,当时已经有铁的眼睛了。她是送给加纳太太的一件及时的礼物,因为加纳先生的崇高原则使太太失去了贝比·萨格斯。“甜蜜之家”的那五个男人看着这个新来的姑娘,决定不去碰她。他们血气方刚,苦于没有女人,只好去找小母牛泻火。然而,尽管事实上每个人为了夺得她完全可以把其他几个打倒,他们还是没去碰那个眼睛像铁的姑娘,所以她能够自己挑选。她挑了整整一年——漫长、难熬的一年,他们在草荐上翻来覆去,被有关她的梦苦苦纠缠。渴望的一年,强奸似乎成了生活唯一的馈赠。他们使克制成为可能,仅仅因为他们是“甜蜜之家”的男人——当其他农庄主对这个说法警觉地摇头时,加纳先生吹嘘的那几个人。 “你们都有奴隶,”他对他们说,“年纪轻的,上了岁数的,起刺儿的,磨洋工的。如今在‘甜蜜之家’,我的黑鬼个个都是男子汉。那么买的,也是那么培养的。个个都是男子汉。” “抱歉,加纳,不敢苟同。根本没有黑鬼男子汉。” “要是你自己胆小,他们就不是了。”加纳咧开嘴笑了,“可如果你自己是个男子汉,你就希望你的黑鬼也是男子汉。” “我可不乐意我的老婆周围尽是些黑鬼男子汉。” 这正是加纳酷爱和期待的反应。“我也不乐意,”他说道,“我也不乐意。”无论什么人,邻居、陌生人、小贩或是内兄弟,都得等一会儿才能领会这个意思。然后是一场激烈的争论,有时还要打上一架,但每次加纳遍体鳞伤、洋洋得意地回家时,他已再一次向人们表明了什么是真正的肯塔基人:勇敢和聪明得足以塑造和称呼他的黑鬼们为男子汉。 于是这就是他们:保罗·D.加纳,保罗·F.加纳,保罗·A.加纳,黑尔·萨格斯,还有狂人西克索。都是二十来岁,没沾过女人,操母牛,梦想强奸,在草荐上辗转反侧、摩擦大腿等待着新来的姑娘——黑尔用五年的所有礼拜天赎出贝比·萨格斯之后顶替她位置的那个姑娘。也许那就是为什么她选中了他。一个二十岁的男人这样爱他的母亲,放弃了五年的安息日,只为了看到她坐下来有个变化,这绝对是个真正的可取之处。 她等了一年。“甜蜜之家”的男人在与她一起等待的时候虐待母牛。她选中了黑尔。为了第一次结合,她偷偷地为自己缝了条裙子。 “你不多待一阵子吗?谁也不能在一天里捋清十八年。” 在他们坐着的房间的昏暗之外,白色的楼梯向二楼蓝白相间的墙纸爬去。保罗·D刚好能看到墙纸的开头:蓝色的背景上,黄色斑点独具匠心地洒在暴风雪的雪花中间。明亮的白栏杆和白楼梯吸引了他的目光。他的所有感觉都告诉他,楼梯井上面的空气既迷人又异常稀薄。但从那空气中走下来的棕色皮肤的女孩却是圆滚滚的,一张脸长得好像警觉的娃娃。 保罗·D看看女孩,又看看塞丝。塞丝笑吟吟地说:“瞧,这就是我的丹芙。这是‘甜蜜之家’的保罗·D,亲爱的。” “早安,D先生。” “加纳,宝贝儿。保罗·D.加纳。” “是,先生。” “很高兴见到你。我上次见你妈妈的时候,你正从她裙子里面往外拱呢。” “如今也一样,”塞丝笑道,“要是她还能钻回去的话。” 丹芙站在最低一级楼梯上,突然间面红耳热。好久没有什么人(好心的白种女人、牧师、演说家或是报社记者——他们眼中的反感证明他们同情的声音不过是谎言)来坐在她们家的桌子旁边了。远在贝比奶奶去世以前,整整十二年时间里,从没有过任何一种来访者,当然也就没有朋友。没有黑人。当然更没有头发这么长的榛色男人,更没有笔记本,没有煤炭,没有橙子,没有一大堆问题。没有妈妈愿意与之交谈的人,甚至光着脚也居然情愿与之交谈的人。妈妈看起来好像——实际上装成——个小姑娘,而不是丹芙一直熟识的那个安静的、王后般的女人,那个从不旁视的女人,看到一个人就在索亚餐馆门前被母马踢死也不把脸扭开的女人,看到一只母猪开始吃自己的幼崽时也不把脸扭开的女人。就是那一次,“来,小鬼”被婴儿的鬼魂提起来狠狠地扔到墙上,摔得它断了两条腿,眼睛错位,浑身抽搐,嚼碎了自己的舌头,她的妈妈也仍然没有把脸扭开。她抄起一把榔头把狗打昏,擦去血迹和唾沫,把眼睛按回脑袋,接好腿骨。后来它痊愈了,成了哑巴,走路摇摇摆摆的,不仅因为弯曲的腿,更因为不中用的眼睛。无论冬夏,不分晴雨,什么也不能说服它再走进这房子一次。 就是这个女人,当年有本事去修理一只疼得撒野的狗,现在正架起腿晃悠着,将视线从她自己女儿的身体上移开,好像视野里根本容不下她的身量似的。而且她和他谁都没有穿鞋。又发烫,又害羞,现在丹芙是孤独的。所有那些离去的——先是哥哥们,然后是奶奶——都是惨重的损失,因为再没有小孩愿意围着她做游戏,或者弯着腿倒挂在她家门廊的栏杆上悠来荡去了。那些都没有关系,只要她妈妈别再像现在这样把脸扭开,搞得丹芙渴望,由衷地渴望一个来自那个婴儿鬼魂的怨恨的表示。 “她是个好看的姑娘,”保罗·D说,“好看。脸蛋像她爹一样甜。” “你认识我爸爸?” “认识。相当认识。” “是吗,太太?”丹芙尽量避免油然而生的好感。 “他当然认识你的爸爸。我不是跟你说了吗,他是‘甜蜜之家’的人。” 丹芙在最低一级楼梯上坐下。再没有别的地方好去了。他们成了一对,说着什么“你的爸爸”和“甜蜜之家”,用的全是那种显然属于他们而不属于她的方式。就是说,她自己父亲的失踪不关她的事。失踪首先是属于贝比奶奶的——一个儿子,被深切地哀悼着,因为是他把她从那里赎出来的。其次,他是妈妈失踪的丈夫。现在他又是这个榛色陌生人的失踪的朋友。只有那些认识他的人(“相当认识”)有权利说起他的失踪。就好像只有那些住在“甜蜜之家”的人才能记得他,悄声谈起他,一边说一边互相用眼角交换目光。她又一次盼望那个小鬼魂——它那现在令她兴奋的愤怒,曾经让她疲惫不堪。让她疲惫不堪。 她说道:“我们这儿有个鬼。”这句话立即起了作用。他们不再是一对了。她妈妈不再晃着脚作女孩状了。对“甜蜜之家”的记忆从她为之作女孩状的男人眼中一滴一滴漏走。他猛地抬头,瞥了一眼她身后明亮的白楼梯。 “我听说了,”他说,“可那是悲伤,你妈妈说的。不是邪恶。” “不,先生,”丹芙道,“不是邪恶,可也不是悲伤。” “那是什么呢?” “冤屈。孤独和冤屈。” “是这样吗?”保罗·D转头问塞丝。 “我拿不准是不是孤独,”丹芙的母亲说道,“愤怒倒有可能,可是它这样时时刻刻跟我们在一块儿,我看不出它怎么会孤独。” “你肯定有什么它想要的东西。” 塞丝耸耸肩膀。“它只不过是个娃娃。” “是我姐姐,”丹芙说,“她死在这房子里。” 保罗·D抓了抓下巴上的胡子。“让我想起了‘甜蜜之家’后面的那个无头新娘。还记得吗,塞丝?老在那片树林里游荡。” “怎么忘得了呢?怪烦人的……” “为什么每个从‘甜蜜之家’逃走的人都不能不谈它?要是真这么甜蜜的话,看来你们应该留在那儿。” “丫头,你这是跟谁说话呢?” 保罗·D哈哈大笑。“的确,的确。她说得对,塞丝。那儿并不甜蜜,当然也不是个家。”他摇了摇头。 “可那是我们待过的地方,”塞丝说,“大家都在一起。不管愿不愿意,总会想起来。”她微微哆嗦了一下。胳膊表面皱起了一块,她连忙抚平。“丹芙,”她说道,“生炉子。不能来了朋友倒不招待他。” “甭为我费事了。”保罗·D说。 “烤面包不费什么事。再有就是我从工作的餐馆带回来的东西。从一大早忙活到晌午,我起码能把晚饭带回家。你不讨厌吃梭鱼吧?” “要是他不讨厌我,我也不讨厌他。” 又来了,丹芙心想。她背对着他们,挑了一下柴火,差点碰灭了火。“你干吗不在这儿过夜,加纳先生?那样你和太太就能整夜谈‘甜蜜之家’了。” 塞丝三步并作两步赶到火炉边,可还没抓住丹芙的衣领,那姑娘就向前挣去,哭了起来。 “你怎么了?我从没见过你这么不懂事。” “甭管她了。”保罗·D说,“我是个生人。” “说的就是这个。她没理由对生人不礼貌。噢,宝贝,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啦?” 可是丹芙这会儿正在颤抖,由于抽泣说不出话来。九年来从未落过的泪水,打湿了她过于女人味的胸脯。 “我再也不能了,我再也不能了。” “不能干吗?你不能干吗?” “我不能住在这儿了。我也不知道去哪儿、干什么,可我不能在这儿住了。没有人跟我们说话。没有人来。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 “亲爱的,亲爱的。” “她说没人跟你们说话是什么意思?”保罗·D问道。 “是这座房子。人家不——” “不是!不是这房子!是我们!是你!” “丹芙!” “得了,塞丝。一个小姑娘,住在闹鬼的房子里,不容易。不容易。” “比有些事还容易呢。” “想想看,塞丝。我是个大老爷们,什么事没见过没做过,可我跟你说这不容易。也许你们都该搬走。这房子是谁的?” 塞丝目光越过丹芙的肩头,冷冷地看了保罗·D一眼。“你操哪门子心?” “他们不让你走?” “不是。” “塞丝。” “不搬。不走。这样挺好。” “你是想说这孩子半疯不傻的没关系,是吗?” 屋子里的什么东西绷紧了,在随后的等待的寂静中,塞丝说话了。 “我后背上有棵树,家里有个鬼,除了怀里抱着的女儿我什么都没有了。不再逃了——从哪儿都不逃了。我再也不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逃走了。我逃跑过一回,我买了票,可我告诉你,保罗·D.加纳:它太昂贵了!你听见了吗?它太昂贵了。现在请你坐下来和我们吃饭,要不就走开。” 保罗·D从马甲里掏出一个小烟口袋——专心致志地研究起里面的烟丝和袋口的绳结来;同时,塞丝领着丹芙进了从他坐着的大屋开辟出的起居室。他没有卷烟纸,就一边拨弄烟口袋玩,一边听塞丝在敞开的门那边安抚她的女儿。回来的时候,她回避着他的注视,径直走到炉边的小茶几旁。她背对着他,于是他不用注意她脸上的心烦意乱,就能尽意欣赏她的全部头发。 “你后背上的什么树?” “哦。”塞丝把一只碗放在茶几上,到下面抓面粉。 “你后背上的什么树?有什么长在你的后背上吗?我没看见什么长在你背上。” “还不是一样。” “谁告诉你的?” “那个白人姑娘。她就是这么说的。我从没见过,也永远不会见到了。可她说就是那个样子。一棵苦樱桃树。树干,树枝,还有树叶呢。小小的苦樱桃树叶。可那是十八年前的事了。我估计现在连樱桃都结下了。” 塞丝用食指从舌尖蘸了点唾沫,很快地轻轻碰了一下炉子。然后她用十指在面粉里划道儿,把面粉拨开,分成一小堆一小堆的,找小虫子。她什么都没找到,就往蜷起的手掌沟里撒苏打粉和盐,然后全部倒进面粉。她又找到一个罐头盒,舀出半手心猪油。她熟练地把面粉和着猪油从手中挤出,然后再用左手一边往里洒水,就这样她揉成了面团。 “我那时候有奶水,”她说,“我怀着丹芙,可还有奶水给小女儿。直到我把她和霍华德、巴格勒先送走的时候,我还一直喂着她呢。” 她用擀面杖把面团擀开。“人们没看见我就闻得着。所以他一见我就看到了我裙子前襟的奶渍。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只知道我得为我的小女儿生奶水。没人会像我那样喂她。没人会像我那样,总是尽快喂上她,或是等她吃饱了、可自己还不知道的时候就马上拿开。谁都不知道她只有躺在我的腿上才能打嗝,你要是把她扛在肩膀上就不行了。除了我谁也不知道,除了我谁也没有给她的奶水。我跟大车上的女人们说了。跟她们说用布蘸上糖水让她咂,这样几天后我赶到那里时,她就不会忘了我。奶水到的时候,我也就跟着到了。” “男人可不懂那么多,”保罗·D说着,把烟口袋揣回马甲兜里,“可他们知道,一个吃奶的娃娃不能离开母亲太久。” “那他们也知道在你乳房胀满时把你的孩子送走是什么滋味。” “我们刚才在谈一棵树,塞丝。” “我离开你以后,那两个家伙去了我那儿,抢走了我的奶水。他们就是为那个来的。把我按倒,吸走了我的奶水。我向加纳太太告了他们。她长着那个包,不能讲话,可她眼里流了泪。那些家伙发现我告了他们。‘学校老师’让一个家伙划开我的后背,伤口愈合时就成了一棵树。它还在那儿长着呢。” “他们用皮鞭抽你了?” “还抢走了我的奶水。” “你怀着孩子他们还打你?” “还抢走了我的奶水!” 白胖的面圈在平底锅上排列成行。塞丝又一次用沾湿的食指碰了碰炉子。她打开烤箱门,把一锅面饼插了进去。她刚刚起身离开烤箱的热气,就感觉到背后的保罗·D和托在她乳房下的双手。她站直身子,知道——却感觉不到——他正把脸埋进苦樱桃树的枝杈里。 几乎在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成为那种一进屋就能使女人哭泣的男人。有他陪伴,当着他的面,她们就哭得出来。他的举止中有某种神圣的东西。女人们见了他就想流泪——向他诉说胸口和膝头的创伤。坚强的和智慧的女人见了他,将只有她们彼此间才说的事讲给他听:更年期早过了,她们内心的欲望却忽然间变得旺盛、贪婪起来,比十五岁的时候更狂野,让她们羞愧,也让她们悲哀;她们偷偷地渴望死去——以求得解脱——对她们来说睡去比任何醒着的日子都珍贵。年轻姑娘则羞怯地凑近他坦白心事,或者向他描述在梦中尾随她们的不速之客穿着多么漂亮的衣裳。所以,虽然他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当丹芙独对炉火垂泪时,他并不感到惊讶。一刻钟之后,她的妈妈向他说完被掠走的奶水后同样啜泣的时候,他也不感到惊讶。他在她背后俯下身去,身体形成一道爱怜的弧线,手掌托起她的乳房。他用脸颊揉擦着她的后背,用这种方式感受她的悲伤,它的根,它巨大的主干和繁茂的枝杈。他把手指挪到裙子的挂钩上,不用看到眼泪,也不用听到一声叹息,便知道它们已汹涌而至。当裙子的上身褪下来围住她的臀部时,他看到她后背变成的雕塑,简直就像一个铁匠心爱得不愿示人的工艺品。他百感交集,一时说不出话来:“噢,主啊,姑娘。”直到每一道隆起、每一片树叶都被他的嘴唇犁遍,他才平静下来,而这一切塞丝丝毫感觉不到,因为她背上的皮肤已死去多年。她只知道,她双乳的负担终于落在了另一个人的手中。 是否有一小块空间,一小段时光,她想知道,能让她远离坎坷,把劳碌抛向屋角,只是赤裸上身站上片刻,卸下乳房的重荷,重新闻到被掠走的奶水,感受烤面包的乐趣?也许就是这回,在做饭的时候,她能够僵止不动——甚至不离开炉子——感受她的后背本该感受到的疼痛。难道在她沉沦的时候,有最后一个“甜蜜之家”的男人来拉她一把,她就该信任,就该重新记起吗? 炉子在适应自己的高温时没有抖动。隔壁的丹芙没有动静。红光的搏动没有回来。而自打一八五六年起,一连串抖了整整八十三天以后,保罗·D就一直没再哆嗦过。那时,手铐和脚镣加身,他的手抖得那么厉害,以至于不能抽烟,甚至不能正常地抓痒。此刻,他又一次哆嗦起来,不过这次是腿上。他过了一会儿才搞明白,他的双腿不是因为焦虑而颤抖,而是随着地板在抖动,并且转动和滑移的地板又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是这栋房子整个在颠簸。塞丝滑倒在地,挣扎着穿衣服。她四肢匍匐着地,像要把她的房子按在地上。这时,丹芙从起居室里冲出来,满眼恐惧,嘴唇上却挂着一丝隐约的微笑。 “该死的!停下来!”保罗·D一面吼着,一面跌跌撞撞地去抓扶手。“别在这儿捣蛋!滚出去!”一张桌子向他扑来,他抓住了桌腿。他勉强站成了一个角度,举起桌子四处乱砸一气,毁坏每一样东西,冲着尖叫的房子尖叫。“想打架吗?来吧!妈的!没有你她已经够受的了。她受够了!” 地震减弱为余震,但保罗·D并未停止四处乱挥桌子,直到一切都死一般寂静。他靠在墙上碗柜腾出的地方,大汗淋漓,喘着粗气。塞丝仍旧蜷缩在炉子旁,将抢救出来的两只鞋子抱在胸前。他们三个人,塞丝、丹芙和保罗·D,用同一个节拍呼吸,宛若同一个筋疲力尽的人。另一个的呼吸也同样筋疲力尽。 它走了。丹芙穿过死寂,晃到炉边。她用柴灰盖住炉火,从烤箱里抽出那锅烤饼。盛果酱的碗橱仰躺在地上,里面的东西在底格的一角挤作一团。她拿出一个罐子,然后四处去寻盘子,只在门旁边找到半个。她拿着这些东西,在门廊的台阶上坐下。 他们两个上去了。步履轻快,不慌不忙,他们爬上了白楼梯,把她扔在下面。她撬开罐子的封口和盖子。盖子下边是布,再下边是薄薄的一层蜡。她一一揭掉,慢慢地把果酱倒在半拉盘子里。她拿起一块烤饼,揭掉焦黑的皮。又白又软的饼里冒出袅袅热气。 她思念哥哥们。巴格勒和霍华德现在该有二十二和二十三了。虽说在她听不见声音的那阵子他们待她很是彬彬有礼,还把整个上铺让给她,她记得的却仍是那以前的光景:他们乐融融地团坐在白楼梯上——她夹在巴格勒或者霍华德的膝盖中间——那时他们编了好多“杀巫婆!”故事,想出种种确凿的方法来杀死巫婆。她还想起贝比·萨格斯在起居室对她讲的事。奶奶白天闻起来像树皮,晚上闻起来像树叶——自打哥哥们出走以后,丹芙就不在自己原来的屋里过夜了。 现在她的妈妈正和那个男人一起待在楼上,就是他,赶跑了她唯一的伙伴。丹芙将一小块面包蘸进果酱。慢吞吞地,有条不紊地,凄苦不堪地,她吃掉了它。 并不很急,但也不浪费一点时间,塞丝和保罗·D爬着白楼梯。能够如此幸运地找到她的房子和当中的她,而且肯定要同她云雨一番,保罗·D彻底昏了头,把记忆中最近的二十五年丢了个精光。前面一级楼梯上就是那个顶替贝比·萨格斯的姑娘,那个他们夜里梦见、黎明为之去操母牛、同时等待她挑选的新来的姑娘。单是亲吻她后背上的锻铁就已经晃动了整座房子,已经逼着他把它打了个稀巴烂。现在他还要做得更多呢。 她把他领到楼梯的上面,那儿的光线从天空直射进来,因为二楼的窗户不是开在墙上,而是装在倾斜的屋顶上。楼上一共有两个房间,她带他进了其中一间,心下希望他不会介意她还没准备好——虽然她还能唤起欲望,却已经忘了欲望是如何作用的:挥之不去,手中的紧迫与无力;意乱情迷之下,跳进眼帘的只有可以躺下的地方,而其余的一切——门把手、皮带、挂钩、蜷在屋角的悲伤,以及时光的流逝——不过是干扰。 在他们把衣服脱光之前那事就都完了。胴体半裸,气喘吁吁,他们并排躺着,相互怨恨,也怨恨上面的天光。他对她的魂牵梦萦已是太久太久以前的事了,而她压根就被剥夺了梦想的权利。现在他们很难过,而且实在羞于和彼此交谈。 塞丝仰卧着,头从他那边扭开。保罗·D从眼角瞥见她的乳房在一起一伏,觉得不舒服。那两个松弛的、又扁又圆的东西他绝对不需要,尽管在楼下他那样捧着它们,仿佛它们是他最珍贵的部分。还有他在厨房里像淘金者翻动矿砂那样探查的锻铁迷宫,实际上是一堆令人作呕的伤疤。不像她说的,是棵什么树。也许形状相似,不过可不像他认识的任何一棵树,因为树都是友好的,你能信赖,也能靠近它们,愿意的话还可以跟它们说话,多年前,在“甜蜜之家”的田里吃午饭时,他就经常这样做。可能的话,他总待在同一个地方;挑选地方是很困难的,因为“甜蜜之家”里漂亮的树比周围任何农庄里的都要多。他管自己挑的那棵叫“兄弟”,坐在它下面,有时是自个儿,有时是和黑尔或其他保罗们,但更多时候是和那时还很温顺、仍旧说英语的西克索一道。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他在夜里烤土豆做试验,试着算准恰好该在什么时刻把滚烫冒烟的石头放进坑里,搁上土豆,再用小树枝全都盖严实;这样,当他们拴好牲口、离开田地,来到“兄弟”那儿歇息吃饭的时候,土豆就会烧得恰到好处。有时他三更半夜爬起来,大老远地一路走到那里,借着星光开始挖坑;要么他就不把石头烧得那么热,一吃完饭便将第二天的土豆搁上去。他从来都算不准,但他们一样会吃掉那些火候不够的、烤过头的、干干巴巴的和生涩的土豆,大笑着,一边吐出来,一边给他提修改意见。 时间从来不按西克索设想的那样走,因此他当然不可能算准。有一次,他掐算好了时间走三十英里路去看一个女人,行程精确到秒。他在一个星期六等月亮升到固定位置就动身了,星期天赶到教堂前面她的小屋,只有道声早安的时间,然后他必须开始再往回走,才能赶上星期一田里的早点名。他走了十七个小时,坐了一个小时,掉转身来再走十七个小时。黑尔和保罗们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在加纳先生面前为他的瞌睡打马虎眼。那天他们没吃成土豆,也没吃成甘薯。开饭的时候,西克索赖在“兄弟”旁边,藏起火红的舌头,靛青的脸上毫无表情,一直睡得像具死尸。瞧,那才是个男人,那才是棵树哪。躺在床上的他自己,还有身边的那棵“树”,算个啥。 保罗·D透过脚上方的天窗望着外边,又叠起双手,枕到脑后。胳膊肘掠过塞丝的肩膀,布料擦着她的皮肤,把她吓了一跳。她都忘了,他还没脱下衬衫呢。狗,她心道,然后才想起是自己没给他脱衬衫的时间,也没给自己脱衬裙的时间。不过,要知道,在门廊上遇见他之前她可就开始宽衣解带了,鞋袜在手里拎着,而且一直就没再穿上;然后他盯着她湿漉漉的光脚看,还请求和她做伴;她起身做饭时,他又进一步地给她脱衣服;考虑到他们见面不久就这么快地开始脱,你会认为,到现在他们总该脱光了吧。但是也许一个男人不过是个男人,贝比·萨格斯就总这样说。他们鼓励你把你的一部分重量放到他们手中,正当你感到那有多么轻松、可爱的时候,他们便来研究你的伤疤和苦难,而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像他刚才那样干了:赶走她的孩子,砸烂整座房子。 她得从床上起来了,好下楼去把所有东西都拼拢到一起。他让她离开这所房子,就好像一所房子是小事一桩——一件罩衫,或者一个针线笸箩,你什么时候都可以丢开或是送人。可她呢,她除了这个还从未拥有过一所房子;她离开土地面,就是为了住进这样的家;她每天都得往加纳太太的厨房里带一把婆罗门参,才能开始在里面干活,才能感觉到它有一部分是属于自己的,因为她想热爱自己的工作;为把丑恶剔除,唯有这样摘一些美丽的花草随身带着,她才能觉得“甜蜜之家”是个家。如果哪天她忘了,那么不是黄油没送到,就是桶里的卤水把她的胳膊烫出了泡。 至少看起来如此。桌上有几朵黄花,把上缠着桃金娘的烙铁支开屋门,让轻风抚慰着她,这样,当加纳太太和她坐下来拔猪毛或者制墨水时,她会感觉良好。良好。不害怕远处的男人们。那五个人都睡在她附近的地方,但晚上从不进来。他们遇见她时只是捏一下他们的破帽子,盯着她。如果她到田里给他们送饭,送去用干净的布包着的火腿和面包,他们也从不打她手里接过去。他们站远一点,等着她将包袱放到地上(树底下)然后离开。他们要么是不想从她手里接东西,要么就是不想让她看见自己的吃相。有两三回她磨蹭了一会儿,藏在忍冬树后面偷看他们。没有她他们是多么不同啊,他们是怎样地大笑、打闹、撒尿和唱歌呀。所有人都是,只有西克索除外,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当然,黑尔是最好的。贝比·萨格斯的第八个,也是最后一个孩子,他在县里四处揽活儿干,就是为了把她从那里赎出来。可是他也一样,说到底,不过是个男人而已。 “一个男人不过是个男人,”贝比·萨格斯说道,“可是一个儿子?嗯,那才是个人物。” 这话说得通,有很多理由,因为在贝比的一生里,还有在塞丝自己的生活中,男男女女都像棋子一样任人摆布。所有贝比·萨格斯认识的人,更不用提爱过的了,只要没有跑掉或吊死,就得被租用,被出借,被购入,被送还,被储存,被抵押,被赢被偷被掠夺。所以贝比的八个孩子有六个父亲。她惊愕地发现人们并不因为棋子中包括她的孩子而停止下这盘棋,这便是她所说的生活的龌龊。黑尔是她能留得最久的。二十年。一辈子。毫无疑问,是给她的补偿,因为当她听说她的两个还都未换牙的女儿被卖掉、带走的时候,她连再见都没能说上一声。是补偿,因为她跟一个工头同居了四个月,作为交换,她能把第三个孩子,一个儿子,留在身边——谁想到来年春天他被拿去换了木材,而那个不守信用的家伙又弄大了她的肚子。那个孩子她不能爱,而其余的她根本不去爱。“上帝想带谁走就带谁走。”她说。而且他带走了一个一个又一个,最后给了她黑尔,而黑尔给了她那时已一文不值的自由。 塞丝三生有幸与那个“人物”儿子度过了整整六年的婚姻生活,还跟他生了她的每一个孩子。她满不在乎地觉得福气是理所当然而又靠得住的,好像“甜蜜之家”果真是个甜蜜之家似的。好像用把上缠着桃金娘的烙铁支住白女人厨房的门,厨房就属于她了。好像嘴里的薄荷枝改变了呼吸的味道,也就改变了嘴本身的气味。世上没有更蠢的傻瓜了。 塞丝本想翻个身趴着,临了又改变了主意。她不想再引起保罗·D的注意,所以只把双脚叠了起来。 但保罗·D注意到了这个动作,还有她呼吸的变化。他觉得有责任再试一遍,这回慢一点,然而欲望消失了。实际上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不想要她。二十五年咔嚓一下!西克索才干得出那种事—就像那回,他安排了同“三十英里女人”帕特茜的会面。他花了整整三个月时间和两次三十四英里路(疑为“三十四个小时”之误。)来回,去说服她朝他这边走三分之一的路程,来一个他知道的地方。那是一座荒废的石头建筑,很久以前红种人认为这块土地属于他们时使用过它。西克索在他的一次夜半溜号中间发现了它,并请求它允许他进入。在里面,他与红种人的精灵灵犀相通,向它请示能否把他的女人带来。它说可以。西克索就费了很大劲指导她怎么到那儿,究竟什么时刻出发,如何分辨他表示迎接和警告的口哨声。由于谁都不许跑出去干自己的事,再加上“三十英里女人”已经十四岁并且许配了人,所以危险可是真格的。他到的时候,她还没到。他吹了口哨,却没有得到回应。他走进红种人遗弃的旧屋。她不在那儿。他回到相会的地点。她不在那儿。他又等了一会儿。她还是没来。他越来越觉得毛骨悚然,就沿着大路朝她该来的方向走下去。走了有三四英里路,他停下脚步。再走下去没有什么希望,于是他站在风中向天求助。他仔细地捕捉着信号,听到了一声呜咽。他转向它,等了一会儿,又听见了。他不再警惕了,大叫她的名字。她回答的声音在他听来仿佛生命——而非死亡。“别动!”他嚷道。“使劲喘气,我能找着你。”他找到了。她以为自己已经到了那个相会的地点,正在为他的失信而哭泣呢。这时候再去红种人的房子里幽会已经来不及了,于是他们就地倒下。事后,他刺伤她的小腿以冒充蛇咬,这样她没有准时去给烟叶打虫子就有了借口。他详细地指导她沿小溪抄近路回去,并目送她消失。上路的时候天已大亮,他把衣服拿在手里。突然,一辆大车从转弯处向他隆隆驶来。赶车的怒目圆睁,举起鞭子;坐在他身旁的女人一下子捂住了脸。可是鞭梢还没抽上西克索靛青的屁股,他早已溶进了树林。 他以独特的方式把故事讲给保罗·F、黑尔、保罗·A和保罗·D,让他们笑出了眼泪。夜里西克索漫步林间。是去跳舞,他说,为了让他的血统后继有人,他说。他这么做了,秘密地,就他自个儿。他们其他几个谁都没有见过,但是想象得出来,他们在心中描摹的图景使他们急于去笑话他——在白天,也就是安全的时候。 但那是在他因为没有前途而停止说英语之前。因为有“三十英里女人”,西克索是唯一不因渴望塞丝而瘫痪的人。二十五年来,保罗·D始终想象不出有比跟她性交更好的事情。他自己的愚蠢引他发笑,当他转过身去面对她时,他觉得自己可真是冒傻气。塞丝闭着眼睛,头发乱作一团。从这个角度看,缺少了闪亮的眼睛,她的脸并不那么动人。所以肯定是她的眼睛让他一直既不敢造次又欲火中烧。没有它们,她的脸是驯服的——是一张他能控制的脸。也许,假如她一直那样合上眼睛……可是不,还有她的嘴呢。很美。黑尔从不知道他拥有的是什么。 即使闭着眼睛,塞丝也知道他在凝视自己的脸。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图画:她看起来该有多么难看。可他的凝视里依然没有讥讽,很温柔,好像一种期待般的温柔。他没在品评她——或者说品评了,但没有拿她去作比较。除了黑尔以外,还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看过她:不是爱慕,也不是情炽如火,而是感兴趣,仿佛在检验一穗玉米的质量。黑尔与其说是个丈夫,不如说更像个兄长。比起一个男人的基本要求,他的关怀更接近家庭的亲情。有好几年,只有星期天他们才能在阳光下看见对方。其余时间里,他们在黑暗中说话、抚摸或者吃饭。黎明前的黑暗和日落后的昏暝。所以彼此凝视成了周日早间的一大乐事。黑尔仔细地端详她,似乎要将阳光中所见的一切都贮存起来,留给他在这个星期其余部分看到的模糊的影子。而他拥有的时间是这么少。干完了“甜蜜之家”的工作,星期天下午还要去还为母亲欠下的债。当他请求塞丝做他的妻子时,她欣然答允,然后就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得有个仪式,不是吗?来个牧师,跳跳舞,一次派对,总得有点什么。她和加纳太太是那儿仅有的女人,所以她决定去问她。 “黑尔和我想结婚,加纳太太。” “我听说了。”她微笑道,“他跟加纳先生说了这事儿。你是不是已经怀上了?” “没有,太太。” “嗯,你会的。你知道的,对吗?” “是,太太。” “黑尔不错,塞丝。他会好好待你的。” “可我的意思是我们想结婚。” “你刚刚说了。我说可以。” “能有婚礼吗?” 加纳太太放下勺子。她大笑了一会儿,摸着塞丝的头,说:“你这孩子真可爱。”就没再说什么。 塞丝偷偷缝了件裙衣;黑尔把套马索挂在她小屋的墙壁上。在小屋泥地的草荐上,他们第三次结合。前两次是在那一小块玉米地里,加纳先生之所以保留它,是因为这种庄稼牲口和人都能食用。黑尔和塞丝都以为自己很隐蔽。他们伏在玉米秆中间,什么也看不见,包括谁都看得见的、在他们头顶波动的玉米穗。 塞丝笑自己和黑尔有多笨。连乌鸦都知道了,还飞过来看。她把叠着的脚放下,忍着不笑出声来。 从一只小牛到一个小妞的飞跃,保罗·D心想,并没有那么巨大。不像黑尔相信的那么巨大。不在她屋里,而把她带到玉米地,离开竞争失败者们的小屋一码远,这是温存的表示。黑尔本想给塞丝保密,不料弄成了公开展览。谁愿意在宁静无云的一天错过玉米地里的一场好戏呢?他、西克索和另外两个保罗坐在“兄弟”下面,用瓢往脑袋上浇水,眼睛透过流淌下来的井水,观看下边田里遭殃的玉米穗。大晌午观看玉米秆跳舞,坐在那儿像狗一样勃起,是那么那么那么的难受。从头顶流下的水让情况更糟。 保罗·D叹了口气,转过身去。塞丝也趁他挪动的当儿换了个姿势。看着保罗·D的后背,她想起了那些被碰坏的玉米秆,它们折倒在黑尔的背上,而她满手抓的都是玉米的皮和须。 花丝多么松散。汁水多么饱满。 这些观众的嫉妒和羡慕在当晚他们招待自己的嫩玉米会餐上化为乌有。玉米都是从折断的玉米秆上摘下来的,加纳先生还想当然地以为是浣熊弄断的呢。保罗·F要烤的;保罗·A要煮的;现在保罗·D已经想不起来他们最后是怎么料理那些还太嫩的玉米的。他只记得,要扒开须子找到顶尖,得用指甲抵在下面,才不至于碰破一粒。 扒下紧裹的叶鞘,撕扯的声音总让她觉得它很疼。 第一层皮一扒下来,其余的就屈服了,玉米穗向他横陈羞涩的排排苞粒,终于一览无余。玉米须多么松散。禁锢的香味多么飞快地四散奔逃。 尽管你用上了所有的牙齿,还有湿乎乎的手指头,你还是说不清,那点简单的乐趣如何令你心旌摇荡。 玉米须多么松散。多么美妙、松散、自由。 丹芙的秘密是香甜的。以前每次都伴随着野生的婆婆纳,直到后来她发现了香水。第一瓶是件礼物,第二瓶是从她妈妈那里偷的,被她藏在黄杨树丛里,结果结冻、胀裂了。那年的冬天在晚饭时匆匆来临,一待就是八个月。那是战争(指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期间的一年,鲍德温小姐,那个白女人,给她妈妈和她带来了香水,给两个男孩带来了橙子,还送了贝比·萨格斯一条上好的羊毛披肩作为圣诞礼物。说起那场尸横遍野的战争,她似乎非常快乐——红光满面的;尽管声音低沉得像个男人,可她闻起来就好像一屋子的鲜花——那种激动,丹芙只有在黄杨丛里才能独自享有。一百二十四号后面是一片狭窄的田野,到树林就结束了。树林的另一边是一条小溪。在田野和小溪之间的这片树林里,被橡树遮挡着,五丛黄杨灌木栽成一圈,在离开地面四英尺高的地方交错在一起,形成一个七英尺高的、圆而空的房间,墙壁是五十英寸厚的低语的树叶。 得哈下腰去,丹芙才能爬进这间屋子,而一钻进去,她就能完全直起身来,沐浴在祖母绿的光芒中。 开头只是一个小女孩的过家家,然而随着她欲望的改变,游戏也变了样。又安静又幽僻,如果不是刺鼻的香水气味先吸引、继而又熏晕了那些兔子,那里也是完全隐秘的。它先是一间游戏室(那儿的寂静比别处更柔和),然后是个避难所(为了躲开哥哥们的恐惧),再过不久,那个地方本身成了目的地。在那间凉亭里,与受伤的世界的伤害彻底隔绝,丹芙的想象造出了它自己的饥饿和它自己的食物,她迫切地需要它们,因为她被孤独苦苦纠缠。苦苦纠缠。在生机勃勃的绿墙的遮蔽和保护下,她感到成熟、清醒,而拯救就如同愿望一样唾手可得。 保罗·D搬进来和妈妈同住了;在此之前很久的一个秋天,有一次,她正待在黄杨丛中间,突然,风和皮肤上的香水一齐使她感到冰冷。她穿上衣服,弯下身出去,再站起来时,已经下雪了:薄薄的雪花漫天飞舞,真像她妈妈说起她在独木舟里降生时描绘的那幅图画,丹芙就是因那个叉腿站在船上的白人姑娘而得名的。 丹芙战栗着走近房子,像往常一样把它当作一个人,而不是一座建筑。一个哭泣、叹息、颤抖,时常发作的人。她的步履和凝视都分外谨慎,样子好像一个孩子在接近一个神经过敏、游手好闲的亲戚(寄人篱下却又自尊自大)。黑夜的胸甲遮住了所有窗户,只剩下一扇。它昏暗的光来自贝比·萨格斯的房间。丹芙望进去,看见她妈妈正在跪着祈祷。这很寻常。然而不寻常的是(甚至对于一个一直在鬼魂活动频繁的房子里居住的女孩来说),有一条白裙子跪在她妈妈身旁,一只袖子拥着妈妈的腰。正是这只裙袖的温柔拥抱,使丹芙想起她出生的细节—想起了拥抱,还有她现在正立身其中的薄薄的、飘舞的雪花,它们就像寻常花朵结下的果实。那条裙子和她妈妈在一起,好像两个友好的成年女子——一个(裙子)扶着另一个。还有她降生的传奇,实际上是个奇迹,和她自己的名字一样,是那次友爱的见证。 轻而易举地,就从窗口所见的情景开始,她走进了躺在她眼前小路上的那个讲了又讲的故事。一百二十四号只有一扇门,如果你在后面想进去,就必须一直绕到房子的正面,走过贮藏室,走过冷藏室、厕所、棚屋,一直绕到门廊。同样地,为了进入故事中她最喜爱的那部分,她也必须从头开始:听密林里的鸟鸣,听脚下草叶树叶的窸窣;看她妈妈匆匆赶路,直走进不像有人家的丘陵地带。塞丝是怎样用两只本该停下的脚走路的啊。它们肿得太厉害了,她甚至看不见足弓,也摸不到脚踝。她的腿杆插在一团装饰着五个指甲的扇形的肉里。但是她不能也不愿停下来,因为她一旦停住,小羚羊就用角撞她,用蹄子不耐烦地踢她的子宫壁。她若是老老实实走路,它就好像在吃草,安安静静的——所以她怀着六个月的身孕还在用两只本该停下的脚不停地走。早该停下了,停在水壶旁边;停在搅乳机旁边;停在澡盆和熨衣板旁边。她裙子上的奶水又黏又酸,招来了每一样小飞虫,从蚊子到蚂蚱,什么都有。等她赶到山脚时,她已经好久没有挥开它们了。她脑袋里的铿锵声开始时还好像远处教堂的钟鸣,到这时简直成了一顶箍在耳边轰隆作响的帽盔。她陷了下去,只好低头看看,才能知道是掉在了坑里,还是自己跪下了。除了她的乳头和肚子里的小羚羊,再没有活的东西了。终于,她平躺下来——想必是平躺着,因为野葱叶子刮到了她的太阳穴和面颊。塞丝后来告诉丹芙,尽管她对她儿女的母亲的性命那样牵挂,她还是有过这个念头:“也好,至少我不用再迈一步了。”即使那个想法出现过,也不过是一闪念,然后她就等着小羚羊来抗议;到底为什么想到羚羊,塞丝自己也搞不明白,因为她可从来没见过一只。她猜想,肯定是在来“甜蜜之家”以前,在她还很小的时候想象出的一个说法。关于她出生的地方(也许是卡罗来纳?抑或是路易斯安那?)她只记得歌和舞。甚至不记得她自己的妈妈;还是一个看小孩的八岁孩子指给她的呢——从水田里弯腰干活的许多条脊背中指出来。塞丝耐心地等着这条特别的脊背到达田垄的尽头,站起身来。她看到的是一顶不同于其他草帽的布帽子,这在那个女人们都低声讲话、都叫做太太的世界里已经够个别的了。 “塞——丝哎。” “太太。” “看住宝宝。” “是,太太。” “塞——丝哎。” “太太。” “弄点儿柴火过来。” “是,太太。” 噢,可是当他们唱起歌。噢,可是当她们跳起舞。有时他们跳的是羚羊舞。男人们和太太们一齐跳,太太中有一个肯定是她自己的太太。他们变换姿势装成别的什么,别的不戴锁链、有所要求的什么,它们的脚比她自己更了解她的脉搏。就像她肚子里的这一个。 “我相信这孩子的太太将会在俄亥俄河血腥的岸上、在野葱中间一命呜呼。”那就是她当时的想法和后来告诉丹芙的话。她的原话。说实在的,若是不用再多走一步了,那倒也算不上太糟糕;可是想到她自己撒手死去,而小羚羊却活在她没有生命的躯体里——一个小时?一天?一天一夜?——她悲痛得呻吟起来,使不到十码外的小道上一个赶路的人停下了脚步,站住不动。塞丝一直没有听到有人走路,却突然间听到了站住的声音,然后闻到了头发的味道。她一听见那个说着“谁在那儿?”的声音,就知道她将要被一个白人小子发现了。就是说,他也有着生了青苔的牙齿,有着好胃口。就是说,当她追寻着她的三个孩子,而其中一个还渴望着她身上的奶水的时候;就是说,在她的丈夫失踪不久;就是说,在她的奶水被抢走、后背被捣了个稀烂、孩子们变成孤儿之后,在俄亥俄河附近的一座松岭上,她将不得好死。不。 她告诉丹芙,有个鬼东西从地底下冒了出来,钻进她的身体——似乎要把她冻结,但仍能让她动弹,就如同在里面留了一具颚骨。“好像我整个就是一副冷冷的颚骨,在那里咬牙切齿。”她说道。突然间她渴望他的眼睛,想把它们咬碎;然后再去啃他的脸。 “我饿坏了,”她告诉丹芙,“想到他的眼睛,我要多饿有多饿。我等不及了。” 于是她用胳膊肘支起身子,拖着自己,一下,两下,三下,四下,挪向那个说着“谁在那儿?”的白人小子的声音。 “‘来看看吧,’我心想,‘你的末日到了。’果然,那双脚过来了,所以我都想好了,我就从脚开始替天行道,我要把他的脚吃掉。现在说起来好笑,可那是真的。我可不光是准备好了要这样做。我简直是如饥似渴。跟一条蛇似的。咬牙切齿,如饥似渴。 “那根本就不是个白人小子。是个姑娘。是你能见到的最破衣烂衫的穷鬼。她说:‘看哪。一个黑鬼。可了不得了。’” 下面就是故事中丹芙最喜爱的部分: 她的名字叫爱弥,世界上没有人比她更需要大吃大喝一顿了。胳膊像麻秆儿,头发够四五个脑袋用的。目光迟缓。她看什么都慢吞吞的。话说得太多,真不明白她同时怎么还能喘气。还有那两根麻秆儿胳膊,结果证明,铁打的一般结实。 “你是我见过的模样最吓人的东西。你在那儿干什么哪?” 躺在草里,像她刚才自封的那条蛇那样,塞丝张开嘴,可射出的不是毒牙和芯子,而是实话。 “逃跑。”塞丝告诉她。这是她一整天说的第一个词,因为她舌头发软而含混不清。 “那就是你逃跑用的脚吗?哎呀我的老天。”她蹲下来,盯着塞丝的脚,“你身上带什么东西了吗,姑娘,有吃的吗?” “没有。”塞丝试着换成坐姿,但没成功。 “我都要饿死了,”那姑娘慢慢转着眼睛,察看周围的植物,“还以为会有越橘呢。看着像有似的。所以我才爬上来的。没打算碰上什么黑鬼女人。就算有,也让鸟儿给吃了。你爱吃越橘吗?” “我就要生了,小姐。” 爱弥看着她。“这么说你没有胃口喽?我可得吃点东西。” 她用手指梳着头发,又一次仔细地察看四周的景物。她发现周围没什么能吃的,就站起来要走;塞丝想到自己一个人被搁在草丛里,嘴里又没长毒牙,心也一下子提了起来。 “你这是往哪儿去呀,小姐?” 她转过身,用骤然亮起来的眼睛看着塞丝。“波士顿。去找天鹅绒。那里有家商店叫威尔逊。我见过照片,他们那儿有最漂亮的天鹅绒。他们不相信我能找到,可是我能。” 塞丝点点头,换了个胳膊肘支撑身体。“你的太太知道你出去找天鹅绒吗?” 那姑娘把头发从脸上甩开。“我妈妈早先给这儿的人干活,好挣足过路费。可是后来她生了我,马上就死了,于是,他们说我就得给他们干活还债。我都干了,可现在我想给自己弄点天鹅绒。” 她们谁都没有正眼看对方,起码没有直盯着眼睛。但是她们自然而然地闲聊起来,也没有个特定的话题——当然,有一个躺在地上。 “波士顿,”塞丝道,“那儿远吗?” “噢——远着呢。一百英里。可能还要多。” “附近应该也有天鹅绒。” “跟波士顿的没法比。波士顿的最好。我要是穿上该有多美呀。你摸过吗?” “没有,小姐。我从来没摸过天鹅绒。”塞丝不知道是因为她的声音,还是因为波士顿和天鹅绒,反正白人姑娘说话的时候,婴儿睡着了,一下没撞,一下没踢,所以她猜想自己时来运转了。 “以前见过吗?”她问塞丝,“我敢说你从来没见过。” “就算见过我也不认识。什么样的,天鹅绒?” 爱弥的目光拖过塞丝的脸,好像她绝不会向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透露这么机密的信息似的。 “他们叫你什么?”她问道。 即便离开“甜蜜之家”再远,也没有必要向见到的第一个人说出真名实姓。“露,”塞丝说,“他们叫我露。” “这么说吧,露,天鹅绒就像初生的世界。干净,新鲜,而且光滑极了。我见过的天鹅绒是棕色的,可在波士顿什么颜色的都有。胭脂。就是红的意思,可你在说天鹅绒的时候得说‘胭脂’。”她抬头望望天,然后,好像已经为与波士顿无关的事情浪费太多的时间了,她抬起脚,道:“我得走了。” 她在树丛中择径而行,又回头向塞丝喊道:“你想怎么办,就躺在那儿下崽吗?” “我起不来了。”塞丝说。 “什么?”她站住了,转身去听。 “我说我起不来了。” 爱弥举起胳膊横在鼻梁上面,慢慢走回塞丝躺着的地方。“那边有间房子。”她说。 “房子?” “嗯——我路过的。不是一般的住人的房子。算个披屋(一种单坡屋顶的小房子。)吧。” “有多远?” “有区别吗?你若是在这儿过夜,蛇会来咬你的。” “它爱来就来吧。我站都站不起来,更别说走路了;上帝可怜我,小姐,我根本爬不动。” “你当然行,露。来吧。”爱弥说道,然后甩了甩够五个脑袋用的头发,朝小道走去。 于是塞丝爬着,爱弥在旁边走;如果她想歇会儿,爱弥也停下来,再说一点波士顿、天鹅绒和好吃的东西。她的声音好像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说呀说呀说个不停,那只小羚羊就一直安静地吃草。在塞丝痛苦地爬向棚屋的整个过程中,它一下都没动。 她们到达的时候,塞丝已经体无完肤,只有包头发的布没被碰坏。她血淋淋的膝盖以下根本没有知觉;她的乳房成了两个插满缝衣针的软垫。是那充满天鹅绒、波士顿和好吃的东西的声音一直激励着她,使她觉得,她到底并不只是那个六个月婴儿弥留之际的爬行的墓地。 披屋里满是树叶,爱弥把它们堆成一堆,让塞丝躺上去;然后她找来几块石头,又铺上些树叶给塞丝垫脚,一边说道:“我知道有一个女人,让人把肿得不像样的两只脚给截掉了。”她装成锯东西的样子,用手掌在塞丝的脚踝上比画:“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我以前身量挺好的。胳膊什么的,都挺好看。你想不到,是吧?那是他们把我关进地窖之前。那回我在比佛河上钓鱼来着。比佛河里的鲇鱼像鸡肉一样好吃。我正在那儿钓鱼呢,一个黑鬼从我身边漂了过去。我不喜欢淹死的人,你呢?你的脚让我又想起了他。全都肿起来了。” 然后她来了个绝活儿:提起塞丝的腿脚按摩,疼得她哭出了咸涩的眼泪。“现在该疼了,”爱弥说,“所有死的东西活过来时都会疼的。” 永恒的真理,丹芙想道。也许用袖子绕着妈妈腰身的白裙子是痛苦的。倘若如此,这可能意味着那小鬼魂有计划。她打开门,这时塞丝正要离开起居室。 “我看见一条白裙子搂着你。”丹芙说。 “白的?也许是我的睡裙。给我形容一下。” “有个高领。一大堆扣子从背上扣下来。” “扣子。那么说,不是我的睡裙。我的衣裳都不带扣子。” “贝比奶奶有吗?” 塞丝摇摇头。“她扣不上扣子。连鞋带都系不上。还有什么?” “后面有个鼓包。在屁股上。” “裙撑?有个裙撑?” “我不知道那叫什么。” “有点掐腰吗?就在后腰下边?” “呃,对。” “一个阔太太的裙子。绸子的?” “好像是棉布的。” “可能是莱尔线。白棉莱尔线。你说它搂着我?怎么回事?” “像你。它看上去就像是你。你祷告时就跪在你旁边。它的胳膊绕着你的腰。” “啊,我的天。” “你为什么祷告,太太?” “不为什么。我已经不再祷告了。我只是说话。” “那你说什么呢?” “你不会懂的,宝贝。” “不,我懂。” “我在说时间。对于我来说,时间太难以信任了。有些东西去了,一去不回头。有些东西却偏偏留下来。我曾经觉得那是我重现的记忆。你听着。有些东西你会忘记。有些东西你永远也忘不了。可是不然。地点,地点始终存在。如果一座房子烧毁,它就没了,但是那个地点——它的模样——会留下来,不仅留在我重现的记忆里,而且就存在于这世界上。我的记忆是幅画,漂浮在我的脑海之外。我的意思是,即使我不去想它,即使我死了,关于我的所做、所知、所见的那幅画还存在。还在它原来发生的地点。” “别人看得见吗?”丹芙问。 “噢,是的。噢,是的是的是的。哪天你走在路上,你会听到、看到一些事情。清楚极了。让你觉得是你自己编出来的。一幅想象的画。可是不然。那是你撞进了别人的重现的记忆。我来这儿之前待过的地方,那个地点是真的。它永远不会消失。哪怕整个农庄——它的一草一木——都死光,那幅画依然存在;更要命的是,如果你去了那里—你从来没去过——如果你去了那里,站在它存在过的地方,它还会重来一遍;它会为你在那里出现,等着你。所以,丹芙,你永远不能去那儿。永远不能。因为虽然一切都过去了——过去了,结束了——它还将永远在那里等着你。那就是为什么我必须把我的孩子们全都弄出来。千方百计。” 丹芙抠着指甲。“要是它还在那儿等着,那就是说什么都不会死。” 塞丝直盯着丹芙的脸。“什么都不会死。”她说。 “你从来没有原原本本给我讲过一遍。只讲过他们拿鞭子抽你,你就逃跑了,怀着身孕。怀着我。” “除了‘学校老师’没什么好讲的。他是个小个子。很矮。总戴着硬领,在田里也不例外。是个学校老师,她说。她丈夫的妹夫念过书,而且在加纳先生去世后愿意来经营‘甜蜜之家’,这让她感觉良好。本来农庄里的男人们能管好它,尽管保罗·F被卖掉了。但是正像黑尔说的,她不愿意做农庄上唯一的白人,又是个女人。所以‘学校老师’同意来的时候她很满意。他带了两个小子来。不是儿子就是侄子。我不清楚。他们叫他叔叔。举止讲究,仨人都是。轻声说话,痰吐在手绢里。在好多方面都很绅士。你知道,是那种知道耶稣小名,可出于礼貌,就是当着他的面也绝不叫出来的人。一个挺不错的农庄主,黑尔说。没有加纳先生那么壮实,可是够聪明的。他喜欢我做的墨水。那是她的制法,但他更喜欢我搅拌的;这对他很重要,因为晚上他要坐下来写他的书。是本关于我们的书,可是我们当时并不知道。我们只想到,他问我们问题是出于习惯。他由带着笔记本到处走、记下我们说的话入手。我一直觉得是那些问题把西克索给毁了。永远地毁了。” 她打住了。 丹芙知道妈妈讲完了——至少目前如此。塞丝的眼睛缓缓地眨了一下,下嘴唇慢慢抿上来盖住上嘴唇;然后是鼻孔里的一声叹息,就像一点烛火的熄灭——标志着她的讲述到此为止。 “嗯,我想那个娃娃有计划。”丹芙说。 “什么计划?” “我不知道,可是那件搂着你的裙子肯定有问题。” “也许吧,”塞丝道,“也许它真的有计划。” 无论她们曾经如何,或者本该如何,保罗·D都不可挽回地扰乱了她们的生活。他用一张桌子和雄性的怒吼,使一百二十四号失去了在当地享有恶名的资格。丹芙早已学会了将黑人们压在她们身上的谴责引以为荣;他们把闹鬼者想当然地说成一个不知餍足的恶鬼,她也感到满意。他们谁都不知道闹鬼的真正乐趣,不是怀疑,而是洞悉事物背后有事物的乐趣。她的哥哥们知道,可他们给吓着了;贝比奶奶知道,可她因此悲伤起来。谁都不会品味鬼魂相伴的安全感。甚至塞丝也不喜欢。她只不过是逆来顺受——权当面对天气的突然变化。 可是现在它走了。在榛色男人的那阵吼叫的狂风中飞走了。丹芙的世界骤然萧索,只剩下林中一间七英尺高的祖母绿密室。她的妈妈有秘密——她不愿讲的事情,讲了一半的事情。瞧,丹芙也有。而且她的是香甜的——好像铃兰花香水一般香甜。 保罗·D到来之前,塞丝很少去想那条白裙子,他来了以后,她又想起了丹芙的解释:计划。与保罗·D初夜之后的第二天早晨,塞丝刚想到这个词可能意味着什么就笑了。那是她整整十八年没再享受过的奢侈,而且这辈子也只有那么一次。在那之前、之后,她的全部努力都用于尽快挨过痛苦,而不是逃避痛苦。她作出的一整套计划—逃离“甜蜜之家”——如此彻底地失败了,所以她再也不会舍命另作图谋了。 然而那个早晨,她在保罗·D身边醒来,女儿几年前用过的那个词又闯进了她的脑海;她想起丹芙看见的那个跪在她身边的东西,也想起了被他拥在火炉前的时候牢牢抓住她的那种信任和记忆的诱惑。到底可不可以呢?可不可以去感觉?可不可以去依赖点什么呢? 躺在他身边听着他的呼吸,她想不清楚,所以她小心翼翼地、小心翼翼地下了床。 跪在她常去说话和思考的起居室里,塞丝豁然开朗,明白了为什么贝比·萨格斯那样迫切地渴求色彩。屋里没有任何颜色,只有被子上的两块橙色补丁,使得颜色的匮乏更为怵目惊心。房间的墙壁是石板色的,地板是土黄色的,木头碗柜就是它本来的颜色,窗帘是白色的,而主要角色,铁床上铺的被子,是由蓝色的哔叽碎块和黑色、棕色、灰色的呢绒碎块拼成的——节俭与朴素所能允许的所有晦暗和柔和的色调。在这素净的背景上,两块橙色的补丁显得野性十足——好像伤口里的勃勃生气。 塞丝看看自己的手,又看看两只深绿色的袖子,心想,房子里的颜色少得多么可怜,而她并未像贝比那样惦念它们,又是多么不可思议。故意的,她暗道,肯定是故意的,因为她女儿墓石上的粉红颗粒是她记得的最后一样颜色。从那以后,她就变得像母鸡一样色盲了。每天清晨她负责做水果排、土豆和蔬菜,厨子做汤、肉和其他所有。她却没有任何印象,告诉自己她记住过一只嫩苹果或者一个黄南瓜。每个黎明她都看到曙光,却从未辨认或留心过它的色彩。这不大对头。仿佛有一天她看见了红色的婴儿的血,另一天看见了粉红色的墓石的颗粒,色彩就到此为止了。 时时刻刻有强烈的感情占据着一百二十四号,也许她对任何一种丧失都无动于衷了。有一个时期,她每天早晚都要眺望田野,找自己的儿子。她站在敞开的窗前,不理会苍蝇,头偏向左肩,眼睛却往右搜寻他们。路上的云影,一个老妇,一只没拴绳子、啃食荆棘的迷途山羊——每一个乍看上去都像霍华德——不,像巴格勒。渐渐地她不再找了,他们十三岁的脸完全模糊成儿时的模样,只在她的睡梦中出现。她的梦在一百二十四号外面随心所欲地漫游。她有时在美丽的树上看见他们,他们的小腿在叶子中间隐约可见。有时他们嘻嘻哈哈地沿着铁轨奔跑,显然是笑得太响了才听不见她的叫声,所以他们从不回头。等她醒来,房子又扑面而至:苏打饼干碎末曾经在旁边排成一行的那扇门;她的小女儿喜欢爬的白楼梯;过去贝比·萨格斯补鞋的那个角落——现在冷藏室里还有一堆鞋呢;炉子上烫伤了丹芙手指的那个位置。当然,还有房子本身的怨毒。再容不下别的什么东西、别的什么人了,直到保罗·D到来,打乱这个地方,腾出空间,撵走它,把它赶到别处,然后他自己占据了腾出来的空间。 因此,保罗·D到来的第二天早晨,她跪在起居室里,被那标志着一百二十四号实为颜色匮乏的不毛之地的两方橙色搞得心烦意乱。 这都怪他。在他陪伴下,情感纷纷浮出水面。一切都恢复了本来面目:单调看着单调了;热的热起来。窗户里忽然有了风景。还有,你想不到吧,他还是个爱唱歌的男人呢。 一点米,一点豆, 就是不给肉。 干重活,累断腿, 面包没油水。 现在他起床了,一边修理前一天打坏的东西,一边唱着歌。他在监狱农场和后来战争期间学的那几首老歌。根本不像他们在“甜蜜之家”唱的,在“甜蜜之家”,热望铸成了每一个音符。 他从佐治亚学来的歌是平头钉子,教人敲呀敲的只管敲。 我的头枕在铁道上, 火车来碾平我的思想。 我要是变成石灰人, 肯定抽瞎我的队长。 五分钱钢镚, 一毛钱银角, 砸石头就是砸时光。 但是太不合时宜了,这些歌。对于他正在从事的那点家务活——重安桌子腿、装修玻璃窗——来说,它们太响亮、太有劲了。 他已唱不出过去在“甜蜜之家”树下唱的《水上暴风雨》了,所以他满足于“,,”,想起一句就加进去一句,那一遍又一遍出现的总是:“光着脚丫,春黄菊,脱我的鞋,脱我的帽。” 改词很吸引人(还我的鞋,还我的帽),因为他不相信自己能和一个女人——任何女人——在一起住太久,三个月里不能超过两个月。离开特拉华之后,他在一个地方大概只能逗留这么长时间。再以前是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在那里,他睡在地下,只在砸石头时才爬到阳光里。只有准备好随时走掉,才能使他相信,他不必再带着锁链睡觉、拉屎、吃饭和抡大锤了。 然而这不是一个寻常房子里的寻常女人。他刚一走过红光就知道,比起一百二十四号,世界上其他地方都不过是童山秃岭。逃离阿尔弗雷德后,他封闭了相当一部分头脑,只使用帮他走路、吃饭、睡觉和唱歌的那部分。只要能做这几件事——再加进一点工作和一点性——他就别无所求,否则他就会耽溺于黑尔的面孔和西克索的大笑。就会忆起在地下囚笼里的颤抖。即使在采石场的阳光下当牛做马他也不胜感激,因为一旦手握大锤他就不再哆嗦了。那牢笼起了“甜蜜之家”都没起到的作用,起了驴一般劳动、狗一般生活都没起到的作用:把他逼疯,使他不至于自己疯掉。 后来他去了俄亥俄,去了辛辛那提,直到站在黑尔·萨格斯的母亲的房子前,他仍然觉得没有什么事情自己没见过、没感受过。然而,甚至现在,当他重新安装被自己砸坏的窗框时,他也还是说不清见到黑尔的妻子时那种由衷的惊喜——她还活着,没戴头巾,赤着脚、手拿鞋袜从房子的拐角处走来。他头脑中关闭的部分像上了油的锁一样打开了。 “我想在附近找个差事。你说呢?” “没多少可干的。主要是河。还有猪。” “嗯,我从来没干过水上的活儿,可是所有跟我一样沉的东西我都搬得动,猪也不在话下。” “这儿的白人比肯塔基的强,可你还是得将就点。” “问题不是我将不将就,是在哪儿将就。你是说在这儿还行?” “比还行要好。” “你那闺女,丹芙。我看她的脑袋瓜有点特别。” “你干吗这么说?” “她老像在等什么似的。她在盼着什么,可那不是我。” “我不知道那能是什么。” “唉,不管是什么,她认为我挺碍事的。” “别为她操心了。她是个乖孩子。从小就是。” “是这样吗?” “哎。她就是不会出事。你看哪。我认识的所有人都死了,去了,死去了。她就没事。我的丹芙就没事。就是在我怀着她的时候,我明显地不行了——就是说她也不行了——可她从山里拉来一个白人姑娘。你再也想不到的帮助。后来‘学校老师’找到了我们,带着法律和枪追到这儿来——” “‘学校老师’找着你了?” “费了会儿工夫,但他还是找着了。终于找着了。” “可他没把你带回去?” “噢,没有。我可不回去。我才不管是谁找着了谁。哪种生活都行,就是那种不行。我进了监狱。丹芙还是个娃娃,所以跟我一起进去了。那儿的耗子什么都咬,就是不咬她。” 保罗·D扭过身去。他倒想多知道一些,可是说起监狱,他又回到了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 “我需要一些钉子。附近谁能借给我,还是我该进城一趟?” “不如进城吧。你可能还需要点别的东西。” 一夜过去,他们已经像夫妻一样谈话了。他们跳过了爱情和誓言而直接到了:“你是说在这儿将就还行?” 在塞丝看来,未来就是将过去留在绝境。她为自己和丹芙认定的“更好的生活”绝对不能是那另一种。 保罗·D从“那另一种”来到她的床上,这也是一种更好的生活;是与他共享未来,还是因此拒绝他,这想法开始撩拨她的心。至于丹芙,塞丝有责任让她远离仍在那里等着她的过去,这是唯一至关重要的。 既愉快又为难,塞丝回避着起居室和丹芙的斜眼。正如她所料,既然生活就是这样——这个做法也根本不灵。丹芙进行了顽强的干涉,并在第三天老实不客气地问保罗·D他还要在这儿混多久。 这句话伤得他在饭桌上失了手。咖啡杯砸在地上,沿着倾斜的地板滚向前门。 “混?”保罗·D对他闯的那摊祸连看都没看。 “丹芙!你中了什么邪?”塞丝看着女儿,与其说是生气,不如说是尴尬。 保罗·D搔了搔下巴上的胡子。“也许我该走了。” “不行!”塞丝被自己说话的音量吓了一跳。 “他知道他自己需要什么。”丹芙说。 “可你不知道,”塞丝对她说,“你肯定也不知道你自己需要什么。我不想再从你嘴里听见一个字。” “我只不过问了问——” “住嘴!你走吧。到别处待着去。” 丹芙端起盘子离开饭桌,可临走时又往她端走的那一堆上添了一块鸡后背和几片面包。保罗·D弯下腰,用他的蓝手帕去擦洒掉的咖啡。 “我来吧。”塞丝跳起身走向炉子。炉子后面搭着好几块抹布,不同程度地晾干了。她默默地擦了地板,拾回杯子,然后又倒了一杯,小心地放到他面前。保罗·D碰了碰杯沿,但什么也没说——好像连声“谢谢”都是难尽的义务,咖啡更是件接受不起的礼物。 塞丝坐回她的椅子,寂静持续着。最后她意识到,必须由她来打破僵局。 “我可不是那样教她的。” 保罗·D敲了一下杯沿。 “我真对她的做法感到吃惊,跟你觉得受的伤害差不多。” 保罗·D看着塞丝。“她的问题有历史吗?” “历史?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她是不是对我以前的每个人都要问,或者想要问那个?” 塞丝攥起两只拳头,把它们藏在屁股后面。“你跟她一样差劲。” “得啦,塞丝。” “噢,我要说,我要说!” “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我知道,而且不高兴。” “耶稣啊。”他嘟囔道。 “谁?”塞丝又开始提高音量。 “耶稣!我说的是耶稣!我只不过坐下来吃顿晚饭,就给骂了两回。一回是因为在这儿待着,一回是因为问问一开始为什么挨骂!” “她没骂。” “没骂?听着可像。” “听我说。我替她道歉。我真的——” “你做不到。你不能替别人道歉。得让她来说。” “那么我会让她说的。”塞丝叹了口气。 “我想知道的是,她问的问题你脑子里也有吗?” “噢,不是。不是,保罗·D。噢,不是。” “这么说她有一套想法,而你有另一套喽?要是你能把她脑子里的什么玩意儿都叫做想法的话。” “原谅我,可是我听不得一丁点儿她的坏话。我会惩罚她的。你甭管她。” 危险,保罗·D想,太危险了。一个做过奴隶的女人,这样强烈地去爱什么都危险,尤其当她爱的是自己的孩子。最好的办法,他知道,是只爱一点点;对于一切,都只爱一点点,这样,当他们折断它的脊梁,或者将它胡乱塞进收尸袋的时候,那么,也许你还会有一点爱留给下一个。“为什么?”他问她,“为什么你觉得你得替她承担?替她道歉?她已经成熟了。” “我可不管她怎么样了。成熟对一个母亲来说啥都不算。孩子就是孩子。他们会变大、变老,可是变成熟?那是什么意思?在我心里那什么也不算。” “成熟意味着她必须对她的行为负责。你不能时时刻刻护着她。你死了以后怎么办?” “不怎么办!我活着的时候保护她,我不活的时候还保护她。” “噢得啦,我没词了,”他说,“我投降。” “就是那么回事,保罗·D。我没有更好的解释,可就是那么回事。假如我非选择不可——唉,连选择都没有。” “就是这个意思,完全正确。我不是要求你去选择,谁也不会这样要求你。我以为——我是说,我以为你能——给我一席之地。” “她也在问我。” “你逃不过去。你得对她讲。告诉她这不是放弃她选择别人的问题——是同她一道为别人腾点地方。你得讲出来。要是你这样讲也这样打算,那么你也该明白你不能堵住我的嘴。做得到的话,我绝不可能伤害她或者照顾不好她,可是如果她做事丢人现眼,我不能让人跟我说住嘴。你愿意我待在这儿,就别堵住我的嘴。” “也许我应该顺其自然。”她说。 “那是什么样?” “我们挺合得来。” “内心呢?” “我不进入内心。” “塞丝,有我在这儿陪着你,陪着丹芙,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你想跳就跳吧,我会接着你的,姑娘。我会在你摔倒之前就接住你。你在心里想走多远就走多远,我会握住你的脚脖子。保证你能再走出来。我不是为了能有个地方待才这么说的。那是我最不需要的东西。我说了,我是个过路客,可是我已经朝这个方向走了七年了。在这一带转来转去。北边的州,南边的州,东边的,西边的;没有名字的地方我也去过,在哪儿都不久留。可是我到了这儿,坐在门廊上等着你,这时我才知道,我不是奔这个地方来的,是奔你。我们能创造一种生活,姑娘。一种生活。”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交给我吧。看看会怎么样。你要是不愿意就先别答应。先看看会怎么样。好吗?” “好吧。” “你愿意交给我来干吗?” “嗯——一部分。” “一部分?”他笑了,“好极了。先给你一部分。城里有个狂欢节。星期四,明天,是黑人专场。我有两块钱。我、你,还有丹芙,咱们去把它花个一个子儿不剩。你说怎么样?” 她的回答是“不”。至少一开始是这么说的(她要是请一天假老板会怎么说?),可是尽管嘴上这么说,她心里却一直在想,她的眼睛是多么爱看他的脸呀。 星期四,蟋蟀鼓噪着,剥去了蓝色的天空。上午十一点是白热的。天气这么热,塞丝的穿着特别不舒服,可这是她十八年来头一回外出社交,她觉得有必要穿上她唯一的一条好裙子,尽管它沉得要命;还要戴上一顶帽子。当然要戴帽子。她不想在遇见琼斯女士或艾拉时还包着头,像是去上班。这条纯羊毛收针的裙子是贝比·萨格斯的一件圣诞礼物,那个热爱她的白女人鲍德温小姐送的。丹芙和保罗·D谁也没觉得这种场合需要特别的衣着,所以在大热天里还好受些。丹芙的软帽总是碰着垫肩;保罗·D敞开马甲,没穿外套,把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他们并没有彼此拉着手,可是他们的影子却拉着。塞丝朝左看了看,他们三个是手拉着手滑过灰尘的。也许他是对的。一种生活。她看着他们携手的影子,为自己这身去教堂的打扮而难为情。前前后后的人会认为她是在摆架子,是让大家知道自己与众不同,因为她住在一栋两层楼房里;让大家知道自己更不屈不挠,因为她既能做又能经受他们认为她不能做也不能经受的事情。她很高兴丹芙拒绝了打扮一番的要求——哪怕重新编一下辫子。然而丹芙不愿付出任何努力,给这次出行增加一点愉快气氛。她同意去了——闷闷不乐地——但她的态度是“去呗,试试哄我高兴起来”。高兴的是保罗·D。他向二十英尺之内的每一个人打招呼,拿天气以及天气对他的影响开玩笑,向乌鸦们呱呱回嘴大叫,并且头一个去嗅凋萎的玫瑰花。自始至终,不论他们在干什么——无论是丹芙在擦额头上的汗、停下来系鞋带,还是保罗·D在踢石子、伸手去捏一个妈妈肩上的娃娃的脸蛋——从他们脚下向左投射的三个人影都一直拉着手。除了塞丝,没有人注意到,而她一旦认定了那是个好兆头,便停下来看了又看。一种生活。也许吧。 贮木场围栏的上上下下有玫瑰在衰败。十二年前种下它们的那个锯木工——也许是为了让他的工作场所显得友好,为了消除以锯树为生的罪恶感—对它们的繁荣感到震惊;它们如此迅速地爬满了栅栏,把贮木场同旁边开阔的田野隔开;田野上,无家可归的人在那里过夜,孩子们在那里跑来跑去,一年一度,杂耍艺人在那里搭起帐篷。玫瑰愈临近死亡,气味便愈发浓烈,所有参加狂欢节的人都把节日同腐败玫瑰的臭气联系起来。这气味让他们有点头晕,而且异常干渴,却丝毫没有熄灭大路上络绎不绝的黑人们的热情。有的走在路肩的青草上,其余的则躲闪着路中央那些扬起灰尘、吱吱扭扭的大车。所有人都像保罗·D一样情绪高涨,连濒死玫瑰的气味(保罗·D使之引人注目)都不能抑制。他们挤进栏索入口的时候,像灯一样被点着了,都激动得屏住了呼吸,因为就要无拘无束地观看白人了:变魔术的、当小丑的、无头的或是双头的、二十英尺高或是二十英寸高的、一吨重的、全部文身的、吃玻璃的、吞火的、吐出打结的绸带的、筑金字塔的、耍蛇的,还有练把式的。 这一切都写在广告上,识字的念出来,不识字的就在一旁听着;尽管事实上都是些胡说八道,他们的兴致依然丝毫不减。招徕生意的骂着他们和他们的孩子(“小黑鬼免费!”),然而他马甲上的食物和裤子上的窟窿使得那些叫骂显得无伤大雅。无论如何,为了他们也许再不会得到的乐趣,这个代价太小了。如果是为了观看白人们大出自己的洋相,两分钱加上一次侮辱花得值。所以,虽然这次狂欢节连平庸都够不上(那就是为什么一个“黑星期四”得到认可),它还是给了四百名黑人观众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刺激。 “一吨女士”向他们吐唾沫,可她的大块头降低了实际效果,于是她小眼睛里无能的卑劣让他们过足了瘾。“天方夜谭舞女”把通常十五分钟的表演减到三分钟——这让孩子们不胜感激,因为他们等不及她下面的那个“阿布蛇魔术师”了。 在脚蹬女式高帮鞋的白人小姑娘掌管的柜台上,丹芙要了夏至草汁、甘草汁、薄荷汁和柠檬汁。糖水进肚,神清气爽,身旁又围了一群人——那些人并不青睐她,实际上不时地称呼她“喂,丹芙”——丹芙很高兴,开始觉得保罗·D或许不算太坏。说实话,他是有点特别之处的——他们仨站住一起看侏儒舞的时候—使得其他黑人的目光和蔼、温柔起来,丹芙从不记得在他们脸上见到过那种表情。有几个人甚至冲她妈妈点头、微笑,显然,没有人能够抗拒同保罗·D分享他的快乐。当巨人和侏儒跳舞,还有双头人自言自语的时候,他乐得直拍大腿。他给丹芙买了她要的每一样东西,还有好多她没要的。他好说歹说把塞丝哄进她不愿进的帐篷。把她不想吃的糖果塞满她的嘴。当“非洲野人”舞着棒子哇哇乱叫时,保罗·D告诉每一个人他早在罗厄诺克时就认识这家伙了。 保罗·D结识了几个人,跟他们谈了他想找什么样的工作。塞丝对她得到的微笑也回之一笑。丹芙沉醉在喜悦中。在回家的路上,尽管投到了他们前面,三个人的影子依然手牵着手。 一个穿戴整齐的女人从水中走出来。她好不容易才够到干燥的溪岸,上了岸就立即靠着一棵桑树坐下来。整整一天一夜,她就坐在那里,将头自暴自弃地歇在树干上,草帽檐都压断了。身上哪儿都疼,肺疼得最厉害。她浑身湿透,呼吸急促,一直在同自己发沉的眼皮较量。白天的轻风吹干她的衣裙;晚风又把衣裙吹皱。没有人看见她出现,也没有人碰巧从这里经过。即便有人路过,多半也会踌躇不前。不是因为她身上湿淋淋的,也不是因为她打着瞌睡或者发出哮喘似的声音,而是因为她同时一直在微笑。第二天,她花了整整一个上午从地上爬起来,穿过树林,经过一座高大的黄杨木神殿进入田野,向石板色房子的宅院走来。她再一次筋疲力尽,就近坐下——坐在离一百二十四号的台阶不远的一个树桩上。这时她睁开双眼已经不那么费劲了,能坚持整整两分钟还要多。她那周长不足一个茶碟的脖子一直弯着,下巴摩擦着她裙衣上镶的花边。 只有那些在非庆祝场合也喝香槟酒的女人才那副模样:断了檐的草帽总是歪戴着;在公共场所随便对人点头;鞋带也不系好。但是她们的皮肤可不如这个在一百二十四号的台阶附近喘息的女人。她的皮肤是新的,没有皱纹,而且光滑,连手上的指节都一样。 狂欢节结束时已临近黄昏,黑人们要是走运就搭车回家——不然就得步行。这时那个女人又睡着了。阳光直射在她整个脸颊上,所以塞丝、丹芙和保罗·D在归途中拐过弯来,只看见一条黑裙子和下边两只鞋带散开的鞋,而“来,小鬼”却无影无踪了。 “瞧,”丹芙道,“那是什么?” 这时,由于某种一时说不清的缘由,塞丝刚刚走近得能看到那张脸,膀胱就胀满了。她说了句,“噢,请原谅”,便小跑着绕到一百二十四号的后面。自打她还是个小女孩、由那个指出她母亲的八岁女孩照看的时候起,她还从来没出过这么难以控制的紧急事故。她没能赶到厕所,只好在厕所门前就撩起裙子,没完没了地尿了起来。跟匹马似的,她心想,可是尿着尿着她又想,不对,更像生丹芙时在那只小船上的羊水泛滥。那么多水,急得爱弥说道:“憋住,露。你要是没完没了,我们会沉船的。”可是从一个开了口的子宫里涌出的羊水不可能止住,现在的尿也不可能止住。她希望保罗·D不会那么体贴地来找她,以免让他看见她蹲在自己家的厕所门前,滋出一个深得让人不好意思看的泥坑。她正纳闷狂欢节能否添上一个新怪物呢,尿停了。她整好衣服跑回门廊。人不见了。三个人都进了屋——保罗·D和丹芙站在那个陌生人面前,看着她一杯接一杯地喝水。 “她说她渴了。”保罗·D说。他摘下帽子。“看来是真渴了。” 那个女人端着一只带斑纹的锡杯大口灌水,灌完了就递过来再要。丹芙一共给她满了四回,这个女人也一饮而尽了四回,仿佛刚刚穿过了沙漠。她喝完之后下巴上沾了点水,但她没有抹去,而是用惺忪的眼睛盯着塞丝。她吃得很糟,塞丝想,而且人比衣着显得更年轻——脖子上的花边挺不错,还戴了顶贵妇人的帽子。她的皮肤上没什么瑕疵,只在脑门上有三竖道精致而纤细的划痕,乍看上去就像头发,婴儿的头发,还没有长浓,没有搓成她帽子底下大团的黑毛线。 “你是从这儿附近来的吗?”塞丝问她。 她摇头否认,又伸手去脱鞋。她把裙子提到膝盖,然后撸下长统袜。当她把袜子塞进鞋窠,塞丝看到她的脚像她的手一样,又软又嫩。她肯定搭了辆大车,塞丝想。大概是那种西弗吉尼亚的姑娘,来寻找比烟草和高粱的生活更胜一筹的东西。塞丝弯腰拾起鞋子。 “你叫什么名字?”保罗·D问。 “宠儿。”她答道,嗓门又低又粗,他们仨不禁互相看了看。他们先听见的是喉音——然后才是名字。 “宠儿。你有个姓吗,宠儿?”保罗·D问她。 “姓?”她好像糊涂了。然后她说“没有”,又为他们拼写了名字,慢得好像字母是从她嘴里发明的。 塞丝失手掉了鞋子;丹芙坐下来;而保罗·D微笑起来。他听出了拼字母时那种小心翼翼的发音,所有像他一样目不识丁、只会背自己名字字母的人都那样念。他本想打听一下她的家人是谁,但还是忍住了。一个流浪的黑人姑娘是从毁灭中漂泊而来的。他四年前去过罗彻斯特,在那儿看见五个女人,带着十四个女孩从别处来。她们所有的男人——兄弟、叔伯、父亲、丈夫、儿子——都一个一个又一个地被枪杀了。她们拿着一张纸片到德沃尔街的一个牧师那里去。那时战争已经结束四五年了,可是白人黑人似乎都不晓得。临时搭伙的和失散的黑人们在从斯克内克塔迪到杰克逊的乡间道路和羊肠小径上游荡。他们茫然而坚定,相互打听着一个表兄、一个姑母、一个说过“来找我吧。什么时候你到芝加哥附近,就来找我吧”的朋友的消息。在他们中间,有些是从食不果腹的家里出逃的;有些是逃回家去;也有些是在逃离不育的庄稼、亡亲、生命危险和被接管的土地。有比霍华德和巴格勒还小的男孩;有妇孺之家组合和混合在一起结成的大家庭;而与此同时孤独地沦落他乡、被捕捉和追赶的,是男人,男人,男人。被禁止使用公共交通,被债务和肮脏的“罪犯档案”追逐着,他们只好走小路,在地平线上搜寻标记,并且严重地彼此依赖。除了一般性的礼节,他们见面时是沉默的,既不诉说也不过问四处驱赶他们的悲伤。白人是根本不能提起的。谁都清楚。 所以他没有逼问那个弄破了帽子的年轻姑娘,她是从哪里、怎么来的。如果她想让他们知道,而且也能坚强地讲完,她会讲的。他们此刻想的是,她可能需要什么。在这个关键问题之外,每个人都藏着另一个问题。保罗·D发现她的鞋是崭新的,觉得蹊跷。塞丝被她那甜美的名字深深打动了;关于闪闪发光的墓石的记忆,使她倍感亲切。丹芙,却在颤抖。她望着这个瞌睡美人,想得更多。 塞丝把帽子挂在木钉上,慈爱地转向那个姑娘。“是个可爱的名字,宠儿。干吗不摘下你的帽子?让我来给大家做点吃的。我们刚从辛辛那提附近的狂欢节上回来。那儿什么都值得一瞧。” 塞丝正在表示欢迎,宠儿笔直地嵌在椅子里,又一次进入了梦乡。 “小姐!小姐!”保罗·D轻轻摇了摇她。“你想躺一会儿吗?” 她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站起身来,勉强迈动柔嫩的、不堪重负的双脚,缓缓地走进起居室。一进屋,她就栽倒在贝比·萨格斯的床上。丹芙摘下她的帽子,把带着两方色块的被子盖上她的脚。她像个蒸汽机似的喘起气来。 “听着像咆哮。”保罗·D说着关上门。 “她发烧吗?丹芙,你摸摸她烧吗?” “不烧。她是冰凉的。” “那么她在烧。发烧都是从热到冷。” “可能是霍乱。”保罗·D说。 “是猜的?” “那么多水。明显的症状。” “可怜见的。这房子里没有什么能治她的病。她只能自己挺过去。那种病才可怕呢。” “她没病!”丹芙说道。她声音里的激动把他们逗笑了。 她一睡就是四天,只为了喝水才苏醒和坐起来。丹芙照料着她,看她酣睡,听她吃力地呼吸,而且,出于爱和一种膨胀的、要命的占有欲,像隐瞒个人缺陷一样掩饰宠儿的失禁。在塞丝去餐馆、保罗·D四处找驳船去帮忙卸货的时候,她偷偷地洗了床单。她把内衣煮了泡在上蓝剂里,祈求高烧退去,不留下任何损害。她照料得这样专心致志,竟忘了吃饭,忘了去那间祖母绿密室。 “宠儿?”丹芙会小声地叫。“宠儿?”可是当那对黑眼睛张开一条缝时,她能说的也只是:“我在这儿。我还在这儿。” 有时候,如果宠儿睡眼蒙眬地躺上很长时间,一言不发,舔舔嘴唇,再深深地叹着气,丹芙就慌了。“怎么啦?”她会问。 “沉重,”宠儿嘟囔道,“这地方真沉重。” “你想坐起来吗?” “不,”那粗声粗气的声音说。 宠儿花了三天时间才注意到暗色被子上的橙色补丁。丹芙非常满意,因为这使她的病人醒的时间更长。她似乎完全被那褪了色的橙红色碎片吸引住了,甚至费劲地靠胳膊肘支撑着身体,去抚摸它们。这很快使她疲惫不堪,于是丹芙重新安排好被子,让它最有活力的那部分留在病姑娘的视线里。 耐心,这丹芙闻所未闻的东西,占据了她。只要她的妈妈不来干涉,她就是个同情体贴的楷模,可是一旦塞丝企图帮点忙,她就立即变得暴躁起来。 “她今天吃了什么东西吗?”塞丝询问道。 “她得了霍乱,不该吃东西。” “你能肯定吗?只不过是保罗·D瞎猜的。” “我不知道,可不管怎么说,她现在就是不该吃东西。” “我以为得霍乱的人什么时候都在呕吐。” “那不吃就更有理由了,对吧?” “可她也不该活活饿死呀,丹芙。” “甭管我们,太太。我在照看她。” “她说过什么吗?” “她说了我会告诉你的。” 塞丝看着女儿,心想:是的,她一直孤独。非常孤独。 “奇怪,‘来,小鬼’到哪儿去了?”塞丝认为有必要换个话题。 “它不会回来了。”丹芙说。 “你怎么知道的?” “我就知道。”丹芙从盘子里拿起一块甜面包。 丹芙回到起居室,刚要坐下,宠儿的眼睛一下子睁圆了。丹芙感到心跳加快。倒不是因为她头一回看见这张脸睡意全无,也不是因为那双眼睛又大又黑,也不是因为眼白过分地白——白得发蓝。是因为在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根本没有表情。 “我能给你拿点什么吗?”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宠儿看看丹芙手里的甜面包,丹芙递了过去。她随即笑了,丹芙的心也不再狂跳,落了下来——宽慰和轻松得如同游子回了家。 从那一刻起,一直到后来,糖总是能用来满足她。好像她天生就是为了甜食活着似的。蜂蜜和蜂蜡都时兴起来,还有白糖三明治、罐子里已经干硬的糖浆、柠檬汁、胶糖,以及任何一种塞丝从餐馆带回家来的甜点。她把甘蔗嚼成亚麻状,糖汁吮净后好长一段时间还把渣子含在嘴里。丹芙哈哈大笑,塞丝抿嘴微笑,而保罗·D说这让他难受得直反胃。 塞丝相信这是痊愈时——大病之后——为了迅速地恢复体力而必需的。然而这个需求一直坚持了下去,尽管后来宠儿健康得红光满面,她仍然赖着不走。似乎没有她去的地方。她没提起过一个地方,也不大明白她在这里干什么,或者她曾经在哪里待过。他们认为那次高烧造成了她的记忆丧失,同样也造成了她的行动迟缓。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也就十九、二十岁,长得又苗条,可她行动起来却像个更重、更老的人:扶着家具,用手掌托着脑袋休息,好像它对于脖子来说太沉了。 “你就这么养活着她?从今往后?”保罗·D听出自己声音里的不快,对自己的不够大度感到非常吃惊。 “丹芙喜欢她。她并不真添麻烦。我觉得我们应该等她的呼吸更好些再说。我听着她还有点毛病。” “那姑娘有点怪。”保罗·D说道,更像是自言自语。 “怎么个怪法?” “动起来像有病,听起来像有病,可看上去却没病。皮肤好,眼睛亮,壮得像头牛。” “她可不壮。她不扶东西几乎走不动。” “说的就是呢。走是走不动,可我明明看见她用一只手拎起摇椅。” “你净胡扯。” “别跟我说呀。问丹芙去。她当时就在她身边。” “丹芙!进来一下。” 丹芙停下冲洗门廊的工作,把头探进窗户。 “保罗·D说你和他看见宠儿单手拎起摇椅。有那回事吗?” 又长又密的睫毛使丹芙的眼睛看起来比实际上更忙碌;而且不可靠,甚至当她像现在这样平静地盯着保罗·D的时候也是。“没有,”她说,“我压根儿没看见。” 保罗·D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就算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一扇敞开的门,它也已经关上了。 雨水死死抓住松针,而宠儿的眼睛一时一刻也不离开塞丝。无论是哈腰推动风门,还是劈劈啪啪地生炉子,塞丝始终被宠儿的眼睛舔着、尝着、咀嚼着。她像一位常客似的泡在塞丝去的每间屋子里,不要求、不命令的话从不离开。她一大早就摸黑起来,到厨房里等着塞丝在上班之前下楼来做快餐面包。灯光下,炉火旁,她们两人的身影像黑剑一般在棚顶上相互撞击和交错。塞丝两点钟回家时,她总在窗口或者门口等着;然后是门廊、台阶、小路、大路,直到最后,习惯愈演愈烈,宠儿开始每天在蓝石路上一英寸一英寸地越走越远,去迎塞丝,再同她一道走回一百二十四号。仿佛每天下午她都要对那位年长的女人的归来重新置疑一番。 宠儿坦率、无声的忠诚让塞丝受宠若惊。同样的崇拜如果来自她的女儿(说来就来),是会让她厌烦的;一想到自己养出一个可笑的、依赖性强的孩子,她就不寒而栗。可是有这样一个甜蜜、也许还有点特别的客人相伴,她十分满意,这情形就仿佛一个狂热的徒弟很讨他老师的欢心。 渐渐地,灯点得早了,因为夜幕降临得越来越早。塞丝摸黑去上班;保罗·D天黑才回家。在这样一个又黑又凉的傍晚,塞丝把一颗卷心菜切成四份炖上。她让丹芙剥半配克(一配克相当于八夸脱。)豌豆,泡上一夜。然后她坐下来休息。炉子的热气使她犯困,她刚昏昏欲睡,就感觉到宠儿在碰她。比羽毛还轻的触摸,却满载着欲望。塞丝动了动,四下打量。先看看肩上宠儿那只娇嫩的手,再看看她的眼睛。她从那里看到的渴望是无底的深渊。某种勉强抑制住的恳求。塞丝拍拍宠儿的手指,瞟了一眼丹芙,她正专心地剥着豌豆。 “你的钻石呢?”宠儿打量着塞丝的脸。 “钻石?我要钻石干什么?” “戴耳朵上。” “但愿我有。我有过一副水晶的。我服侍过的一个太太送的礼物。” “给我讲讲,”宠儿高兴得咧开嘴笑了,“给我讲讲你的钻石。” 这成为又一种喂养她的东西。正当丹芙发现了甜食对宠儿的可喜效果并大加利用时,塞丝认识到,宠儿从故事中能得到深深的满足。塞丝感到震惊(正如宠儿感到满足一样),因为一提起她的过去就会唤起痛苦。过去的一切都是痛苦,或者遗忘。她和贝比·萨格斯心照不宣地认为它苦不堪言;丹芙打听的时候,塞丝总是简短地答复她,要么就瞎编一通。就是同保罗·D——一个部分地分担过她的过去的人,一个她至少能较为平静地与之交谈的人——在一起时,伤痛也依然存在——好似马嚼子拿走时留在嘴角的痛处。 但是,当她开始讲述耳环的故事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想讲,爱讲。也许是因为宠儿同事件本身的距离,也许是因为她急于聆听的焦渴——无论如何,这是个始料未及的乐趣。 在剥豌豆的嘎巴声和炖卷心菜扑鼻的香气里,塞丝讲起曾经挂在她耳朵上的那副水晶耳环。 “我在肯塔基伺候的太太在我结婚时给我的。那个时候、那个地方所谓的结婚。我猜想她看出来了,我发现不会有结婚仪式和牧师时有多难受。什么都没有。我想总该有点什么——说明它是对的,是真的。我不愿意只是从一个装满玉米皮的草荐爬上另一个。也不愿意只是把我的尿桶带进他的小屋。我想应该有个仪式。可能跳跳舞。头发里插一点石竹花。”塞丝笑了,“我从来没见过一次婚礼,可我在衣橱里看见过加纳太太的结婚礼服,也听她讲过婚礼是什么样的。蛋糕里放了两磅葡萄干,她说,还做了四只全羊。直到第二天大家还在吃。那就是我想要的。也许吃顿饭,我和黑尔,还有所有‘甜蜜之家’的男人们,坐下来吃点特别的东西。请卡温顿庄园或者高树庄园的另外一些黑人过来——那是些西克索偷偷去过的地方。可是什么也不会有。他们说我们可以做夫妻,就完事了。仅此而已。 “这样,我决定起码要有条裙子,不是我干活时穿的麻袋片。于是我去偷了布料,弄出一条说出来你都不信的裙子。上身是用她针线笸箩里的两个枕套做的。裙子的前摆是块台布,一根蜡烛曾经倒在上面,烧了个窟窿;再加上她的一条试烙铁用的旧腰带。后背最费时间了。看来我找不到一样不会马上失去的东西了,因为事后我还得把它拆开,把各个部分都放回原处。黑尔可真耐心,一直等着我把它做完。他知道我没有它就不会走下一步。最后,我从外面仓库里的钉子上拽来了那个蚊帐。我们用它过滤果酱。我尽了最大努力又洗又泡,然后用粗针脚把它缝在裙子的背面。那就是我,穿着你能想象出的最难看的长裙。幸亏我的羊毛披肩使我不至于看着像个沿街叫卖的小鬼。我那时只有十四岁,我猜想,所以我才那么自豪吧。 “不管怎么说,加纳太太肯定见过我穿它。我自以为偷得挺高明,其实她什么都知道。甚至我们的蜜月:跟黑尔一起去玉米地。那是我们第一次去的地方。是个星期六下午。他请了病假,所以那天不用去城里干活儿。通常他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去打工,为贝比·萨格斯赎身。但是他请了病假,我穿上了裙子,我们手拉着手走进玉米中间。我现在还能闻见保罗们和西克索在远处烤的玉米棒子的香味呢。第二天加纳太太朝我勾手指头,把我带到楼上她的卧室。她打开一只木盒子,拿出一对水晶耳环。她说:‘我想给你这个,塞丝。’我说:‘是,太太。’‘你的耳朵穿孔了吗?’她说。我说:‘没有,太太。’‘那么穿吧,’她说,‘你就能戴它们了。我想把它们给你,祝你和黑尔幸福。’我谢了她,可在离开那儿之前我从没戴过它们。我来到这房子以后,有一天贝比·萨格斯解开我的衬裙,把它们拿了出来。我就坐在这儿,在炉子旁边,抱着丹芙,让她在我耳朵上穿了孔,好戴上它们。” “我从来没见你戴过耳环,”丹芙说,“它们现在在哪儿呢?” “没了,”塞丝说,“早没了。”然后她不再说一个字。再开口要等到下一回,当她们三个抱着湿透的床单和衬裙、顶着大风跑回家时。她们喘着,笑着,把浆洗的衣物搭在桌椅上。宠儿用桶里的水把自己灌了个饱,看塞丝用一块浴巾擦干丹芙的头发。 “我们是不是该把辫子解开?”塞丝问道。 “呃呃。明天吧。”丹芙想到一把篦子揪着她的头发,就蜷起身子。 “今天的事今天完,”塞丝说,“明天,那可不行。” “疼。”丹芙说。 “天天梳就不疼了。” “哎哟。” “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宠儿问。 塞丝和丹芙抬头看着她。四个星期过去了,她们仍然没有习惯那低沉的嗓音,以及似乎是躺在里面的歌声。它就躺在音乐之外,调子与她们的不同。 “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这个问题显然是提给塞丝的,因为她正看着她。 “我的女人?你是说我的妈妈?就算她梳过,我也不记得了。我只在田里见过她几回,有一回她在种木蓝。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入队了。要是有月亮,她们就在月光下干活。星期天她睡得像根木头。她肯定只喂了我两三个星期——人人都这么做。然后她又回去种稻子了,我就从另一个负责看孩子的女人那里吃奶。所以我回答你,没有。我估计没有。她从来没为我梳过头,也没干过别的。我记得她甚至总不跟我在同一间屋子里过夜。怕离队伍太远了,我猜是。有一件事她倒肯定干过。她来接我,把我带到熏肉房后面。就在那儿,她解开衣襟,提起乳房,指着乳房下面。就在她肋骨上,有一个圆圈和一个十字,烙进皮肤里。‘这是你的太太。这个,’她指着说,‘现在我是唯一有这个记号的。其他人都死了。如果我出了什么事,你又认不出我的脸,你会凭这个记号认得我。’把我吓得够呛。我能想到的只是这有多么重要,还有我多么需要答上两句重要的话,可我什么都想不出来,所以我就说了我脑子里蹦出来的。‘是,太太。’我说。‘可是你怎么认出我来呢?你怎么认出我来呢?也给我烙上吧,’我说,‘把那个记号也烙在我身上。’”塞丝咯咯地笑了起来。 “她烙了吗?”丹芙问。 “她打了我一个耳光。” “那是为什么?” “当时我也不明白。直到后来我有了自己的记号。” “她怎么样了?” “吊死了。等到他们把她放下来的时候,谁也看不清楚她身上是不是有圆圈和十字,我尤其不能,可我的确看了。”塞丝从梳子上抓出头发,往后扔进炉火。头发炸成火星,那气味激怒了她们。“噢,我的耶稣。”她说着一下子站起来,插在丹芙头发里的梳子掉在地上。 “太太?你怎么啦,太太?” 塞丝走到一把椅子旁,拾起一张床单,尽她胳膊的长度抻开来。然后对叠,再叠,再对叠。她拿起另一张。都还没完全晾干,可是对叠的感觉非常舒服,她不想停下来。她手里必须干点什么,因为她又记起了某些她以为已经忘记的事情。事关耻辱的隐私,就在脸上挨的耳光和圆圈、十字之后,早已渗入她头脑的裂缝。 “他们干吗吊死你的太太?”丹芙问。这是她头一回听到有关她妈妈的妈妈的事。贝比·萨格斯是她知道的唯一的祖母。 “我一直没搞明白。一共有好多人。”她说道,但当她把潮湿的衣物叠了又叠时,越来越清晰的,是那个拉着她的手、在她认出那个记号之前把她从尸首堆里拽出来的名叫楠的女人。楠是她最熟悉的人,整天都在附近,给婴儿喂奶,做饭,一只胳膊是好的,另一只只剩了半截。楠说的是另一种不同的话,塞丝当时懂得,而现在却想不起来、不能重复的话。她相信,肯定是因为这个,她对“甜蜜之家”以前的记忆才这么少,只剩下唱歌、跳舞和拥挤的人群。楠对她讲的话,连同讲话时使用的语音,她都已忘记了。那也是她的太太使用的语言,一去不返了。但是其中的含义——却始终存在。她把潮湿的白床单抱在胸前,从她不再懂得的密码中分辨着那些含义。夜间,楠用完好的那条胳膊抓住她,在空中挥动着另一截残肢。“告诉你,我来告诉你,小姑娘塞丝。”然后她这么做了。楠告诉塞丝,她妈妈和楠是一起从海上来的。两个人都被水手带走了好多次。“她把他们全扔了,只留下你。有个跟水手生的她丢在了岛上。其他许多跟白人生的她也都扔了。没起名字就给扔了。只有你,她给起了那个黑人的名字。她用胳膊抱了他。别的人她都没用胳膊去抱。从来没有。从来没有。告诉你,我在告诉你,小姑娘塞丝。” 作为小姑娘塞丝,她并没有什么感觉。作为成年女人塞丝,她感到愤怒,却说不清楚为了什么。贝比·萨格斯的强烈愿望仿佛海浪冲击着她。浪过之后的寂静中,塞丝看着坐在炉边的两个姑娘:她的生病的、思想肤浅的寄宿者,她的烦躁、孤独的女儿。她们看起来又小又远。 “保罗·D一会儿就回来了。”她说。 丹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才,她妈妈站在那里出神地叠床单的时候,她咬紧牙关,祈盼着故事早点结束。丹芙讨厌她妈妈老讲那些与她无关的故事,因此她只问起爱弥。除此以外的世界是辉煌而强大的,没有了丹芙倒更是如此。她因自己不在其中而讨厌它,也想让宠儿讨厌它,尽管没有丝毫的可能。宠儿寻找一切可乘之机来问可笑的问题,让塞丝开讲。丹芙注意到了她是多么贪婪地想听塞丝说话。现在她又注意到了新的情况。是宠儿的问题:“你的钻石在哪儿?”“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而最令人困惑的是:给我讲讲你的耳环。 她是怎么知道的? 宠儿光彩照人,可保罗·D并不喜欢。女人开始成长时,活像抽芽前的草莓类植物:先是绿色的质地渐渐地发生变化,然后藤萝的细丝长出,再往后是花骨朵。等到白色的花瓣凋零,薄荷色的莓果钻出,叶片的光辉就有了镀金的致密和蜡制的润泽。那就是宠儿的模样——周身镶金,光彩照人。保罗·D开始在醒来后与塞丝做爱,这样,过一会儿,当他走下白楼梯,看见她在宠儿的凝视下做面包时,他的头脑会是清晰的。 晚上,他回到家里,她们仨都在那儿摆饭桌时,她的光芒如此逼人,他奇怪塞丝和丹芙怎么看不见。或许她们看见了。如果女人们中间有一个春情萌动,她们当然能看得出来,就像男人一样。保罗·D仔细地观察宠儿,看她是否有所察觉,可她对他一点也不留意——连直截了当的提问都常常不作回答。她能做到看着他连嘴都不张。她和他们相处已经有五个星期,可他们对她的了解一点也不比他们发现她在树桩上睡着的那天更多。 他们在保罗·D到达一百二十四号当日曾经摔坏的桌子旁就坐。重新接好的桌腿比以前更结实。卷心菜都吃光了,熏猪肉油亮亮的踝骨在他们的盘子里堆成一堆。塞丝正在上面包布丁,嘟囔着她的祝愿,以老练的厨子惯用的方式事先向大家致歉。这时,宠儿脸上现出的某种东西——她眼盯塞丝时攫住她的某种宠物式的迷恋——使得保罗·D开口了。 “你就没有兄弟姐妹吗?” 宠儿摆弄着勺子,却没看他。“我谁都没有。” “你到底是来这儿找什么的呢?”他问她。 “这个地方。我是在找这个我能待的地方。” “有谁告诉过你这房子吗?” “她告诉我的。我在桥上的时候,她告诉我的。” “肯定是早先的人。”塞丝道。早先的那些日子里,一百二十四号是口信和捎信人的驿站。在一百二十四号,点滴的消息就像泡在泉水里的干豆子——直泡到柔软得可以消化。 “你怎么来的?谁带你来的?” 现在她镇定地看着他,但没有回答。 他能感觉到塞丝和丹芙两人都后退了,收缩腹肌,放出黏糊糊的蛛网来相互触摸。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逼她一下。 “我问你是谁带你来这儿的?” “我走来的,”她说,“好长、好长、好长、好长的一条路。没人带我。没人帮我。” “你穿着新鞋。你要是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从鞋子上看不出来?” “保罗·D,别再挑她毛病了。” “我想知道。”他说道,把刀把像根旗杆似的攥在手中。 “我拿了鞋子!我拿了裙子!这鞋带系不上!”她叫嚷着,那样恶毒地瞪了他一眼,丹芙不禁轻轻去摸她的胳膊。 “我来教你,”丹芙说,“怎么系鞋带。”她得到了宠儿投来的一笑作为奖赏。 保罗·D觉得,他刚抓住一条银亮亮的大鱼的尾巴,就让它从手边滑脱了。此刻它又游进黑暗的水中,隐没了,然而闪闪的鱼鳞标出了它的航线。可是她的光芒如果不是为他,又是为谁而发的呢?他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是为了某个特定的人容光焕发,而只是泛泛地展示一番。凭他的经验而论,总是先有了焦点,周围才现出光芒。就说“三十英里女人”吧,同他一起在沟里等待的时候,简直迟钝得冒烟,可西克索一到,她就成了星光。他还从未发现自己搞错过。他头一眼看见塞丝的湿腿时就是这种情形,否则他那天绝不会鲁莽得去把她拥在怀中,对着她的脊背柔声软语。 这个无家无亲的姑娘宠儿,可真是出类拔萃,尽管把二十年来遇见的黑人琢磨个遍,他都不能准确地说出为什么。战前、战后以及战争期间,他见过许多黑奴,晕眩、饥饿、疲倦或者贫乏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让他们重新唤起记忆或说出任何事情都是个奇迹。像他一样,他们躺在山洞里,与猫头鹰争食;像他一样,他们偷猪食吃;像他一样,他们白天睡在树上,夜里赶路;像他一样,他们把身子埋进泥浆,跳到井里,躲开管理员、袭击者、刽子手、退役兵、山民、武装队和寻欢作乐的人们。有一次,他遇到一个大约十四岁的黑孩子独自在林子里生活,他说他不记得在别处住过。他见过一个糊里糊涂的黑女人被抓起来绞死,因为她偷了几只鸭子,误以为它们是她自己的婴儿。 挪。走。跑。藏。偷。然后不停地前进。只有一次,他有可能待在一个地方——和一个女人,或者说和一个家在一起——超过几个月的时间。那唯一的一次差不多有两年,是同那个特拉华的女织工一起度过的。特拉华是肯塔基州普拉斯基县以外对待黑人最野蛮的地方,当然,佐治亚的监狱营地就甭提了。 同所有这些黑人相比,宠儿大不一样。她的光芒,她的新鞋,都令他烦恼。也许只是他没有烦扰她的事实令他烦恼。要么就是巧合。她现身了,而且恰好发生在那天,塞丝和他结束了争吵,一起在公共活动中玩得很开心——好像一家人似的。可以这么说,丹芙已经回心转意;塞丝在开心地笑;他得到了许诺,会有一份固定的工作;一百二十四号驱净了鬼魂。已经开始像一种生活了。可是他妈的!一个能喝水的女人病倒了,被带进屋来,康复了,然后就再没挪过地方。 他想把她撵走,可是塞丝让她进来了,他又无权把她赶出一所不属于他的房子。打败一个鬼是一码事,可把一个无助的黑人姑娘扔到三K党魔爪下的地方去,则完全是另一码事。那恶龙在俄亥俄随心所欲地游弋,极度渴求黑人的血,否则就无法生存。 坐在饭桌旁,嚼着饭后的金雀花草,保罗·D决定安顿她。同城里的黑人们商量一下,给她找个地方住。 他刚刚有了这个念头,宠儿就被自己从面包布丁里挑出来的一颗葡萄干噎住了。她向后倒去,摔出椅子,掐着脖子翻来滚去。塞丝去捶她的背,丹芙将她的手从脖子上掰开。宠儿趴在地上,一边呕吐,一边艰难地捯气。 等到她平静下来,丹芙擦去了秽物。宠儿说道:“现在去睡吧。” “到我屋里来,”丹芙说,“我会在上边好好看着你的。” 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丹芙为了设法让宠儿和她合住一室,都快急疯了。睡在她上铺并不容易,得担心着她是否还会犯病、长睡不醒,或者(上帝保佑,千万可别这样)下床漫步出院,像她漫步进来时那样。她们在那里可以更加随便地说话:在夜里,当塞丝和保罗·D睡着以后;或是白天,在他们俩都没到家的时候。甜蜜、荒唐的谈话里充满了没说完的话、白日梦和远比理解更令人激动的误解。 姑娘们离开以后,塞丝开始收拾饭桌。她把盘子堆在一盆水旁边。 “她什么地方得罪你啦?” 保罗·D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 “我们为丹芙好好地打了一架。也得为她来上一回吗?”塞丝问道。 “我只是不明白干吗待在一起。她为什么抓着你不放是明摆着的,可是你为什么也抓着她不放,这个我就搞不懂了。” 塞丝扔下盘子,盯着他。“谁抓着谁不放关你什么事?养活她并不费事。我从餐馆捡回一点剩的就行了。她跟丹芙又是个伴儿。这个你知道,我也知道你知道,那你还牙痒痒什么?” “我也拿不准。是我心里的一种滋味。” “那好,你干吗不尝尝这个呢?尝尝这个滋味:有了一张床睡,人家却绞尽脑汁琢磨,你每天该干些什么才能挣到它。尝尝这个滋味。要是这还不够,再尝尝做一个黑女人四处流浪、听天由命的滋味。尝尝这个吧。” “那些滋味我全清楚,塞丝。我又不是昨天才出娘胎的,我这辈子还从来没错待过一个女人呢。” “那这世上也就独你一个。”塞丝回答道。 “不是俩?” “不是。不是俩。” “可黑尔又怎么你啦?黑尔总和你在一起。他从不撇下你。” “没撇下我他撇下谁了?” “我不知道,反正不是你。这是事实。” “那么他更坏,他撇下了他的孩子。” “你可不能这么说。” “他没在那儿。他本来说他会在那儿,可他没在。” “他在那儿。” “那他干吗不出来?我为什么还得把我的宝贝们送走,自己留在后头找他?” “他没法从厩楼里出来。” “厩楼?什么厩楼?” “你头顶上的那个。在牲口棚里。” 慢慢地,慢慢地,花了尽可能多的时间,塞丝挪向桌子。 “他看见了?” “他看见了。” “他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 “什么?” “我来这儿那天。你说他们抢了你的奶水。我一直不知道是什么把他搞得一团糟。就是那个,我估计。我只知道有什么事让他崩溃了。那么多年的星期六、星期天和晚上的加班加点都没影响过他。可那天他在牲口棚里见到的什么事情,把他像根树枝一样一折两断了。” “他看见了?”塞丝抱紧两肘,好像怕它们飞走似的。 “他看见了。肯定的。” “他看见了那些家伙对我干的事,还让他们接着喘气?他看见了?他看见了?他看见了?” “嘿!嘿!听着。你听我说。一个男人不是一把该死的斧头,去他妈的砍掉、劈掉、剁掉日子里的每一分钟。是倒霉事找的他。他砍不倒这些事,因为它们属于内心。” 塞丝踱来踱去,在灯光里踱来踱去。“地下联络员说:最迟星期天。他们抢走了我的奶水,可他看见了却没下来?星期天到了,可他没到。星期一到了,可还是没见黑尔。我以为他是死了,才没来;然后我以为他是被他们抓住了,才没来。后来我想,不对,他没死,因为他要是死了,我该知道;再后来,你过了这么多年找到这儿来,也没说他死了,因为你也不知道,所以我想,好吧,他不过是给自己找到了更好的生路。因为要是他在附近的什么地方,就算不来找我,他也肯定会来找贝比·萨格斯的。可我根本没想到他看见了。” “事到如今,又有什么关系呢?” “假如他活着,而且看见了,他就永远不会迈进我的门。黑尔不会的。” “他崩溃了,塞丝。”保罗·D抬眼看着她,叹了口气,“全告诉你也好。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坐在搅乳机旁。他涂了自己一脸的牛油。”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因此而心怀感激。一般来说,她能马上看到她耳闻的画面。可是她没看到保罗·D讲的事情。脑子里什么都没出现。小心翼翼、小心翼翼地,她跳向一个适当的问题。 “他说了什么吗?” “没有。” “一个字没说?” “一个字没说。” “你对他说话了吗?你什么也没对他说?总得有句话!” “我不能,塞丝。我就是……不能。” “为什么?!” “我嘴上戴着个马嚼子。” 塞丝打开前门,坐在门廊台阶上。没有太阳的天空变为蓝色,可她依然能辨认出远处草地上黝黑的树影。她来回摇着头,听凭她那不听话的大脑摆布。它为什么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呢?不拒绝苦难,不拒绝悔恨,不拒绝腐烂不堪的可憎的画面?像个贪婪的孩子,它什么都抢。哪怕就一次,它能不能说一声:不要了谢谢?我刚吃完,多一口也塞不下了?我塞满了他妈的两个长着青苔般牙齿的家伙,一个吮着我的乳房,另一个摁着我,他们那知书达理的老师一边看着一边做记录。到现在我还满脑子都是那事呢,见鬼!我可不能回头再往里添了。再添上我的丈夫,他在我头顶上的厩楼里观看—藏在近旁——藏在一个他自以为没人来找他的地方,朝下俯看着我根本不能看的事情。而且不制止他们——眼睁睁地让它发生。然而我那贪婪的大脑说,噢谢谢,我太想再要些了——于是我又添了些。可我一这么做,就再也停不住了。又添上了这个:我的丈夫蹲在搅乳机旁抹牛油,抹得满脸尽是牛油疙瘩,因为他们抢走的奶水占据了他的脑子。对他来说,干脆让全世界都知道算了。当时他要是真的彻底崩溃,那他现在也肯定死了。要是保罗·D因为咬着铁嚼子,看见他却不能救他或安慰他,那么保罗·D肯定还有更多的事能告诉我,而我的大脑还会立即接受,永远不会说:不要了谢谢。我可不想知道,也没必要记住那些。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呢:比如操心,操心明天,操心丹芙,操心宠儿,操心衰老和生病,更不用说爱了。 可是她的大脑对未来不感兴趣。它满载着过去,而且渴望着更多的过去,但不给她留下一点空间,让她去想象,甚至去计划下一天。浑似那个野葱地里的午后——那时她能看见的最远的未来仅仅是一步之遥。别的人都发疯了,她为什么不能?别人的大脑都停了下来,掉转身去找新的东西,黑尔肯定就是这样。那该有多么甜蜜啊:他们两个,背靠牛奶棚,蹲在搅乳机旁,心不在焉地往脸上猛扔冰凉的、疙疙瘩瘩的牛油。感觉牛油的滑腻和黏稠——揉进头发,看着它从手指缝中挤出。就停在那里,会是怎样的解脱啊。关上。锁住。挤牛油。可她的三个孩子正在去俄亥俄的路上,躺在毯子下面嚼着糖水奶嘴,那是什么牛油游戏都无法改变的。 保罗·D迈出门槛,抚摸着她的肩膀。 “我没打算告诉你那个。” “我没打算听。” “我没法收回来,但我能把它搁下。”保罗·D说。 他想对我开讲了,她暗忖道。他想让我去问问他当时的感觉——舌头让铁嚼子坠住是多么难受,吐唾沫的需要又是多么强烈、不能自已。那个滋味她早就知道了,在“甜蜜之家”以前待的地方她就一次又一次地目睹过。男人,男孩,小女孩,女人。嘴唇向后勒紧那一刻注入眼里的疯狂。嚼子卸下之后的许多天里,嘴角一直涂着鹅油,可是没有什么来抚慰舌头,或者将疯狂从眼中除去。 塞丝抬头朝保罗·D的眼中望去,看那里是否留下了什么痕迹。 “我小时候见过的那些人,”她说,“他们套过嚼子后看上去总是那么疯狂。谁知道他们因为什么给他们上嚼子,反正那一套根本行不通,因为它套上的是一种从前没有过的疯狂。我看你的时候,却看不见那个。你的眼睛里哪儿都没有那样的疯狂。” “有把它放进去的法子,就有拿出来的法子。两个办法我都知道,我还没想好哪种更糟呢。”他在她身旁坐下。塞丝打量着他。在昏暗的日光里,他瘦骨嶙峋的古铜色面孔让她的心趋于平静。 “想跟我讲讲吗?”她问他。 “我不知道。我从来没讲过。跟谁都没讲过。有时候唱唱,可我从来没跟谁讲过。” “说吧。我听得了。” “也许吧。也许你听得了。我只是不敢肯定我能说出来。我的意思是,能说得准确,因为并不是嚼子的问题——不是那么回事。” “那是什么呢?”塞丝问道。 “公鸡,”他说,“路过公鸡时,我看见它们那样看着我。” 塞丝笑了。“在那棵松树上?” “对。”保罗·D同她一起笑了,“上边肯定落了有五只公鸡,还有起码五十只母鸡。” “‘先生’也在?” “一开始还没看到。可是我走了不到二十步就瞧见它了。它从栅栏上走下来,坐在木盆上。” “它喜欢那个木盆。”塞丝说着,心中暗想:不好,现在停不下来了。 “可不是吗?像个宝座似的。知道么,是我把它从鸡蛋壳里提溜出来的。要不是我,它早憋死了。那一只老母鸡走开时,身后跟了一大群刚孵出的小鸡崽。就剩下这一个鸡蛋了。好像是个空壳,可后来我看见它在动弹,就把它敲开了,出来的就是‘先生’,脚有点瘸,一身的毛病。我眼看着那个狗崽子长大,在院子里横行霸道。” “它总是那么可恨。”塞丝道。 “对,它倒是挺可恨的。又好斗又凶恶。曲曲弯弯的脚尽瞎扑腾。冠子有我巴掌那么大,通红通红的。它就坐在木盆上看着我。我敢发誓,它在微笑。本来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刚才看见的黑尔。我根本就没想起来那个马嚼子。只有黑尔,还有在他之前的西克索,可是当我看见‘先生’的时候,我知道了,那里面也有我。不光是他们,也有我。一个疯了,一个卖了,一个失踪了,一个烧死了,还有我,舌头舔着铁嚼子,两手反绑在背后。也有我,最后一个‘甜蜜之家’的男人。 “‘先生’,它看起来那样……自由。比我强。比我更壮实,更厉害。那个狗崽子,当初自己连壳儿都挣不开,可它仍然是个国王,而我……”保罗·D停住了,用左手扼住右手。他就那样久久地攥着,直到它和世界都平息下来,让他讲下去。 “‘先生’还可以是、一直是它自己。可我就不许是我自己。就算你拿它做了菜,你也是在炖一只叫‘先生’的公鸡。可是我再也不能是保罗·D了,活着死了都一样。‘学校老师’把我改变了。我成了另外一样东西,不如一只太阳地里坐在木盆上的小鸡崽。” 塞丝把手放在他的膝盖上摩挲着。 保罗·D才刚刚开始,他告诉她的只不过是个开头,可她把手指放上他的膝盖,柔软而充满抚慰,让他就此打住。也好。也好。再多说可能会把他们两个都推上绝境,再也回不来。他将把其余的留在它们原该待的地方:在他胸口埋藏的烟草罐里;那胸口,曾经有一颗鲜红的心跳动。罐子的盖子已经锈死了。现在他不会在这个甜蜜而坚强的女人面前把它撬开,如果让她闻见里面的东西,他会无地自容的。而知道他的胸膛里并没有一颗像“先生”的鸡冠一样鲜红的心在跳荡,也会使她受到伤害。 塞丝紧按劳动布和他膝盖嶙峋的曲线,摩挲着,摩挲着。她希望这会像平息自己一样平息他。就像在昏暗的餐馆厨房里揉面团。在厨子到来之前,站在不比一条长凳的长更宽的地方,在牛奶罐的左后侧,揉着面团。揉着,揉着面团。像那样开始一天的击退过去的严肃工作,再好不过了。 楼上,宠儿在跳舞。轻轻的两步,两步,再跳一步,滑步,滑步,高视阔步。 丹芙坐在床上,笑着提供音乐伴奏。 她从来没见宠儿这样快活过。宠儿的嘴平时总是撅着,只是吃起糖来或者丹芙告诉她一件什么事时才高兴地咧开。在聆听妈妈讲述过去的日子时,丹芙也曾经感受到宠儿通身发出的心满意足的温暖气息。但从未见过她快活。仅仅十分钟之前,宠儿还四仰八叉地倒在地板上,眼球突出,掐住自己的喉咙扭来扭去。现在,在丹芙床上躺了没几秒钟,她已经起来跳舞了。 “你在哪儿学的跳舞?”丹芙问她。 “在哪儿都没学过。瞧我这一招。”宠儿把拳头放在屁股上,开始光着脚蹦跶。丹芙大笑起来。 “该你了。来吧,”宠儿道,“你最好也来吧。”她的黑裙子左右摇摆。 丹芙从床上站起来,觉得浑身变得冰冷。她知道自己有宠儿两个大,可她竟然飘了起来,好像一片雪花一样冰凉而轻盈。 宠儿一只手拉起丹芙的手,另一只放上她的肩头。于是她们跳起舞来。在小屋里一圈又一圈地转着,不知是因为眩晕,还是因为一下子感到轻盈和冰冷,丹芙纵声大笑起来。这富于感染力的笑声也感染了宠儿。她们两个像小猫一样快活,悠来荡去,悠来荡去,直到疲惫不堪地坐倒在地。宠儿把头靠在床沿上,上气不接下气;这时丹芙看见了那个东西的一端。宠儿解衣就寝的时候她总能看见它的全部。她直盯着它,悄声问:“你干吗管自己叫宠儿?” 宠儿合上眼睛。“在黑暗中我的名字就叫宠儿。” 丹芙凑近一些。“那边什么样,你过去待的地方?能告诉我吗?” “漆黑,”宠儿说,“在那里我很小。就像这个样子。”她把头从床沿上抬起来,侧身躺下,蜷成一团。 丹芙用手指遮住嘴唇。“你在那儿冷吗?” 宠儿蜷得更紧,摇摇头。“滚烫。下边那儿没法呼吸,也没地方待。” “你看见什么人了吗?” “成堆成堆的。那儿有好多人,有些是死人。” “你看见耶稣了吗?还有贝比·萨格斯?” “我不知道,我没听说过这些名字。”她坐了起来。 “告诉我,你是怎么来这儿的?” “我等啊等,然后就上了桥。我在那里待了一晚上,一白天,一晚上,一白天。好长时间。” “这么长时间你一直在桥上?” “不是。那是后来。我出来以后的事。” “你回来干啥?” 宠儿莞尔一笑。“看她的脸。” “太太的?塞丝?” “对,塞丝。” 丹芙觉得有点受伤害、受轻视,因为她不是宠儿回来的主要原因。“你不记得我们一起在小溪边玩了?” “我在桥上,”宠儿说,“你看见我在桥上了?” “不,在小溪边上。后边树林里的小溪。” “哦,我在水里。我就是在下面看见了她的钻石。我都能摸着它们。” 第二部 一百二十四号喧闹不堪。斯坦普·沛德甚至在大路上都听得见。他朝那所房子走去,尽量把头抬得高高的,这样人们就不会叫他鬼鬼祟祟的家伙了,尽管他的惴惴不安让他觉着自己像。自从把那张剪报拿给保罗·D看,又听说他当天就搬出了一百二十四号以后,斯坦普就觉得不自在。是否应该去向一个男人揭他女人的短,他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一番思想斗争,又说服自己应该这样做,然后才开始替塞丝担心起来。他是不是剥夺了一个好男人能带给她幸福的唯一机会?她会为这个损失,为这个渡她过河的、既是她的也是贝比·萨格斯的朋友的男人,这样自告奋勇、多此一举地让流言飞语复活,而苦恼吗? “我太老了,”他思忖道,“事儿也想不清了。我太老了,见过的也太多了。”他在屠宰场泄露秘密的时候,坚持要避开人——现在他纳闷他到底是在保护谁。保罗·D是城里唯一不知道这事的。报纸上登过的消息怎么变成了只能在屠宰场里小声嘀咕的秘密呢?是要避开谁呢?塞丝,就是她。他绕到她背后,像个鬼鬼祟祟的家伙。然而鬼鬼祟祟就是他的职业——他的生活,尽管总是为了一个明确而神圣的目的。战前,他干的全是鬼鬼祟祟的勾当:把逃犯藏起来,把秘密消息带到公共场所。在他合法的蔬菜下面藏着渡河的逃亡黑人。就连他春天里杀的猪也为他的种种目的服务。整家整家的人靠他分配的骨头和下水生活。他替他们写信和读信。他知道谁得了水肿,谁需要劈柴;谁家孩子有天赋,谁家孩子需要管教。他知道俄亥俄河及其两岸的秘密;哪些房子是空的,哪些住着人;谁的舞跳得最棒,谁的嘴最笨,谁的嗓子最美,谁根本唱不出调儿。他的两腿之间已经没什么有趣的东西了,可是他还记得曾经有过的一切——那种无法克制的本能冲动——因此,他认真地想了很久,才最终打开他的木盒子,寻找那张十八年前的剪报,向保罗·D出示证据。 事后——而非事先——他才考虑到,其中还有塞丝的感情问题。正因为考虑迟了他才这么难受。也许他该放手不管;也许塞丝已经在考虑自己对他讲了;也许他不像他自以为的那样,是一名基督的崇高战士,而只是一个普通的、简单的、爱管闲事的家伙,为了真理和忠告这些自己看重的东西,搅黄了一件本来挺好的事情。现在一百二十四号恢复了保罗·D来这座城市之前的样子——他在大路上都能听得见一群鬼魂在骚扰塞丝和丹芙。就算塞丝能应付鬼魂的反扑,斯坦普也不相信她的女儿同样能应付。丹芙的生活里需要有个正常人。差不多她一出生,命运就安排他在那里了——在她有自我意识以前——所以他偏爱她。要知道,四个星期之后见到她还活着,而且看上去健康,可把他高兴坏了,他采来了他能拿得动的县里最好的黑莓,还没来得及把那来之不易的收获给贝比·萨格斯看看,就先往丹芙嘴里塞了两颗。至今他还确信,是他的黑莓(引发了宴会和随后的劈柴)让丹芙一直活了下来。要不是他在那里劈柴,塞丝早就把她那娃娃的脑髓溅满木板墙了。在他把那则消息告诉保罗·D、害得他离家出走之前,他就算没替塞丝想过,也许也该想想丹芙;贝比·萨格斯死后,保罗·D就是这姑娘生活里唯一的正常人了。而这个恰恰是他的心病。 比对丹芙或者塞丝迟到的关切更深沉、更痛苦,像傻瓜口袋里的一枚银币一样烧灼他的灵魂的,是关于贝比·萨格斯——他的天空中的大山——的记忆。是关于她的记忆和对她的敬意,驱使他挺直脖子走进一百二十四号的庭院,尽管还在大路上他就听见了宅子里的声音。 “灾难”以后,他只迈进过这所房子一回(他把塞丝对《逃犯法案》(指美国国会1793 年和1850 年两次通过的关于捉拿逃亡奴隶并判刑的法令。1864 年废除。)的粗暴反应叫做“灾难”),那是为了把圣贝比·萨格斯抬出来。当他将她抱起来时,她在他看来像个小姑娘;他为她感到高兴,因为她知道自己再也不用磨胯骨了——最终有人抬着她了。只要再等上一阵子,她就能看到战争结束,看到它那昙花一现的结局。他们就能一起庆祝了;一起去聆听这个场合下的大型布道。事实却是,唯有他独自走遍一座座欢乐的房子,给什么就喝什么。但是她没有等,而他却参加了她的丧礼,心中的不安倒比悲痛更加强烈。葬礼上,塞丝和女儿的眼睛都是干的。塞丝除了“把她埋在‘林间空地’”,没有别的指示;他试图照办,却被白人发明的某种死人该在何处安息的规定阻止了。贝比·萨格斯在被割断喉咙的婴儿身旁下葬了——斯坦普·沛德不敢肯定这种毗邻会赢得贝比·萨格斯的赞许。 葬礼是在院子里进行的,因为除他以外没人会走进一百二十四号——塞丝则拒绝参加派克牧师主持的仪式,以此回敬受到的伤害。与此同时,她去了墓地,站在那里与它比赛着沉默,而不去和其他人一道衷心同唱赞美诗。这个侮辱又招来了哀悼者们的侮辱:在一百二十四号的后院里,他们只吃自己带来的食物,却不碰塞丝的;她也不碰他们的,而且不许丹芙碰。就这样,将她解放了的生命奉献给了和睦团结的圣贝比·萨格斯,在傲慢、恐惧、谴责与恶意相交错的舞蹈中安葬了。城里差不多所有人都盼着塞丝倒霉。她的蛮不讲理和她的自高自大似乎该遭报应,而一辈子没使过一丁点儿坏的斯坦普·沛德,怀疑城里人的某些“骄者必败”的期望多少传染给了他——所以他把剪报拿给保罗·D看的时候,才没有考虑塞丝的感受,也没有考虑丹芙的需要。 如果过一会儿塞丝打开门、把目光投向他,他该做什么说什么,他连最模糊的概念也没有。如果她要他帮忙,他将乐意效劳;如果她对他心存怨恨,他也乐于接受她的愤怒。除此之外,他还凭直觉来纠正自己对贝比·萨格斯的亲人可能犯下的错误,并且在直觉的指引下一直走进和穿过一百二十四号所罹受的愈演愈烈的鬼魂肆虐,他在大路上就听到了它的声音。再有,他将依靠耶稣的力量来对付那些比他老人家自己更古老、却并不更强大的事物。 他不能理解走向门廊的时候他所听到的声音。远在蓝石路上时,他认为他听到的是一场急促的声音的大火——喧哗,急迫,所有人同时讲话,让他辨别不出她们在说什么或者在对着谁说。那话语绝对不是胡言乱语,也不是什么方言。然而词语的顺序出了点毛病,他拼了老命也不能描述或者破译出来。他唯一能辨认出来的词就是“我的”。其余的,他的脑子根本无法企及。然而他还是走了过去。当他走到台阶下的时候,那些声音忽然降得比耳语还低。这使他止步不前。声音变成了间或发出的一声嘟囔——好像一个女人自以为独自一人、没人在看她干活时发出的那种不由自主的声响:线没纫进针眼时的啧的一声;看见自己唯一的好盘子上又一个缺口时的一声轻叹;招呼母鸡时低沉、友好的数落声。既不讨厌,也不吓人。仅仅是发生在女人与她们的活计之间的那种永恒的、私下的对话。 斯坦普·沛德举起拳头想去敲他从未敲过的门(因为它从来都是对他敞开的),却没能做到。免除那个俗套就是他期望从他的黑人债户那里得到的全部回报。一旦斯坦普·沛德带给你件外套,给你捎个口信,救你一命,或者修好了你的木桶,今后他就会随随便便地走进你的家门,仿佛那是他自己家似的。由于他的每一次光临都带来好处,他走进大门的脚步声和大叫大嚷总是受到热烈欢迎。他实在不愿丧失自己赢得的唯一特权,就垂下手离开了门廊。 他试了一遍又一遍:下定决心来拜访塞丝;穿破喧哗、急促的声音,走进后面的咕咕哝哝;然后,实在想不出在门口该怎么办,就止步不前了。好多天以来,他有六次离开常走的路线来敲一百二十四号的门。可这种手势中蕴含的冷漠——标志着他果真是大门外的一个陌生人——制服了他。他重蹈雪地上自己的足印,叹了口气。心有余,力不足啊。 正当斯坦普·沛德铁了心要看在贝比·萨格斯的分上访问一百二 十四号的时候,塞丝却在努力接受她的劝告:全放下,剑和盾。不仅认可贝比·萨格斯给她的忠告,而且真的采纳。保罗·D提醒她有几只脚以后第四天,塞丝把一堆陌生人的鞋子搜了个遍,认定她的冰鞋就在那里面。她一面在鞋堆里埋头翻找着一面厌恶自己,当保罗·D在炉旁亲吻她的后背时她那样信任、那样迅速地屈服了。她应该清楚,一旦知道真相,他就会表现得像城里所有的人一样。拥有女友、婆婆和自己所有孩子的二十八天;归属于一种睦邻关系的二十八天;确实被邻居当成自己人的二十八天——那一切早已一去不返了。不再有“林间空地”的舞蹈或者快乐的宴会。不再有激烈或者平静的,关于《逃犯法案》、“和解费”、“上帝之道”和黑人在教堂席位的真正含义的争论;不再有反奴隶制、解放奴隶、肤色选举、共和党人、德雷德·斯科特(指“德雷德· 斯科特案”。1857 年美国最高法院驳回奴隶德雷德·斯科特要求成为自由人的起诉,成为南北战争爆发的导火索之一。)、读书、旅居者的高轮轻便马车、俄亥俄州特拉华县的黑人妇女联合会,以及其他把他们钉在椅子上,让他们两脚磨蹭地板,或者让他们痛苦不堪或兴奋异常地踱来踱去的重大问题。不再有对《北极星》或各种奇闻怪事的热切期待。不再有对一次新的背叛的喟然叹息,不再有对一次小小胜利的拍手称快。 随着二十八个幸福日子而来的,是十八年的非难和日日夜夜的孤独。然后是路上携手的影子向她许诺的几个月洒满阳光的生活;同保罗·D在一起时其他黑人缩头缩脑的问候;属于她自己的床笫之乐。除了丹芙的朋友,这一切又都消失了。是个规律吗?她困惑了。难道每隔十八、二十年,她的难以忍受的生活就要被一次短暂的辉煌打乱? 唉,如果生活就是那个样子——就是那个样子。 本来,她正在跪着擦洗地板,丹芙拿着干布紧跟在后面,这时宠儿来了,问道:“这是干啥的?”她跪在那里,手拿硬刷,看了看那姑娘和她举起的冰鞋。塞丝一步也不会滑,可此时此地,她决定听从贝比·萨格斯的忠告:全放下。她丢开水桶,让丹芙去拿出披肩,自己开始在那堆鞋里翻找,认定里头还有冰鞋。任何同情她的人,任何路过这里、窥见她怎样生活的人(包括保罗·D)都会发现,这个女人因为爱她的孩子们而第三次放弃了——她正幸福地航行在一条冻结的小河上。 她毛毛躁躁、漫不经心地将鞋子四处乱扔。她找到一只冰刀——男式的。 “这样吧,”她说,“我们轮着来。一个人穿两只冰鞋;一个人穿一只冰鞋;剩下那个穿着鞋滑。” 没有人看见她们跌倒。 手拉着手,相互搀扶着,她们旋转过冰面。宠儿穿着那一双;丹芙穿着一只,一蹬一蹿地滑过不合作的冰面。塞丝还以为自己的两只鞋能托住她、稳住她。她错了。她刚在小河上迈了两步,就失去平衡,一屁股坐在地上。姑娘们尖声大笑着和她摔在一起。塞丝挣扎着站起,冷不丁又来了个劈叉,还怪疼的。她的骨头不听使唤,笑声也一样。不论是围成一圈还是排成一行,她们三个都不能保持哪怕一分钟的直立状态,可是没有人看见她们跌倒。 似乎每一个人都在帮另外两个站直,然而每一次摔倒都使她们的快乐倍增。当她们抓着彼此的手抵抗重力时,岸上生机勃勃的橡树和飒飒作响的松树围住她们,将她们的笑声吸收殆尽。她们的裙裾像翅膀一样扇动,她们的皮肤在冰冷、垂死的日光中凝成白镴。 没有人看见她们跌倒。 终于,她们累坏了,仰面瘫倒,喘着粗气。头顶的天空是另一个国度。冬日的星辰在日落之前闪现,近得可以舔到。有那么一刻,塞丝仰望着,进入了它们赐予的绝对安宁。然后丹芙站起来,企图独自作一次长距离滑行。她的单只冰鞋的刀尖撞上了一块冰坨,她摔倒的时候,双臂扑打得这样疯狂而无望,她们三个人—塞丝、宠儿和丹芙本人——一起大笑得咳嗽起来。塞丝用手和膝盖支起身子,仍笑得胸脯震颤,两眼湿润。她就这样持续了一会儿,四脚着地。可是等她笑够了,眼泪却仍然止不住,宠儿和丹芙过了半晌才发现这个变故。于是她们轻轻地抚摸她的肩膀。 穿过树林走回家时,塞丝用胳膊一边一个搂住身旁的两个姑娘。她们两个也各用一只胳膊搂着她的腰。在坚硬的雪地上择径而行,她们磕绊着,必须相互抓紧才行,可是没有人看见她们跌倒。 回到家里,她们才感到寒冷。她们脱下鞋子和湿袜子,再换上干的毛线袜。丹芙将炉火添旺。塞丝热了一锅牛奶,把甘蔗糖浆和香草精搅进去。在炉子跟前裹着被子和毯子,她们喝着,擦擦鼻子,再喝一口。 “我们可以烤点土豆。”丹芙道。 “明天吧,”塞丝说,“该睡了。” 她给她们每人添了些又热又甜的牛奶。炉火吼叫着。 “炉子收拾好了吗?”宠儿问。 塞丝笑了。“是的,炉子收拾好了。都喝了吧。该睡了。” 可是,想到一张没加热的床上的寒气,她们谁也舍不得离开毯子、炉火和杯子的温暖。她们继续啜饮着看火。 咔嗒一响,塞丝一时不知道那是什么。后来显而易见的是,那声咔嗒在最开始就发出来了——几乎是一声鼓点,在歌儿开始之前,在她听到三个音符之前,甚至在主旋律尚未清晰之前的一声鼓点。宠儿身体稍稍前倾,正在轻轻地哼唱。 就在那一刻,在宠儿哼完歌儿之后,塞丝才回想起那一声咔嗒——让那些信息的碎片依原样各就各位的声音。牛奶没有泼出杯子,因为她的手并没有发抖。她只是转过头来,打量着宠儿的侧影:下颏、嘴巴、鼻子、前额,它们都被炉火映在她身后的墙上,变成硕大无朋的影子。她的头发被丹芙编成二三十根辫子,手臂一般弯向她的肩头。从自己坐着的位置上,塞丝不能细察它们,看不清她的发际,还有眉毛、嘴唇,还有…… “我只记得,”贝比·萨格斯曾说,“她有多么爱吃煳面包壳。如今,就算她的小手打了我,我都认不出来。” ……胎记,还有牙床的颜色、耳朵的形状,还有…… “这儿。看这儿。这就是你的太太。要是你认不得我的脸,就看这儿。” ……手指,还有指甲,甚至还有…… 但是还来得及。那咔嗒声已经响了;一切都已各就各位,准备好了伺机溜进来。 “那支歌是我编的,”塞丝说,“我编出来唱给我的孩子们听的。除了我和我的孩子,谁也不会唱那支歌。” 宠儿回过头,望着塞丝。“我会。”她说。 一只在树洞里发现的平头钉珠宝盒,在打开之前,应该好好爱抚一番。它的锁头也许已经生锈了,也许从钩子那里断开了。可你还是应该摸摸钉子头,再掂掂它的分量。在你将它从藏身已久的墓地里体面地掘出来之前,不要用一柄斧头砸烂它。对待一个真正神奇的奇迹不能着急,因为奇迹本身就在于,你知道它一直为你而存在。 塞丝把锅底的那层白缎子般的奶皮抹掉,从起居室拿来枕头给姑娘们垫脑袋。她指导她们封炉子的声音里没有颤音——要是封不好,就上楼来吧。 然后,她拉紧毯子裹住双肘,像新娘一样登上百合花般洁白的楼梯。外面,雪花凝结成优雅的形状。冬日星辰的宁静仿佛是永恒的。 摆弄着一根绸带,嗅着人皮味,斯坦普·沛德再次走近一百二十四号。 “我的骨髓都累了,”他想道,“我累了一辈子,连骨头都累酥了,可是现在,到了骨髓了。想当初贝比·萨格斯倒下来,用她的余生琢磨颜色,肯定就是这种感觉。”当她对他说出她的目标是什么时,他还以为,她满心羞愧,却又太耻于承认了。她在讲坛上的威望,在“林间空地”上的舞蹈,她那强有力的“召唤”(她不是向人们说教或者布道——坚持认为自己不配——她召唤,而听者聆听)——全部遭到了她后院里的流血事件的讥笑和谴责。上帝令她迷惑,而她为上帝感到耻辱,耻辱得都不能去承认。于是她对斯坦普说,她要上床去琢磨万物的色彩。他竭力劝阻她。塞丝带着他救下来的那个吃奶的婴儿,正关在牢里。她的两个儿子在院子里手拉着手,害怕得从不敢松开。生人和熟人都在这里停下脚步,不厌其烦地打听事情经过。而突然间贝比宣布了休战。她就那样起身告退了。等到塞丝出狱,她已经穷尽了蓝色,正在顺利地向黄色过渡。 开始他还能偶尔在院子里看见她,不是去牢里送饭,就是去城里送鞋。后来就越来越少了。他当时相信,是耻辱把她逼上了床。到了现在,她的充满争议的葬礼过去了八年,“灾难”过去了十八年,他才改变看法。是她的骨髓累了;她的骨髓已经向供养它的心证实了:她费了八年时间,才最终遇到她苦苦追求的颜色。她的疲惫,像他的一样,猝不及防地袭来,却持续多年不去。在此之前,是丧失儿女的六十年,那些把她的生命大嚼一番再像根鱼刺似的吐出的人赢得了他们;然后是她的小儿子赠给她的自由的五年,他用自己的未来买来了,或者说换来了她的未来,这样,无论他如何,她都会有一个明天——也同样会失去他;去获得一个儿媳妇和几个孙儿,再看到那个儿媳妇杀害自己的孩子们(起码是企图杀害);去归属一个自由黑人的集体——去爱他们和被他们爱、去指教和被指教、保护和被保护、喂养和被喂养——然后再让那个集体退回去,同她保持一段距离——唉,就算是一个圣贝比·萨格斯,也能被此耗尽心力啊。 “听着,姑娘,”他对她说,“你不能放弃道。它被赐给你,是让你说话的。你不能放弃道,我不管你出了多少事。” 他们正站在里士满大街上,脚踝深埋在落叶中。那些轩敞房屋底层的窗户亮起了灯光,使得傍晚看起来比实际上更黑暗。烧树叶的气味十分鲜明可感。非常偶然,刚才他把送货的一点小费装进衣兜,向街对面瞥去,认出那个走路一颠一颠的女人正是他的老朋友。他有好几个星期没看见她了。他急忙横穿马路,一路拖着红色的落叶。他用一句问候叫住她,她却回以一副漠不关心的面孔。简直可以说那是个盘子。她手拎一只装满鞋子的毡口袋,等着他开口、挑个话头,或是跟她一起谈话。如果她的眼里有悲伤,他是会理解的;可是本该有悲伤的地方却存着冷漠。 “你连着三个星期六没去‘林间空地’了。”他对她说。她把头扭开,去扫视沿街的房子。 “人们都来了。”他说。 “人们来;人们去。”她答道。 “来,让我拎着。”他想接过她的袋子,可她不让他动。 “我在这儿附近有活儿要交,”她说,“名字叫塔克。” “在那边,”他说,“院里有两棵栗树。而且有毛病。” 他们一起走了一小段,他放慢脚步来迁就她的蹦跳。 “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星期六来。你是‘召唤’还是怎么的?” “如果我召唤他们,他们来了,我到底有什么可说的呢?” “讲道!”等他意识到自己在叫喊时已经迟了。两个烧树叶的白人扭过头来看他。他弯下腰,对着她耳语道:“道。道。” “那又是一样从我这里夺走的东西。”她说道。于是他开始力劝她,恳求她无论如何不要放弃。道被赐予了她,她就一定要讲出来。非讲不可。 他们找到了两棵栗树和后面的白房子。 “知道我什么意思了吧?”他说,“像那样的大树,它们两个加起来也不如一棵小白桦的叶子。”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了。”她说道,眼睛却只管瞟着那所白房子。 “你一定要干,”他说,“你一定要干。谁也不能像你那样‘召唤’。你一定要到那里去。” “我该干的事是上床躺下。我想把心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害处的东西上面。” “你说的是哪个世界?凡间没有什么无害的东西。” “有。蓝色。它不伤害任何人。黄色也是。” “你待在床上是去琢磨颜色?” “我喜欢黄色。” “然后呢?你弄完了蓝色和黄色,然后呢?” “说不准。这事是不能计划的。” “你这是在责怪上帝,”他说,“你干的就是这么一回事。” “不是,斯坦普。我没有。” “你是说白人胜利了?你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吗?” “我说的是他们进了我的院子。” “你说的是什么都不重要。” “我说的是他们进了我的院子。” “是塞丝干的。” “可她要是没干呢?” “你是说上帝放弃了?除了让我们流血,什么都没给我们留下?” “我说的是他们进了我的院子。” “你是在怪罪上帝,对吗?” “比起他怪罪我来可差远了。” “你可不能那样,贝比。那样不对。” “从前我好像知道过什么是对错。” “你现在也知道。” “我只知道我看见的:一个女黑鬼,拖着一口袋鞋子。” “噢,贝比。”他舔了舔嘴唇,想用舌头找个词,好让她回心转意,放下包袱。“我们得稳住。‘这些事情也会过去的。’你在找什么呢?一个奇迹?” “不,”她说道,“找我在这儿应该找的:后门。”然后就朝它一路颠了过去。他们没让她进去。她站在台阶上,他们把鞋接过去,然后她将胯骨靠在栏杆上,等那个白女人去找一毛钱。 斯坦普·沛德改了主意。他气坏了,没法陪她走回家,再听她说些什么。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便转身离开了,没让隔壁窗口那张机警的白脸孔看出任何名堂。 现在,他正企图第二次造访一百二十四号,心里对那次谈话追悔莫及:他唱着高调子;他拒绝承认自己心目中大山一般的女人骨髓里的疲惫。现在,他理解了她,可是太迟了。一颗跳荡着热爱的心,一张讲道的嘴,都不算数。无论如何,他们进了她的院子,而她无法赞同或者谴责塞丝的粗暴抉择。也许选择一种做法可以挽救她,然而在两种要求的双重打击下,她上床去了。白人终于整得她心力交瘁了。 他也是。到了一八七四年,白人依然无法无天,整城整城地清除黑人;仅在肯塔基,一年里就有八十七人被私刑处死;四所黑人学校被焚毁;成人像孩子一样挨打;孩子像成人一样挨打;黑人妇女被轮奸;财物被掠走,脖子被折断。他闻得见人皮味,人皮和热血的气味。人皮是一回事,可人血在私刑的火焰里煎熬完全是另一回事。恶臭弥漫着。从《北极星》的纸页上弥漫而出,从证人的嘴里弥漫而出,在亲手递交的信件歪歪扭扭的字迹中铭刻着。恶臭在那些印满“有鉴于”、并呈递给所有相关法律机构传阅的文件和请愿书里得到详述,它弥漫着。然而这一切都没有累坏他的骨髓。这一切都没有。是那条绸带。那次,他正把平底船拴上黎津河岸,尽可能拴得稳当些,这时船底一块红色的东西映入他眼帘。他伸手去抓,以为是根深红色的羽毛粘到他船上了。他把它拽了下来,而在他手心摊开的是一条红绸带,系着一缕湿淋淋的鬈发,上面还粘着一小片头皮。他解下绸带,装进衣兜,将鬈发扔进草丛。回家的路上,他觉得又气短又眩晕,便停了下来。直等到发作过去之后,他才接着赶路。不一会儿,他又喘不上气来了。这一次,他倚着一道篱笆坐下。歇过之后,他站了起来,可是在抬腿开路之前,他转身看了看,对着脚下结冻的泥路和更远处的河水说道:“这些人算是什么东西?你告诉我呀,耶稣。他们算是什么东西?” 他回到家时,累得吃不下妹妹和外甥们做好的晚饭。他坐在冰冷的门廊里,一直到天黑以后很久,只因为妹妹催促他的声音急了起来,才去睡觉。他留下了那条绸带;人皮味困扰着他。他虚弱的骨髓使得他反复琢磨贝比·萨格斯的愿望:想清楚这世上究竟什么是无害的。他希望她紧抓住蓝色、黄色或者绿色,就是别盯上红色。 误解过她,谴责过她,辜负过她,现在他想让她知道,他已经明白了,也想公正对待她和她的亲人。所以,他才不顾自己疲倦的骨髓,继续穿过那些声音,再次设法去敲一百二十四号的门。这一次,虽然他只能破译出一个词,但是他确信,他知道那是谁说的。折断脖子的人们,鲜血被煎熬的人们,以及丢了绸带的黑姑娘们。 怎样的一声咆哮啊。 塞丝笑着去睡了,迫不及待地躺下来,去为了自己匆忙得出的结论,把证据搞清楚。去细细品味宠儿到来的那个日子和那个情景,还有“林间空地”上那个吻的含义。不料,她睡着了,而且醒来迎接一个冷得能看见哈气的雪亮的早晨时,仍旧微笑着。她拖了一小会儿,才鼓足勇气扔掉毯子,站到冰凉的地板上。平生头一遭,她上班要迟到了。 在楼下,她看见姑娘们还睡在她离开时她们待的地方,不过现在是背靠着背,各自紧裹住毯子,把脸埋进枕头。一双半冰鞋躺在前门旁,几双袜子挂在炉子后的一颗钉子上,还没烤干。 塞丝看着宠儿的脸,笑了。 她悄无声息、小心翼翼地绕过她去生火。先用一点纸,再加上一点柴——不用太多——只一点点,直到火势足够猛时再添。她侍弄着炉子,火焰的舞蹈狂野而迅猛。她出门到棚屋取木柴的时候,没注意到地上已经冻结的男人的脚印。她嘎吱嘎吱地绕到房后,那里的木柴堆上厚厚地覆盖着白雪。把柴火刮干净后,她在怀里尽量多地抱满干柴。她甚至直盯着棚屋微笑,笑她现在不必再记起的那些事情。她心想:“她甚至没生我的气。一点儿气都没生。” 显然,她当初在路上看见的携手的影子不是保罗·D、丹芙和她自己,而是“我们仨”。前一天晚上相互抓扶着滑冰的那三个;啜饮多味牛奶的那三个。既然如此——如果她的女儿能从没有时间的地方回家来——她的儿子们当然也能、也会从他们去的任何地方回来。 塞丝卷起舌头遮住门牙,抵御寒冷。她被怀里的火柴坠弯了腰,绕过房子走到门廊里——虽然踏进了地上的冻脚印,但她根本没注意到。 屋里,姑娘们还在睡,不过她出去的时候她们挪了位置,两个人都凑到火边。一捧木柴倒进木箱的声音让她们翻了一下身,可是没醒。塞丝尽可能轻地生着炉子、预备做饭,唯恐吵醒姐妹俩,她喜欢做早饭的时候有她们睡在她脚边。她上班要迟到真是太糟了——太、太糟了。十六年来头一回?那的确太糟了。 她往昨天剩的玉米片里打进两个鸡蛋,把它们做成小馅饼,跟一些火腿片一起煎。这时,丹芙完全醒了过来,哼哼着。 “后背麻啦?” “哎哟,是啊。” “睡地板其实对你有好处。” “疼死了。”丹芙道。 “可能是你那一跤摔的。” 丹芙笑了。“真好玩。”她回头看了看正在轻轻打鼾的宠儿。“我叫醒她吗?” “不,让她歇着吧。” “她喜欢早晨看你出门。” “我肯定让她看到。”塞丝说着,心中暗忖道:最好先想想,再告诉她,让她知道我知道了。先想想所有那些不必再记起的事吧。照贝比·萨格斯说的去做:好好想想,然后全放下——一劳永逸。保罗·D曾经让我相信,外面有个世界,我能在那里生活。本来应该明白的。从前挺明白的。不论我的门外发生了什么,都与我无关。世界就在这间屋子里。这里一切都有了,别无他求。 她们像男人一样吃着,狼吞虎咽,专心致志。因为有另一个人相陪伴,有机会和她彼此凝视,便心满意足,很少说话。 等到塞丝包起头、穿得暖暖和和地进城去,已经是大上午了。她离开家时,既没看见脚印,也没听见那像绞索一样套上一百二十四号的噪音。 跋涉在车轮刚刚留下的车辙里,塞丝被那些不必再记起的事情激动得头昏眼花。 我什么都不必再记起了。我甚至不必解释。她全明白。我可以忘掉贝比·萨格斯的心是怎样崩溃的;我们是怎样认定它不露一点迹象就在这世上耗尽的。我可以忘掉她给我送饭时的眼神,忘掉她怎样告诉我霍华德和巴格勒挺好,只是不肯撒开彼此的手。玩的时候那样拉着,睡觉的时候更是那样。她把吃的从一只篮子里拿出来,把它们包成小包递过铁栅给我,一面小声嘀咕着新闻:鲍德温先生要去见法官——在法官办事处,她说了一遍又一遍,在法官办事处,就好像我或者她真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似的。俄亥俄州特拉华县的黑人妇女联合会拟出了一份请愿书,要免了我的绞刑。说是两个白人牧师已经回心转意,同意跟我说话,为我祈祷。说是一个记者也来了。她讲了那些新闻以后,我告诉她我需要个家伙来对付耗子。她想带丹芙出去,我不同意,她就急得直拍巴掌。“你的耳环呢?”她说,“我替你拿着。”我告诉她牢里的看守拿走了,是为了保护我。他觉得我会用铁丝伤害自己。贝比·萨格斯用手遮住嘴。“‘学校老师’出城了,”她说,“交了一份认领申请就骑马走了。他们会把你放出去参加埋葬,”她说,“不是葬礼,只是埋葬。”他们这么做了。警官和我一起回来的,我在大车里喂丹芙吃奶的时候他就扭过脸去。霍华德和巴格勒谁都不许我靠近,连头发都不让我摸。我想那儿肯定有好多人,可我只看见了棺材。派克牧师说话声真大,可我什么也没听见——除了开头的两个词(即“亲爱的宠儿”。)。三个月以后,丹芙能嚼东西吃了,他们也把我正式放了出来,我去给你弄了一块墓石,可我没有足够的钱刻字,所以我就用我自己有的东西作了交换(你也可以说那是交易),我到现在还后悔,怎么从没想到去求求他全都刻上:我听见派克牧师说的每一个字。亲爱的宠儿,对我来说那就是你;现在我不必为只刻上一个词难过了,也不必再记起屠宰场和那些在屠宰场院子里干事的“星期六女郎”了。我可以忘掉,是我做下的事改变了贝比·萨格斯的生活。不再有“林间空地”,不再有朋友。只有需要洗的衣物和鞋子。现在我可以把这些统统忘掉了,因为我刚把墓石立好,你就让我们知道你在房子里,搅得我们不得安宁。我当时还不明白。我以为你是在生我的气。现在我知道了,就算你从前生过气,现在也不生了,因为你又回到了我身边;那么说,我一直都是对的:我们的门外没有世界。我只想知道一件事。那个伤痕有多重? 当塞丝走在上班的路上,十六年来头一回迟到,不由自主地沉湎于无尽的现在的时候,斯坦普·沛德正在同疲惫和一辈子的积习作斗争。贝比·萨格斯拒绝去“林间空地”,因为她认为他们胜利了;他却拒绝承认这种所谓胜利。贝比家是没有后门的,所以他冒着严寒穿过一堵声音的墙壁,去敲她仅有的那扇门。他攥紧兜里的红绸带,为自己鼓劲。头几下很轻,然后重了些。最后他疯狂地砸了起来——觉得不可思议。一所黑人住宅的大门居然会不向他敞开。他走到窗下,想哭出来。很显然,她们都在,却没有一个人过来开门。老人生怕自己把那条红绸带捏烂,便转身走下了台阶。现在他的耻辱和负疚里又增添了好奇。他向窗内望去,看见两个背影缩了回去。一个长着他认识的脑袋;另一个则让他困惑。他不认识她,也想不出她可能是谁。没有人,从没有人去那所房子呀。 吃过一顿不顺心的早餐,他去看艾拉和约翰,瞧瞧他们知道些什么。也许他会在那里弄清楚,在聪明了一世之后,他是否给自己起错了名字(斯坦普· 沛德(Stamp Paid),意为“债券已偿”。),并且另外欠下了一笔债。鲍恩·约叔亚,他把妻子让给主人的儿子时给自己重新起了名字。他把她让出去,这样他就不会去杀死任何人,也不用杀死自己了,因为他的妻子命令他活下去。否则,她解释道,那个家伙玩腻了以后,她该回哪儿和投靠谁呢?送过了那个大礼,他认定,自己不欠任何人任何东西了。无论他的义务是什么,那一幕都已将它们偿清。他原想无债可还会使他变得无法无天、变节背教——甚至变成一个醉鬼,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的确如此。可是那并没有提供别的出路。干得好;干得赖。稍稍干一点;根本不干。说话有意义;说话没意义。睡觉,醒来;喜欢某人,不喜欢别人。这看起来不太像个生活的样子,而且他也并不满意。所以他通过帮助贫困的人们偿还和清算债务,来把这种无债可还向其他人推广。筋疲力尽的逃犯?他把他们渡过河而且不要报酬;就是说,把他们自己的账单给了他们。“你已经还清了;现在是生活欠你的债。”而收据呢,实际上就是一扇他从来不用去敲的、表示欢迎的门,比如艾拉和约翰的这扇,他正站在它前面,说道:“屋里有人吗?”只须说上一遍,她就把铰链拉了起来。 “你这阵子一直在哪儿忙呢?我跟约翰说了,要是斯坦普都肯待在屋里的话,一定是天太冷了。” “噢,我在外头。”他摘下帽子,挠了挠头皮。 “外头哪儿?可不在这块儿。”艾拉把两套内衣搭在炉子后面的绳子上。 “今天早上到贝比·萨格斯家去了。” “你去那儿干吗?”艾拉问,“有谁请你了吗?” “那是贝比的亲人。我去照看她,不用请。” “嗤。”艾拉无动于衷。她一直是贝比·萨格斯的朋友,在那个粗暴的时刻之前也是塞丝的朋友。除了在狂欢节上点了个头,她甚至连一次钟点都没告诉过塞丝。 “那儿有一个新来的。一个女的。琢磨着你可能会知道她是谁。” “这城里新来的黑人没有我不知道的。”她说,“她长得什么样?你敢肯定那不是丹芙吗?” “我认识丹芙。这个姑娘很瘦。” “你拿得准吗?” “我知道自己看见了什么。” “在一百二十四号什么都可能看见。” “实话。” “最好去问问保罗·D。”她说。 “找不着他呀。”斯坦普说道。这是实话,虽说他没有费力气去找。他还没有准备好去面对这个被他的墓地消息改变了生活的男人。 “他睡在教堂里。”艾拉说。 “教堂!”斯坦普吓了一跳,痛心疾首。 “是呀。他问了派克牧师能不能住在地下室里。” “那儿可冷得要命!” “我想他知道。” “他为什么那么做?” “他有点骄傲,看起来像是。” “他用不着那样!谁家都会收留他。” 艾拉转过身,望着斯坦普·沛德。“谁也不能隔着老远跟他打哑谜。他只须随便问问谁。” “为什么?为什么要他去问?就没人能主动表示一下吗?怎么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黑人进了城,得像条狗似的睡在地下室里?” “消消火吧,斯坦普。” “不行。我非发火不可,除非有人有点理智,至少表现得像个基督徒的样子。” “他在那儿才睡了没几天。” “一天也不应该!你全都知道,就是不帮他一把?这可不像你说的话,艾拉。我和你一起把黑人们从水里拉上来有二十多年了。现在你说你不能给一个男人一张床?还是个能干活的男人!一个能自己养活自己的男人。” “他要是开口,我什么都会给他。” “怎么一下子需要起那个来了?” “我跟他没那么熟。” “你知道他是个黑人!” “斯坦普,今儿早上别把我给惹火了。我可不愿意那样。” “是因为她,对吗?” “哪个她?” “塞丝。他和她来往密切,还在那儿住过,而你不想——” “打住。见不到底儿你可别跳。” “姑娘,拉倒吧。我们都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别来这套。” “那好,谁能说清那儿都发生了些什么?听着,我不知道塞丝是谁,也不认识她家的人。” “什么?!” “我只知道她嫁给了贝比·萨格斯的小子,再说我也不敢肯定我知不知道。他在哪儿呢,嗯?贝比从没见过她,一直到那天,约翰把她运到家门口,胸前拴着我捆好的娃娃。” “我捆的那个娃娃!你坐着那大车,离得还远着哪。就算你不知道她是谁,她的孩子们可知道。” “那又怎么样?我没说她不是他们的妈妈,可谁能肯定他们就是贝比·萨格斯的孙儿呢?怎么她出来了,她的丈夫倒没有?再跟我说说这个,她是怎么在树林里自己生的孩子?说什么一个白女人从树林里出来帮了她。呸。你信那个?一个白女人?哼,我可知道那是怎么个白法。” “噢,不,艾拉。” “任何在林子里四处晃荡的白东西——要是它没拿枪,我可不愿跟它沾一丁点边儿!” “你们都是朋友。” “是呀,直到她露了馅。” “艾拉。” “我没有朝自己孩子动锯子的朋友。” “你在水里陷得太深了,姑娘。” “得了吧。我待在干地上,还要待下去。你才是湿的呢。” “你说的这些都跟保罗·D有什么关系?” “是什么把他赶走的?你说呀。” “我把他赶走的。” “你?” “我跟他讲了——我给他看了那张报纸,关于——塞丝干的事。给他念了。他当天就走了。” “你没跟我说过这个。我以为他知道。” “他什么也不知道。就知道她。他们在贝比·萨格斯待过的那地方就认识了。” “他认识贝比·萨格斯?” “他当然认识她。也认识她儿子黑尔。” “他发现塞丝干了什么就走开了?” “看来他总算有个地方住了。” “经你这么一说,事情就另有眉目了。我是想——” 然而斯坦普·沛德知道她想的是什么。 “你不是来这儿打听他的,“艾拉道,“你是为了一个什么新来的姑娘来的。” “是这样。” “那么,保罗·D一定知道她是谁。或者说,她是什么。” “你脑袋里装满了鬼呀魂的。你看哪儿都能看出一个。” “你跟我一样清楚,惨死的人是不会在地底下老实待着的。” 他无法否认。连耶稣自己也无法否认,于是斯坦普·沛德吃了艾拉一块上等奶酪,以表明没有恶意,然后出门去找保罗·D。他在“神圣救世主教堂”的台阶上找到了他,他正将手腕夹在双膝中间,两眼通红。 她走进厨房的时候索亚朝她嚷了起来,但她只管背过身去拿她的围裙。现在没有入口了。没有裂缝或罅隙可寻了。她曾经煞费苦心将他们拒之门外,然而十分清楚,他们随时都会动摇她,让她无依无靠,把唧唧喳喳的鸟儿再度放回到她的头发里。喝干她的母乳,他们已经做下了。把她的后背割成树——也做下了。把挺着大肚子的她赶进树林——他们做下了。所有关于他们的新闻都是腐烂的。他们将牛油抹了黑尔一脸;给保罗·D铁嚼子吃;烤脆了西克索;吊死了她的妈妈。她不想再听有关白人的新闻了;不想知道艾拉、约翰或者斯坦普·沛德所知道的,那个用白人热爱的方式打扮起来的世界。有关他们的所有新闻都应该同她头发里的小鸟一起停住。 很久以前,她曾经软弱、轻信。她信任加纳太太,还有她的丈夫。她把耳环系在衬裙里带走,不是为了佩戴,而是留作纪念。耳环使她相信,自己能把他们区分出来。每有个“学校老师”,就会有个爱弥;每有个学生,就有个加纳,或者鲍德温,甚至一个警官,他碰她的胳膊肘时动作很轻,她奶孩子的时候他就朝别处看。可是她逐渐相信了贝比·萨格斯的遗言中的每一个字,埋葬了关于他们、关于运气的所有记忆。保罗·D把它们挖了出来,把她的身体还给了她,亲吻了她裂开的后背,搅乱了她的记忆,还带来了更多的新闻:关于酸奶疙瘩,关于铁嚼子,关于公鸡的微笑;可是一旦听到了她的新闻,他就数了数她的脚,然后不辞而别。 “别跟我说话,索亚先生。今儿早上别跟我说任何事情。” “什么?什么?什么?你冲我回嘴?” “我说你别跟我说话。” “你趁早把那些派做好吧。” 塞丝摸了一下水果,拾起削果皮刀。 果汁滴到烤炉上咝咝作响的时候,塞丝已经在做土豆沙拉了。索亚走进来,说:“别太甜了。你做得太甜,他们就不吃了。” “我从来都是这么做的。” “是呀。太甜了。” 香肠一点没剩下来。厨师手艺很棒,索亚餐馆从来不剩香肠。塞丝若是想要一点的话,就得在它们刚做好的时候留在一边。不过还有些马马虎虎的炖肉。问题是,她做的派也全卖出去了。只剩大米布丁和半锅烤坏了的姜饼。她如果不是做了一早上的白日梦,而是专心一些的话,就不至于像个螃蟹似的转来转去搜罗她的晚饭了。她不大会看钟,可是她知道,当两个指针在钟盘的上部合十祈祷时,她就算干完一天了。她用一个带金属盖的罐子装上炖肉,用油纸包好姜饼。她把这些塞进裙兜,开始洗碗。根本不能跟厨师和两个跑堂的带走的东西比。索亚先生把午餐算在工资里——另外有每星期三块四毛钱——而她一开始就跟他挑明了,她会把晚饭带回家。可是火柴,有时是一点煤油、一点盐,还有黄油——她也时常拿这些东西,并且觉得可耻,因为她买得起;她只是不愿和其他人一道窘迫地等在菲尔普斯商店外面,直到把俄亥俄每一个白人都伺候到了,店主才转身面对那些从他后门的洞眼往里窥望的一张张黑脸。她觉得可耻,还因为这是偷窃;西克索的辩解倒是让她觉得有趣,却不能改变她的感觉,就像改变不了“学校老师”的想法一样。 “是你偷了那只猪崽吗?你偷了那只猪崽。”“学校老师”冷静而坚决,好像他只是在例行公事——并不指望一个有效的回答。西克索坐在那里,甚至不站起来请罪或否认。他只是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条瘦肉,锡盘里成堆的软骨像宝石一样——坚硬,未经琢磨,不过仍是赃物。 “你偷了那只猪崽,对吗?” “没有,先生。”西克索答道,但他一本正经地一直盯着那条肉。 “我眼睁睁地看着你,可你对我说你没偷它?” “是的,先生。我没偷。” “学校老师”微微一笑。“你杀了它?” “是的,先生,我杀了它。” “你收拾的?” “是的,先生。” “你做熟的?” “是的,先生。” “那么,好吧。你吃了吗?” “是的,先生。我当然吃了。” “你是说那不叫偷?” “对,先生。那不是偷。” “那么,是什么呢?” “增进您的财产,先生。” “什么?” “西克索种黑麦来提高生活水平。西克索拿东西喂土地,给您收更多的庄稼。西克索拿东西喂西克索,给您干更多的活儿。” 很聪明,可是“学校老师”还是揍了他,让他知道,定义属于下定义的人——而不是被定义的人。加纳先生死的时候耳朵里有个洞,加纳太太说是中风发作时震碎了耳膜,西克索说是火药弄的;打那以后,他们再碰任何东西都被看作偷窃。不止是一穗玉米,不止是院子里母鸡都不记得的两只鸡蛋,而是一切。“学校老师”从“甜蜜之家”的男人们手里夺走了枪。由于被剥夺了打猎的权利,没有什么来作为对他们饮食中的面包、扁豆、玉米粥、蔬菜以及屠宰时的一点加餐的补充,他们就当真开始了小偷小摸,这不仅变成了他们的权利,而且变成了他们的义务。 当时塞丝是理解的,可是现在有了份挣钱的工作和一个肯雇前科犯的善良雇主,她厌恶起自己的骄傲来,是它致使自己不去和所有其他黑人一起在百货公司窗口排队,而去偷偷摸摸。她不想跟他们一道挤来挤去。不想受他们的议论或者怜悯,尤其是现在。她用手背抹去额头上的汗水。工作日已经结束,她早就激动起来了。自从那次逃跑以来,她还从没这么精神抖擞过。她喂着那几条巷子里的狗,抿紧了嘴唇看着它们发狂。今天,她将愿意搭一回大车,如果车上有人让的话。没人会让的,而十六年来她的骄傲从不允许她开口求人。可是今天。哦今天。现在她需要速度,一下子跳过回家的漫漫长路,回到家里。 索亚再次警告她别迟到的时候,她几乎没听见。他曾经是个亲切的人。跟伙计交代事情的时候很耐心、很温柔。可是自打他的儿子死于内战之后,他的脾气一年比一年古怪。好像都怪塞丝的黑脸。 “好。”她答应道,心里却琢磨着,怎样才能让时间快点走,马上到那等待她的没有时间的永恒之中去。 她本不必担心。她包裹严实,身子向前弯着,开始走回家去,满脑子全是她能够忘记的事情。 感谢上帝我什么都不用回忆不用说,因为你知道,全知道。你知道我本来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当时我只能想到这个。车队一来我就得立即行动。“学校老师”正在教我们一些学不会的东西,我根本看不上那根测量绳,我们全都笑话它——就西克索例外。他什么都不笑话,可我看不上。“学校老师”把那绳子在我脑袋上缠来缠去,横过我的鼻子,绕过我的屁股,数我的牙齿。我觉得他是个蠢货,而他提的问题又是再蠢不过的。 那天,我和你的哥哥们从第二块田里过来。第一块离房子很近,种着长得快的东西:豆角、洋葱、香豌豆。第二块远一点,东西长得更慢些:土豆、南瓜、秋葵、美洲商陆。那时候那块地里还没长出什么来。还早呢。也许有一点儿嫩生菜,再没别的了。我们拔拔杂草,锄锄地,给每一件事都开个好头。完了我们就朝房子跑去。地面从第二块田开始隆起来。准确地说不是个小山包,有点像而已。足够让巴格勒和霍华德跑上去又滚下来,跑上去又滚下来。过去我在梦里常常见到他们那样,大笑着,又短又胖的小腿跑上土包。现在我只能看见他们走下铁轨的背影。离我而去。总是离我而去。可是那天他们开心极了,跑上去又滚下来。还早呢——生长季刚开始没多久。我记得豌豆秧上还开着花。草倒长高了,遍地都是白花骨朵和人们叫做黛安娜的那种高高的红花,还有那种带一丁点儿蓝色的家伙——淡淡的,像玉米花,可是很苍白,很苍白。实在苍白。也许我应该快些走,因为我把你留在家里了,在院中的篮子里。鸡够不着的地方。当然,你从来不知道。我并不着急往回赶,每隔两三步就看看花儿、看看天,可你的哥哥们没耐心。他们一直往前面跑去,我也没管他们。每年那个时候,空气里就流着一种甜甜的东西,要是轻风正合适,谁愿意在屋里待着呢。我到家时,听得见霍华德和巴格勒在墙角叽叽嘎嘎的。我放下锄头,穿过院子来接你。树荫挪了地方,所以等我回来的时候太阳正好照在你身上。正好照在你脸上,你却一点动静都没有。还睡着呢。我想把你抱起来,又想看你的睡相,不知哪样好;你的脸儿最甜了。那边不远处,是加纳先生搭的葡萄架。他总有好多大计划,想自己造酒,喝个烂醉。从没结出过比做一罐果酱更多的葡萄。我认为那种土不适合种葡萄。你爸爸觉得是雨水,不是土。西克索说是虫子。葡萄那么小,那么干。而且像醋一样酸。不过那下面有张小桌子。所以我拎起装你的篮子,把你带到葡萄架下。那儿又阴又凉。我把你放在小桌子上,琢磨着我要是有块薄纱,虫子什么的就碰不着你了。如果加纳太太不需要我一直待在厨房,我可以搬把椅子去外面摘菜,那样你和我就能待在一起了。我朝后门走去,去拿我们收在厨房柜子里的干净薄纱,脚踩在草上怪舒服的。我走近后门的时候听见了说话声,是“学校老师”让他的学生们每天下午坐下来念一会儿书。要是天气不错,他们就坐在房檐下面。他们三个,他说他们写,要么就是他读他们默写。这事我从来没跟别人说过。我差点儿告诉了加纳太太,可是她那会儿太虚弱了,而且越来越弱。这是我头一回说;而我对你说这个,因为这样才能把事情解释得更明白,尽管我知道你用不着我解释。用不着说出来,甚至用不着再去想。要是你不想听,你也用不着听。可那天我忍不住去听了。他在对他的学生们说话;我听见他说:“你们在写哪一个?”其中一个回答说:“塞丝。”我当时停了下来,因为我听见了我的名字;然后我走了几步,好能看见他们在干什么。“学校老师”背着一只手,监督着其中一个。他舔了好几次手指头,又翻了几页。很慢。我正想转身,接着去拿我的薄纱,忽然我听见他又说:“不对,不对。不是那样。我跟你讲过,把她人的属性放在左边;她的动物属性放在右边。别忘了把它们排列好。”我开始倒着走,甚至没回头看一下方向。我只管拔起脚往后退。我撞上了一棵树,头皮疼得像针扎似的。院子里有条狗在舔着锅底。我很快赶到了葡萄架下,却没弄来薄纱。苍蝇落了你一脸,搓着脚。我的头皮痒得要命。好像有人把针扎进了我的头皮。我从来没跟黑尔或者别的什么人说过。可是当天,我问了加纳太太一部分。那时她很虚。没有她后来那么虚,不过已经不行了。她的下颏上长了一个袋子一样的包。好像不怎么疼,却把她熬虚了。一开始,她早上还能起来,挺有精神的。可到挤第二遍奶的时候她就站不起来了。接着她开始习惯睡懒觉。我上楼的那天,她一整天都躺在床上,我想去给她端点扁豆汤,等那时候再问问她。我打开卧室门,她从睡帽底下望着我。她的眼睛里已经没多少活气了。她的鞋袜掉在地上,所以我知道她试着穿过衣裳。 “我给你端了点扁豆汤。”我说。 她说:“我觉得咽不下那个。” “稍微喝一点吧。”我对她说。 “太浓了。我敢说那太浓了。” “要不我兑上水弄稀点儿?” “不。拿走吧。给我弄点儿凉水,不要别的。” “好的,太太。太太?我能问个问题吗?” “是什么,塞丝?” “属性是什么意思?” “什么?” “一个词。属性。” “噢。”她的头在枕头上转了转,“特点。谁教你的?” “我听‘学校老师’说的。” “换杯水,塞丝。这杯是温的。” “好的,太太。特点?” “水,塞丝。凉水。” 我把水罐和白扁豆汤放在托盘上,下了楼。我端回生水,她喝的时候我扶着她的头。她喝了好一会儿,因为那个大包让她咽东西很费劲。她躺下身,抹了抹嘴。水好像很让她满意,可她却皱起眉头,说:“我好像醒不过来,塞丝。我好像光想睡。” “那就睡吧,”我对她说,“有我照看着呢。” 然后她又唠叨起来:这个怎么样?那个怎么样?说什么她知道黑尔没问题,可她想知道“学校老师”是不是待保罗们和西克索很好。 “是的,太太,”我说,“好像是。” “他们听不听他吩咐?” “他们不用吩咐。” “太好了。那真万幸。一两天内我就该下楼了。我只需要再休息休息。大夫该来了。明天,是吗?” “你是说特点,太太?” “什么?” “特点?” “嗯。比如,夏天的一个特点是炎热。一个属性就是一个特点。一个东西天生的样子。” “一个人能有好多个属性吗?” “能有不少。你知道。就说娃娃吮大拇指吧。那算一个,可娃娃还有别的。别让比利碰红科拉。加纳先生从来不让它每隔一年就生头小牛。塞丝,你听见了吗?别站在那扇窗户旁边,来听着。” “是,太太。” “请我的妹夫晚饭后上来。” “是,太太。” “你要洗头才会除掉那些虱子。” “我头上没虱子,太太。” “不管有没有,你需要好好洗洗头了,挠不管用。别跟我说我们没肥皂了。” “不,太太。” “得啦。我没事了。说话累得慌。” “是,太太。” “谢谢你,塞丝。” “是,太太。” 你那时还太小,不记得那些住处。你的两个哥哥睡在窗户底下。我、你和你爸爸睡在墙脚。听见“学校老师”为什么测量我以后,那天晚上,我失眠了。黑尔进来后,我问他对“学校老师”怎么想。他说没什么可想的。他说:他是白人,对吧?我说:可我的意思是,他跟加纳先生一样吗? “你想知道什么,塞丝?” “他和她,”我说,“他们不像我以前见过的白人。我来这儿之前待的大地方的那些。” “这两个有什么不同?”他问我。 “嗯,”我说,“至少他们说话挺和气的。” “这无所谓,塞丝。不论大嚷大叫还是和和气气,他们说的是一样的话。” “加纳先生允许你把你妈妈赎出去。”我说。 “对。他允许了。” “那?” “如果他不许,她也会一头栽进他的炉子里的。” “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让了。让你赎她出来。” “唔。” “醒醒,黑尔。” “我说了,唔。” “他可以说不行的。他没对你说不行。” “对,他没对我说不行。她在这儿干了十年。要是她再干上十年的话,你觉得她能挺住吗?我把她最后十年的钱付给了他,相反,他得到了你、我和就要长大的三个。我还有一年还债的活儿要干;一年。‘学校老师’让我放弃掉。说这么做的理由不成立。我应该干多余的活儿,可只能在‘甜蜜之家’。” “多干的活儿他付你钱吗?” “不付。” “那你怎么还清啊?有多少?” “一百二十三块七毛。” “难道他不想要回去?” “他想要别的。” “什么?” “我也不知道。别的什么。反正他不想让我再离开‘甜蜜之家’。说是在别的地方,男孩子还小的时候干活儿是不给钱的。” “你欠的钱怎么办呢?” “他肯定能从别的地方得着。” “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塞丝。” “那么问题只剩下怎么得了?他怎么才能得到那笔钱呢?” “不对。那只是一个问题。还有一个。” “那是什么?” 他靠起身,翻过来,用指节抚摸着我的脸。“现在的问题是,谁把你赎出去呢?还有我?还有她?”他指着你躺的地方。 “什么?” “如果我所有的劳动都属于‘甜蜜之家’,包括多干的,我还剩什么可卖呢?” 然后他又翻过身去睡了;我以为我不会睡着,可我也睡了一会儿。也许是他说的什么,要么就是他没说的什么,惊醒了我。我像挨了下打似的坐起来,你也醒过来开始哭。我晃了你一会儿,可是屋里没多大地方,所以我走出门,带你去遛遛。我走过来走过去。走过来走过去。一片黑暗,只有房子顶层的窗口亮着灯。她肯定还醒着。我不能摆脱那惊醒我的东西:“男孩子还小的时候。”这是他说的,把我一下子咬醒了。他俩整天跟在我身后锄草、挤奶、拾柴火。只是现在。只是现在。 从那时候起,我们真该开始打算了,可我们没有。我不知道我们在想什么——然而出去对我们来说是件钱的事。赎出去。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过逃走。我们全跑?一部分?去哪儿?怎么走?最后是西克索提出来的,在保罗·F被卖掉之后。为了维持生计,加纳太太卖了他。用他的卖身钱她已经过了两年。可是,我估计都花光了,所以她才写信让“学校老师”来接管的。她有四个“甜蜜之家”的男人,可仍然认为她需要她的妹夫和那两个男孩子,因为人们说她不该独居在外,只有黑人陪着。于是他来了,戴着一顶大帽子、一副眼镜,还带来满满一马车座的纸。说话声很轻,目光凶狠。他打了保罗·A。不重,时间也不长,可这回开了先例,因为加纳先生是禁止这个的。我再见到他时,他已经在世上最漂亮的树林里有了伴儿。西克索开始观望天空。只有他喜欢在夜里溜出去,黑尔说他就是那样听说车队的。 “那条路。”黑尔指着马厩后面。“他就是从那儿把我妈妈送走的。西克索说那条路就是自由。会有整整一个大车队从那边出发,要是我们能赶上,就用不着赎身了。” “车队?那是什么?”我问他。 于是,他们不再在我面前说话了。甚至黑尔。可是他们总是在一起嘀嘀咕咕的,西克索还在观望天空。不是高高的天空,而是碰到树梢的那块低空。你看得出来,他的心已经离开了“甜蜜之家”。 是个好计划,可时机到来的时候,我已经怀上丹芙了。所以我们做了一点修改。就一点。恰好足够抹黑尔一脸牛油(保罗·D就是这样告诉我的),而且让西克索最终大笑了一场。 可是我把你弄出来了,小宝贝。还有两个儿子。当车队的信号传来时,只有你们准备好了。我找不着黑尔和别的人。我不知道西克索被烧死了,保罗·D被套上了一具叫人不敢相信的轭。直到后来才知道。所以我把你们都送到等在玉米地里的那个女人的大车上。哈哈。我的宝贝们再也不要见笔记本和测量绳了。为了你们,后来必须熬过去的一切我都熬过去了。路过那些吊死在树上的小伙子。有一个穿着保罗·A的衬衫,却没有了脚和脑袋。我硬是走了过去,因为只有我才有喂你的奶水,上帝万能,我要去找到你们。你记得我做的那些事,对吗?记得我找到这里以后,奶水足够所有孩子吃的,对吗? 再拐一个弯,塞丝就能看见自己家的烟囱了;它不再是副孤单相了。一缕烟的缎带从炉火中升起,炉火正温暖着一个回到了她身边的躯体——就仿佛它从未离开过,从未需要过一块墓石。而且那在它体内跳动的心脏,仿佛不曾在她的手里停息过。 她打开门,走进去,把门在身后紧紧锁上。 那一天,斯坦普·沛德从窗口看见两个背影,就急匆匆下了台阶,他还以为那萦绕在房子周围、辨不清的吵闹声,是愤怒的黑人亡魂在咕哝。很少有人死在床上,像贝比·萨格斯那样,而且在他认识的人里,包括贝比在内,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可以被忍受的。甚至那些受过教育的黑人:常年求学的人,医生、老师、作家和商人,都有本难念的经。他们不仅要靠脑子谋生,还担负着整个种族的重任。你得有两个脑袋才行。白人们认为,不管有没有教养,每一张黑皮肤下都是热带丛林。不能行船的急流,荡来荡去的尖叫的狒狒,沉睡的蛇,觊觎着他们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红牙床。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想,他们说对了。黑人越是花力气说服他们,自己有多么温柔,多么聪明、仁爱,多么有人性,越是耗尽自己向白人证明黑人的某种不容置疑的信念,他们体内的丛林就越是深密、纷乱。但它不是黑人们从另一个(可以忍受的)地方带到这个地方的丛林。它是白人在他们体内栽下的丛林。它生长着。它蔓延着。在生命之中、之间和之后,它蔓延着,直到它最终侵犯了栽下它的白人。触及他们每一个人。更换和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残忍、愚蠢,让他们甚至比他们愿意变成的样子更坏,让他们对自己创造的丛林惊恐万状。尖叫的狒狒生活在他们自己的白皮肤下;红牙床是他们自己的。 与此同时,这种新的白人丛林的秘密蔓延着,它是隐蔽的、无声的,你只能在一百二十四号那种地方偶尔听见它的咕哝。 斯坦普·沛德苦于敲了门却没能进入,空受一番折辱,便放弃了看望塞丝的努力;这样一来,一百二十四号更得以自行其是了。塞丝锁上门,里面的女人们终于如愿以偿地自由了,碰上什么就看什么,想什么就说什么。 几乎如此。混杂在房子周围声音里的,斯坦普·沛德能够辨认却不能破译的,是一百二十四号宅子里女人们的思绪,不能,没有诉诸言语。 宠儿,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的。看哪,她自己心甘情愿地回到我身边了,而我什么都不用解释。我以前没有时间解释,因为那事必须当机立断。当机立断。她必须安全,我就把她放到了该待的地方。可我的爱很顽强,她现在回来了。我知道她会的。保罗·D把她赶跑了,所以她除了变成肉身回到我身边,再没有别的选择。我敢说是贝比·萨格斯在那边帮了忙。我永远不会再放她走了。尽管那毫无必要,我还是会向她解释的。我当时为什么那样做。就算我没杀了她她也会死的,可我不能容忍那样的事情在她身上发生。我向她解释的时候她会明白的,因为她已经什么都明白了。我会伺候她,别的母亲都不能这样伺候一个孩子,一个女儿。除了我自己的孩子,谁也不能再得到我的奶水。我再也不必给别的什么人了——那唯一的一次是被人抢走的——他们按倒我抢走的。属于我的宝贝的奶水。楠还得把奶水喂给白人娃娃吃,也给我,因为太太在稻田里。白人小娃娃先吃,我吃剩下的。有时根本吃不着。没有可以说是专门喂给我自己的奶水。我可知道没有属于你自己的奶水是什么滋味;为了吃奶,你得去争,去叫嚷,也才剩下那么点儿。我会告诉宠儿那件事;她会明白的。她是我的女儿。我想方设法把奶水喂给她,甚至在他们抢走之后还给了她;在他们像对奶牛一样摆弄我之后,不,像对山羊,就在马厩背后,因为嫌我恶心,不能让我和马待在一起。可是我给他们做饭或者照顾加纳太太就不恶心。我伺候她,就像伺候自己的妈妈;我本来会那样做的,如果我妈妈需要我。如果他们让她从稻田里出来。因为我是她没扔掉的那个。我为那个女人做的事情,若是为我自己的太太,也不过如此,假如她病了,需要我,我就会和她待在一起,直到她好了或是死了。要不是楠把我拽了回来,那以后我本来会一直待下去,陪着她。我都没能查看一下那记号。尸首是她的没错,可我过了好久还不能相信。我四处去找那顶帽子。后来就结巴起来。直到遇见黑尔才止住。噢,可是现在那都过去了。我就在这儿。我挺住了。我的姑娘也回家了。现在我又可以看东西了,因为她也在这儿一道看呢。棚屋事件之后,我就不再看了。现在,早上生火的时候,我要向窗外眺望,看看太阳今天在干什么。它是先撞上压水井的把儿还是水龙头?看看草是灰绿的、是棕色的,还是别的什么的。现在我知道了,为什么贝比·萨格斯在最后几年里琢磨颜色。她以前从来没时间去看,更别说享受它们了。她花了好长时间才看完蓝色,然后是黄色,然后是绿色。她死的时候已经轮到粉红色了。她根本不想去弄红色,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和宠儿已经用它做了空前绝后的表演。实际上,那个颜色和她的粉红色墓石是我能记起的最后的颜色。现在我可要放眼眺望了。想想看,春天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我要种胡萝卜,正好能让她看见,还有萝卜。你以前见过吗,小宝贝?上帝从没创造出过比这更漂亮的东西。又白,又紫,带着软尾巴和硬脑壳。拿在手里真舒服,闻着就像小河泛滥,苦涩,可是开心。我们一起闻,宠儿。宠儿。因为你是我的,我必须给你看这些东西,教给你一个母亲应该教的东西。你错过了一些东西,又记住了别的,真有意思。我永远不会忘记白人姑娘的那双手。爱弥。可是我忘了她头上那么多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的。不过,眼睛倒肯定是灰的。看来我的确记住了那一点。加纳太太的眼睛是浅咖啡色的——在她健康的时候。她病了以后变得深了些。曾经是个结实的女人。她侃到没边没沿的时候会说:“我早先像骡子一样壮实,珍妮。”她一唠叨起来就叫我“珍妮”。这一点我可以作证。又高又壮。我们两人扛一捆木头的时候像两个男人一样棒。后来她一直不能从枕头上抬起头来,这可要了她的命。可我还是弄不明白她干吗觉得她需要“学校老师”。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挺了下来,像我一样。我最后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除了哭什么也干不了。我能做的也只是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告诉她他们对我干下的事。一定要有个人知道才行。听我说说。得有个人。也许她挺了下来。“学校老师”不会像待我那样待她。我挨的头一顿打就是最后一顿。谁也不能让我跟我的孩子们分开。要不是一直在照顾她,也许我就会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也许黑尔正想找到我呢。我站在她床边,等着她用完尿罐。我把她扶回床上以后,她说她冷。天气像地狱一样热,她还要加被子。要关上窗户。我跟她说不行。她需要捂着;我需要风吹。只要那些黄窗帘在飘动,我就没事。本该听她的。也许听着像枪声的真是枪声。也许我会看见什么人、什么东西。也许吧。反正,不管有没有黑尔,我把我的宝贝们都带到玉米地里了。耶稣呀。我正巧听见那个女人发出“格格”的信号。她说:还有别人吗?我告诉她,我不知道。她说:我在这儿都待了一整夜了。不能等了。我想让她再等一下。她说:不行。来吧。走喽!周围没有一个男人。男孩们吓坏了。你在我的背上睡着了。丹芙睡在我的肚子里。我觉得我好像被劈成了两半。我让她把你们都带上;我必须回去。以防万一。她只是看着我,说了句:姑娘,你?他们割开我后背的时候我咬掉了一块舌头。连着一点皮,挂在那儿。我没想那么做。刚夹住了它,它冷不丁就断了。我当时心想:上帝呀,我会把自己吃掉的。他们为我的大肚子挖了个坑,才不至于伤着娃娃。丹芙不喜欢我谈那个。她讨厌“甜蜜之家”的一切,就爱听她是怎么出生的。虽然你那会儿还太小,记不得,可你就在那儿,所以我能跟你讲。那个葡萄架。你还记得吗?我跑得那么快。苍蝇已经先我一步,扑向了你。那天,我本该马上就认出你是谁,因为当初我把你带到葡萄架下面的时候,太阳也是那样模糊了你的脸。我没憋住尿的时候本该马上就知道的。我看见你坐在树桩上的那一刻,尿就涌出来了。然后我看清楚了你的脸,要是说过了这么多年你该长成什么模样了,它像得可不止一点两点。我本该马上就认出你是谁,因为你一杯接一杯喝的水已经作了证实,也让我联想起我刚到一百二十四号那天你透明的口水滴到我的脸上这件事。我本该马上就知道的,可是保罗·D分散了我的注意力。不然我就可以看到在你前额上我抓给全世界看的指甲印。是我在棚屋里扶起你的脑袋时划上的。还有后来,你向我问起我晃悠着逗你玩的那副耳环时,要是没有保罗·D,我本该马上就认出你的。依我看,他从一开始就想赶你出去,可我没让。你怎么想?你看哪,他知道了我和你在棚屋里的事以后跑得有多快。在他听来太残忍了。太浓了,他说。我的爱太浓了。他知道什么?世上有谁能让他为之去死吗?他会为了刻字,把自己的私处送给一个陌生人作为交换吗?别的办法,他说。肯定会有别的办法。让“学校老师”把我们拖走,我猜是,测量你的屁股,再撕烂它?我可尝过那种滋味,从今往后,不管是人是鬼,谁都甭想让你也去尝上一尝。你不能去,我的孩子哪个都不能去。我跟你说了你是我的,那就意味着我也是你的。没有我的孩子我就无法呼吸。我跟贝比·萨格斯说过,她却跪下来祈求上帝饶恕我。可事实就是这样。我的计划是把咱们全都带到我自己的太太待的另一边去。他们堵住了咱们的去路,可是他们没能阻止你到那儿去。哈哈。你这么快就回来了,像个好姑娘,像我向往成为的女儿一样;在他们吊死我太太、让我落了单之前,要是她能多离开稻田一会儿,我也会当个好女儿的。你知道吗?她给上了那么多回马嚼子,好像在笑似的。她根本没在笑,却好像在笑似的,其实我从没见过她自己的微笑。我不明白,他们干了什么,就给抓起来了。逃跑吗,你以为?不。不是那个。因为她是我的太太,谁的太太也不会扔下自己的女儿逃走,她会吗?这时候她就会了?把女儿留给院子里一个独臂的女人?尽管她才喂了女儿一两个星期的奶,就只好把她交给另一个女人根本不够用的奶头。他们说,是嚼子勒得她在不想笑的时候笑。就好像那些靠屠宰场过活的“星期六女郎”。我从牢里出来时亲眼看见了她们。星期六换班的时候,男人们领了工钱,她们就来了,在栅栏后面、厕所背后开干。有的站着干,靠在工具库的门上。她们走的时候给工头几个五分和一毛硬币,然后就不笑了。有的靠喝酒来逃避痛苦。有的滴酒不沾——就一直忍到底,然后去菲尔普斯商店给她们的孩子或是给她们的妈妈买东西。在一个宰猪场里干。一个女人也就能干那个了,而我从牢里出来买了——可以说是买吧——你的名字以后,也离这一步不远了。可是鲍德温兄妹帮我在索亚餐馆找到了做饭的差事,这样,我才能像现在想着你的时候一样,自己想笑才笑。 可你全都知道,大家都说你聪明,因为我到这儿的时候你已经在爬了。试着上楼梯。贝比·萨格斯把它们涂成白色,所以你能在灯光照不到的黑地里看见自己一路爬到顶。天哪,你太爱楼梯了。 我差一步。我差一步,就变成个“星期六女郎”了。我已经在一个刻字工的石店里干了。离屠宰场仅仅咫尺之遥。我把那块墓石竖起来的时候,真想和你一起躺进去,把你的头放在我的肩上,温暖你,要不是巴格勒、霍华德和丹芙需要我,我会那么做的,因为那时我的头脑已经无家可归了。我当时还不能和你躺在一起。不管我有多想。过去,我不能在任何地方平静地躺下来。现在我能了。我能像淹死的人一样睡了,老天哪。她回到我身边来了,我的女儿,她是我的。 宠儿是我的姐姐。我就着妈妈的奶水吞下了她的血。我耳聋痊愈之后最先听到的是她爬楼梯的声音。保罗·D来到以前,她一直是我的秘密伙伴。他把她扔了出去。从小她就是我的伙伴,帮我等待爸爸。我和她一起等着他。我爱妈妈,可我知道她杀了自己的一个女儿,尽管她特别疼爱我,我却因此怕她。她差点儿杀死了我的两个哥哥,他们也知道。他们给我讲“杀巫婆!”的故事,告诉我怎么杀,要是哪天用得上的话。也许就是因为差那么点儿就死了,他们才想去参加内战的。要去参战了,他们就是那样对我说的。我猜想,他们宁可四处杀男人,也不愿杀女人;还有,她杀了自己的孩子,肯定有什么正当的理由。多少年来,我一直害怕逼着妈妈杀死我姐姐的那个正当理由会再次产生。我不知道会是什么,我不知道会是谁,可说不准又会有个足可以让她再干一回的可怕的东西。我理应知道那东西会是什么,可我不想知道。无论它是什么,它都来自这所房子的外面、院子的外面,而且愿意的话,它可以直接进入这个院子。所以我从来不离开这房子,还一直看着这院子,这样,它才不会再次发生,而妈妈就不会非要把我也杀了不可。自从去过琼斯女士家以后,我再没单独离开过一百二十四号。没有过。少有的例外——总共两次——是和妈妈一起去的。一次是去看贝比奶奶在宠儿旁边下葬,宠儿是我的姐姐。另一次保罗·D也去了,我们回来的时候,我以为房子还会是空的,因为他一来就把我姐姐的鬼魂扔了出去。但不是。我回到一百二十四号时,她在那儿。宠儿。等着我呢。漫长的归程搞得她疲惫不堪。时时刻刻需要人照顾;时时刻刻需要我保护她。这回我可得让妈妈离她远点。这很困难,可我非这样不可。全都靠我了。我见过妈妈待在一个黑暗的地方,那儿有爪子刨洞的声音。她的裙子上有股味。我和她在一起,一些小东西从角落里张望我们。还碰我们。有时候它们碰碰我们。我有好长时间一直想不起它们,直到内尔森·洛德逼得我想了起来。我问她那是不是真的,却听不见她说什么;要是你听不见别人说话,也就没必要回到琼斯女士那儿去了。那么寂静。被逼无奈,我只好去读别人的脸,学着揣摩人们在想什么,这样我就用不着听他们说什么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和宠儿能玩到一块去。不说话。在门廊里。在小溪边。在密室里。现在全靠我了,但是她可以信任我。我以为那天在“林间空地”上她企图杀死她。作为报复,杀了她。可随后她又吻了她的脖子,我得去警告警告她。别太爱她了。别。也许她还有那个杀死自己孩子的正当理由。我必须告诉她。我必须保护她。 她每天晚上割下我的头。巴格勒和霍华德告诉我她会那样干,她的确干了。她美丽的眼睛看着我,好像我是个陌生人。没有恶意,什么也没有,只不过好像我是个她找见的、又不忍加害的什么人。好像她并不想干,却非干不可,而且不会弄疼。只不过是件大人干的事——比如从手上拔下一根刺;用毛巾一角擦擦进了沙子的眼睛。她察看一下巴格勒和霍华德——看看他们是不是挺好。然后她来到我身旁。我知道她干得很好,很小心。她割头的时候割得非常顺利;不会弄疼。她干完以后,我的头就在那儿躺上一会儿。然后她把它拿下楼去编辫子。我尽量不哭出来,可梳头的时候太疼了。她梳通以后开始编辫子的时候,我困了。我想睡着,可我知道我一睡着就不会再醒来。所以她编辫子的时候我得醒着,然后我才能入睡。最可怕的是等着她进来割头的时候。不是她割的时候,而是我等她的时候。夜里她唯一碰不到我的地方是贝比奶奶的房间。楼上,我们睡觉的房间,原来是白人在的时候佣人睡的。佣人在房子外面还有一个厨房。可是贝比奶奶搬进来以后,把它改造成了一间木头棚屋兼工具室。她还封上了通向它的后门,因为她说她不想再从后门进出了。她在它附近盖了一间贮藏室,这样的话,你若想进一百二十四号,必须从她那边路过。她说,她不在乎人们说她把一座二层楼修得像个做饭用的小屋。她说,他们对她讲,穿上等裙子的客人们不愿意坐在一间有炉子、果皮、油污和烟垢的屋里。她根本不搭理他们,她说。夜里,我和她在那里很安全。我只听得见我自己的呼吸,可白天有的时候,我不敢说是我在呼吸,还是我旁边有什么人。我曾经盯着“来,小鬼”的肚皮一起一伏,一起一伏,看看是不是和我同拍。我屏住呼吸错开它的节拍,然后再放松,去赶它的拍子。只为了看看是谁的——那声音就像是你轻轻地、有规律地吹一只瓶子,有规律地。那是我出的声音吗?是霍华德吗?是谁呢?那个时期大家都是安静的,我听不见他们说话。我也不在乎,因为安静让我更好地梦想我的爸爸。我从来都知道,他就要来了。有什么把他耽搁住了。他的马出了毛病。河水泛滥了;船沉了,他得造条新的。有时候我想是个私刑暴徒,或是一场风暴。他就要到来了,这是个秘密。我表面上全心全意地爱太太,她才不会杀了我,甚至连晚上她给我的脑袋编辫子的时候我也爱她。我从没让她知道爸爸就要为我而来了。贝比奶奶也觉得他快要来了。她这样想了一段时间,然后就罢休了。我可从没罢休。即便是巴格勒和霍华德逃走的时候也一样。然后保罗·D就来了这儿。我听见楼下有声音,还有太太的笑声,所以我以为是他,我的爸爸。早就没人来我们家了。我下楼一看,却是保罗·D,再说他也不是为我而来的;他要的是我妈妈。开始时如此。后来他又要我姐姐,可她把他从这儿赶了出去,他走了,我真是太高兴了。现在只剩我们了,我可以保护她,直到我爸爸来帮我防着妈妈,防着走进这个院子的任何东西。 我爸爸为了流汤儿的煎鸡蛋什么都肯干。将面包蘸进鸡蛋。奶奶给我讲过他的事。她说她什么时候给他做一盘嫩嫩的煎鸡蛋,都是过圣诞节,让他高兴得不得了。她说她总是有点怕我爸爸。他太好了,她说。从一开始,她说,他对这个世界来说就太好了。让她害怕。她觉得:他永远干不成任何事。白人肯定也是这么想的,因为他们母子从没分开过。所以她有机会了解他,照看他,他爱东西的方式让她害怕。动物、工具、庄稼,还有字母表。他能在纸上算数。主人教他的。也愿意教给其他小伙子,可只有我爸爸想学。她说,其他的小伙子们说了,不学。其中有一个名字是个数字的(指西克索(Sixo),意为“六(Six)-零(o)”。),说那会改变他的思想—让他忘掉不该忘的东西、记住不该记的东西,他才不想让自己的脑子混作一团呢。可我爸爸说:如果你不会数数,他们就会蒙骗你。如果你不识字,他们就会欺负你。他们觉得那很可笑。奶奶说,她不懂,可就是因为我爸爸能写会算,他才想出把她从那儿赎出去的办法来的。她还说,她总向往能像个真正的牧师那样读《圣经》。所以学会读书对我有好处,我一直学,直到一切都没了动静,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还有另一个人撞翻桌上的牛奶罐的声音。并没有人在它近旁。太太揍了巴格勒,可不是他碰的。然后它弄乱了所有熨烫的衣裳,又把两只手放进蛋糕里。看来,我是唯一马上知道它是谁的人。就像她回来的时候,我也知道她是谁。不是马上,可当她刚一拼出她的名字——不是教名,而是太太卖身给刻字工换来的那个名字——我就知道了。她打听太太的耳环的时候——我不知道的东西——啊哈,那更是水落石出了:我的姐姐来帮我等待我的爸爸了。 我爸爸是一个天使。他一看你,就能说出你哪儿疼,还给你治好。他给贝比奶奶做了个吊起来的玩意儿,这样,她早上醒来的时候就能把自己从地板上拉起来了。他还给她做了个踏板,于是,她站起来的时候两脚就一般高了。奶奶说她总是害怕会有个白人在她的孩子们面前把她打倒。她在孩子们面前举止得体,把每一件事都做得很好,就是因为她不想让他们看见她被打倒。她说孩子们看了会发疯的。在“甜蜜之家”没人干过,也没人说过他们要这样干,所以我爸爸从没在那儿看见过,也从没发过疯;就是现在,我敢打赌,他还在朝这儿赶来呢。要是保罗·D能行的话,我爸爸也能行。天使嘛。我们应该都在一起。我、他,还有宠儿。太太可以留下来,也可以跟保罗·D一道走开,要是她愿意的话。除非爸爸自己想要她,可我觉得他现在不会了,因为她让保罗·D上了她的床。贝比奶奶说人们都瞧不起她,因为她和不同的男人生了八个孩子。黑人和白人都为这个瞧不起她。奴隶不应该有自己的享乐;他们的身体不应该是那样的,不过他们必须尽量多地生孩子,来取悦他们的主人。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许有内心深处的快乐。她对我说别听那一套。她说我应该永远听从我的身体,而且爱它。 那间密室。她死了以后我就去了那儿。太太不让我去外面院子里和别人一起吃饭。我们待在屋里。那真难受。我知道贝比奶奶肯定会喜欢那个聚会,还有来的那些人,因为她一直谁也不见、哪儿也不去,情绪很低落——只是在那儿悲哀,琢磨颜色,琢磨自己怎样犯了错误。就是说,她的关于心灵和身体能做什么的考虑是错的。白人还是来了。进了她的院子。她什么都做对了,可他们还是进了她的院子。然后她就不知道该想什么了。她只剩下了一颗心,而他们把它打个粉碎,连内战都不能惊醒她。 她给我讲了所有关于我爸爸的事。为了赎她,他干得有多卖力。蛋糕给糟践了、熨烫的衣服给弄乱了之后,我听见姐姐爬上楼梯、回到自己的床上之后,她也给我讲了我的事。说我是受魔力保护的。我的出生就是这样,而且后来我也总被救活。我不该怕那个鬼魂。它不会伤害我,因为太太喂我的时候我尝过它的血。她说那个鬼在找太太的茬儿,也在找她的茬儿,因为她没有阻止事情发生。可它永远不会伤害我。我只是需要提防它,因为它是个贪婪的鬼,需要许多的爱,想想看,这很自然。而我的确爱。爱她。的确。她和我一起玩;无论我什么时候需要,她总会来跟我在一起。她是我的,宠儿。她是我的。 我是宠儿,她是我的。我看见她从叶子中间摘下花来 她把它们放进圆篮子叶子不是给她的她装满了篮子她拨开草我要帮她可云彩挡住了道我怎么能把看到的图画说出来我跟她并未分离我没有任何地方停留她的脸就是我自己的我想进入她的脸所处的位置并且看着它好烫 一切一切都是现在永远是现在无时无刻我不在蜷缩着和观看着其他同样蜷缩着的人我总在蜷缩我脸上的那个男人死了他的脸不是我的他的嘴气味芳香可他的眼睛紧锁有些人吃肮脏的自己我不吃没有皮的男人给我们拿来他们的晨尿喝我们什么都没有晚上我看不见我脸上那个死去的男人阳光从裂缝中照进来我看得见他紧锁的眼睛我不大小耗子都等不及我们入睡有人辗转反侧可是没地方翻身假如有更多的水喝我们就有眼泪了我们造不出汗水也造不出晨尿于是没有皮的男人们就把他们的拿给我们喝有一回他们给我们带来甜石头吮 我们都想把身体抛在后面我脸上的男人这么做了让你自己永远死去很困难你稍稍睡了一会儿然后就回来了开始时我们还能呕吐现在不吐了现在我们不能了他的牙齿是漂亮的白尖尖有人在颤抖我在这里就能感觉到他在奋力抛开他颤抖的小鸟一样的身体没有地方颤抖所以他欲死不能我自己的死去的男人被人从我脸上拽走了我怀念他漂亮的白尖尖 现在我们不再蜷缩了我们站着可我的双腿好像我那死去的男人的眼睛我不能倒下因为没有地方没有皮的男人们高声聒噪我没有死面包是海蓝色的我饿得都没力气吃了太阳合上我的眼睛那些能够死去的堆成一堆我找不着我的男人了 我爱过他的牙齿的那个人好烫死人的小山包好烫没有皮的男人们用竿子把他们捅穿那儿有个女人长着一张我要的脸 那张脸是我的他们掉进了成为面包的颜色的海里她耳朵上什么都没戴如果我有那个在我脸上死去的男人的牙齿我会把她脖子上的项圈咬掉咬掉我知道她不喜欢它现在有地方蜷缩也有地方观看其他蜷缩的人了现在的蜷缩永远是现在在里面 长着我的脸的女人在海里好烫 开始时我能看见她我帮不了她因为云彩挡道开始时我能看见她她耳朵上的光芒她不喜欢脖子上的项圈这个我知道 我使劲看她这样她才能知道是云彩在挡道我敢肯定她看见我了我看着她看见我的她掏空她的眼睛我进入她的脸所处的位置告诉她吵闹的云彩挡了我的道她要她的耳环她要她的圆篮子我要她的脸好烫开始时女人远离男人男人远离女人风暴摇动了我们把男人混进女人把女人混进男人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待在那个男人的背上了可好长时间我只看见上面他的脖子和宽宽的肩膀我很小我爱他因为他有一支歌当他翻身死去时我看见他唱歌露出的牙齿他的歌声轻柔他唱的是一个女人从叶子中间摘下花朵装进圆篮子的地方在云彩赶来之前她在我们近旁蜷缩着可直到他合上眼睛在我脸上死去我才看见她我们就是那样他的嘴里没有气息呼出而本该呼气的地方却芳香扑鼻别人不知道他死了我知道他的歌声去了现在我只能热爱他漂亮的小牙齿 我不能再次失去她我死去的男人一直像吵闹的云彩一样挡道他在我脸上死去时我才能看见她的脸她会对我微笑她会的她闪亮的耳环不见了没有皮的男人们在大声聒噪他们把我自己的男人推下去他们没有推那个长着我的脸的女人她走了进去他们没有推她她自己进去的小山包不见了她会对我微笑她会的好烫 他们现在不蜷缩了我们还蜷缩着他们在水上漂浮他们 打碎小山包把它戳穿我找不到我那漂亮的牙齿我看见了将要对我微笑的黑脸那是我的黑脸将要对我微笑铁圈套在我们的脖子上她没有耳朵上的闪亮的耳环也没有圆篮子了她进入水中带着我的脸 我站在瓢泼大雨中别人被带走了我没有被带走我在像雨一样飘落我看着他吃在里面我蜷缩着拒绝同雨一起飘落 我要变成碎片了他毁了我睡觉的地方他将手指放在那里我丢掉了食物我裂成了碎片她带走了我的脸没人想要我对我呼唤我的名字我在桥上等着因为她在桥下黑夜过去了又是白天一遍又一遍黑夜白天黑夜白天我等着没有铁圈套着我的脖子没有船驶过这条河没有没有皮的男人我死去的男人不在这里漂浮他的牙齿在蓝色的大海和青草那边我要的那张脸也在那里那张脸将对我微笑它会的白天钻石就在她和乌龟待的水里夜里我听见大嚼大咽和大笑的声音它属于我 她是那大笑我是那笑声我看见她的脸也就是我的脸就是这张脸在我们蜷缩的地方将要对我微笑了现在她会的她的脸从水中浮出好烫她的脸是我的她没在微笑她在咀嚼和吞咽 我必须得到我的脸我进去了草拨开了是她拨开的我在水里而她就要来了没有圆篮子没有铁圈套在脖子上她向有钻石的地方溯游而上我跟着她我们现在在她耳环的钻石里我的脸就要来了我必须得到它我在寻找这次融合我是这样热爱我的脸我的黑脸离我很近我想融合她对我耳语她低声耳语我伸手去够她一边嚼一边咽她抚摸着我她知道我想融合她嚼我咽我我没了现在我是她的脸我自己的脸已离我而去我看见自己游走了好烫我看见自己的脚底板我是独自一人我想成为我们两个我想融合我从蓝色的水中浮出 在我的脚底板游离我之后我浮了出来我需要找一个落脚的地方空气很沉重我没有死我没有那里有所房子是她低声告诉我的我到了她指点给我的地方我没有死我坐着太阳合上我的眼睛我睁开眼时看见了那张我失去的脸塞丝的脸就是那张离我而去的脸塞丝看见我在看她而我看见了微笑她的笑脸就是我的归宿那是我失去的脸她就是我那对我微笑的脸终于笑了好烫现在我们能融合了好烫 我是宠儿,她是我的。塞丝就是那采花的人,在我们蜷缩之前采摘黄花的人。从绿叶丛中采走。它们现在在我们睡觉时盖的被子上了。她本来正要对我微笑,这时没有皮的男人们来了,把我们和死人一起提到阳光里,又把死人们粗暴地推进大海。塞丝进了大海。她进去了。他们没推她。她自己进去的。她已经准备好对我微笑了,这时她看见死人被推进了大海,她也就进去了,把我留在那儿,没有自己的脸,也没有她的脸。塞丝是我在桥下的流水中找到又丢失的那张脸。我进去的时候,看见她的脸漂向我,那也是我的脸。我想融合。我试着融合,可是她浮到水面上的光斑里。我又失去了她,可是我找到了她低声告诉我的那所房子,她就在里面,终于对我微笑了。这很好,可我不能再次失去她了。我只想知道,她为什么在我们蜷缩的地方走进水中?她马上就要对我微笑了,为什么还要那样做?我想到海里去跟她融合,可我动弹不了;她采花的时候我想帮她,可是硝烟的云雾遮住了我的双眼,我失去了她。我失去了她三次:一次是采花的时候,因为喧哗的烟云;一次是因为她没对我微笑,却进了大海;一次是在桥下,我去和她融合,她朝我漂来,可是没有微笑。她对我低语,咀嚼我,然后就游走了。现在,我在这所房子里找到了她。她对我笑了,这是我自己的脸在微笑。我再也不会失去她了。她是我的。 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不是从另一边来的? 是的。我就待在另一边。 你是因为我才回来的? 是的。 你记得我? 是的。我记得你。 你从没忘了我? 你的脸是我的。 你饶恕我吗?你会留下来吗?你现在在这里安全了。 没有皮的男人在哪儿? 在外边。远着哩。 他们能进来么? 不能。他们试过一次,可我拦住了他们。他们再也不会来了。 曾经有一个在我待的房子里。他伤害了我。 他们再也不会伤害我们了。 你的耳环呢? 他们拿走了。 没有皮的男人们拿走的? 是的。 我本想帮你,可是云彩挡了道。 这里没有云彩。 他们要是在你脖子上套铁圈,我就把它咬掉。 宠儿。 我要给你做个圆篮子。 你回来了。你回来了。 我们会对我笑吗? 你没看见我在笑吗? 我爱你的脸。 我们曾经在小溪边玩耍。 我在水里。 在那无声无息的日子里,我们一起玩耍。 云彩吵吵嚷嚷地挡道。 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就来陪我。 我需要她的脸微笑。 我只能听见呼吸声。 呼吸已经没了;只剩下牙齿。 她说你不会伤害我。 她伤害了我。 我会保护你的。 我想要她的脸。 别太爱她了。 我是太爱她了。 提防她些;她会让你做梦。 她又嚼又吞。 她给你编辫子的时候可别睡着。 她是那大笑;我是那笑声。 我看着房子;我看着院子。 她离开了我。 爸爸将为我们而来。 好烫。 宠儿 你是我的姐姐 你是我的女儿 你是我的脸;你是我 我又找到了你;你又回到了我的身边 你是我的宠儿 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 我有你的奶 我有你的笑 我会照顾你 你是我的脸;我是你。你为什么离开本是你的我? 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再也不要离开我 你再也不会离开我 你走进水里去了 我喝了你的血 我带来了你的奶 你忘了微笑 我爱你 你伤害了我 你回到了我的身边 你离开了我 我一直等着你 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 这是座不比一间富人家的客厅更大的小教堂。长凳没有靠背;因为听众同时也是唱诗班,就不用为唱诗班单设座位了。有一部分成员被专门分配去建造一个台子,好让牧师站得比听众高上几英寸,但这并非当务之急,因为主要的高大建筑,一个白色橡木十字架,已经立起来了。在成为“神圣救世主教堂”之前,它是一爿侧窗闲置不用的绸缎布匹商店,只有前窗摆放样品。窗户上糊了纸,成员们正在考虑,是漆上油漆还是挂上窗帘——怎样才能既保持隐蔽,又不失去本来可能照耀他们的那点阳光。夏天,门一扇扇敞开着通风换气。冬天,则全靠过道上的一个铁炉子恪尽职守。教堂前面是个耐寒的门廊,顾客们常来坐坐,而孩子们也在那里笑话那个把脑袋卡在栏杆中间的男孩。一月份一个晴朗无风的日子里,若是铁炉子冰凉的话,实际上外面比屋里更暖和。不过潮湿的地下室还算暖和,只是没有阳光照着地铺、洗脸盆和给男人挂衣裳的钉子。而且,对一个地下室来说,一盏油灯很是惨淡,所以保罗·D坐在门廊的台阶上,靠插在外衣口袋里的一瓶酒取暖。取了暖,也喝红了眼睛。他把手腕夹在膝盖中间,不是怕它们发抖,而是因为他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抓住。他那被掀开的烟草罐已撒光了里面的东西,它们自由地飘荡着,将他变成了它们的玩物和猎物。 他怎么也想不清楚为什么要花这么长时间。他不如和西克索一起跳进火里,那样两个人就能一起尽情大笑了。反正屈服是迟早要来的,那为什么不大笑着高呼“万岁”去迎接它呢!为什么不呢?为什么拖延?他已经见过他的哥哥口袋里揣着炸鸡在火车上挥手道别,眼泪汪汪。妈妈,爸爸,有一个不记得了,另一个从来没见过。他是三个半拉兄弟(同母异父)中最小的一个,他们一起被卖到加纳的“甜蜜之家”,二十年不许离开农庄一步。有一次,在马里兰,他遇见四个在一起过了一百年的黑奴家庭:曾祖父母,祖父母,母亲,父亲,姨母姑母,叔父舅父,堂表兄弟,堂表姊妹,还有孩子们。有半白的,有部分白的,有全黑的,有与印第安人混了血的。他满怀敬畏和妒忌地看着他们。他每发现一个黑人的大家族,就一次次地逼着他们说清楚他们每个人谁是谁,互相是什么关系,究竟谁是谁的什么。 “那边那个是我的姨妈。这边这个是她儿子。再那边那个是我爸的表兄。我妈嫁了两次——这是我的半拉姐姐,这是她的两个孩子。现在嘛,该说我老婆了……” 那样的家庭从来没有属于过他,他长在“甜蜜之家”,从来没想过那个。他有两个哥哥、两个朋友,有厨房里的贝比·萨格斯,还有教他们打枪、听他们说话的主人。给他们做肥皂、从不高声说话的女主人。二十多年来,他们一直生活在那个摇篮里,直到贝比·萨格斯离开、塞丝到来、黑尔得到她为止。他跟她成了家,西克索也拼命地想和“三十英里女人”成个家。等到保罗·D同他大哥挥手告别的时候,主人已经死了,女主人惶惶不可终日,而摇篮早就破裂了。西克索说是大夫把加纳太太弄病的。说是他正在给她喝那种马折断了腿可又舍不得火药打死它们时给它们喝的玩意儿,而且要不是“学校老师”有新规定,他就会这样告诉她了。他们笑话了他一通。万事通西克索对什么事情都有个说道。包括加纳先生的中风,他说那是一个心怀嫉妒的邻居给了他耳朵一枪。 “血在哪儿呢?”他们问他。 没有血。加纳先生回家时汗溻溻地趴在母马的脖子上,脸色青白。没有一滴血。西克索嘟哝着,他是唯一一个看见加纳先生去世不是那么难过的。可是不久,他就着实尝到了苦头;他们都一样。 “她干吗叫他来?”保罗·D问道,“她干吗需要‘学校老师’?” “她需要个能算账的。”黑尔说。 “你就能算账。” “那不一样。” “不对,伙计。”西克索说道,“她需要家里有另一个白人。” “为什么?” “你说呢?你说呢?” 反正,就是那样。没有人料到加纳会死。没有人觉得有那种可能。那是怎么一回事?一切都建立在加纳活着的基础上。没有了他的性命,他们的也就都完蛋了。那不是奴隶制是什么?在保罗·D力量的巅峰,在他比最高的还高、比最壮的还壮的时候,他们剥夺了他的一切。先是他的枪,然后是他的思想,因为“学校老师”不参考黑人的意见。他把他们提供的建议叫做顶嘴,而且发明了五花八门的矫正方法(他都记在了笔记本里)来对他们进行再教育。他抱怨他们吃得太多,休息得太多,说得太多,这跟他自己相比的确属实,因为“学校老师”吃得很少,说得更少,而且根本不休息。有一次,他看见他们在玩——一种投掷游戏——他脸上那种深受伤害的表情让保罗·D直眨巴眼睛。他对待他的学生们也像对待他们一样厉害——只是不加矫正。 多年来,保罗·D一直相信,“学校老师”把加纳栽培的男子汉又变回了小孩子。就是因为那个他们才逃跑的。现在,被自己烟草罐里的东西折磨着,他开始怀疑,在“学校老师”之前和之后到底有多大的区别。加纳称呼和宣布他们为男子汉——但仅仅是在“甜蜜之家”,还得经他允许。他是在为他看见的命名,还是在编造他没看见的呢?那就是西克索的疑虑,甚至是黑尔的;保罗·D一直都很清楚,不管加纳说没说,那两个本来就是男子汉。然而使他苦恼的是,一想到他自己的男子气概,他却不能令自己满意。哦,他干过男子气的事情,可那是加纳的恩赐还是他自己的意愿呢?他本来又会怎么样呢——在“甜蜜之家”之前——如果没有加纳?如果他住在西克索的家乡,或者他妈妈那儿呢?要么,上帝保佑,如果在船上呢?是由一个白人的话决定的吗?要是加纳有一天早晨醒来改变主意了呢?收回了原话。那他们会跑吗?如果他不收回,保罗们会一辈子待在那儿吗?他们兄弟两个为什么需要一整夜来决定?来讨论他们是否跟西克索一起逃走。都是因为他们被隔绝在一个美丽的谎言里,将黑尔和贝比·萨格斯在“甜蜜之家”以前的生活看成是运气太坏,而置之脑后。无知地把西克索的黑暗故事当作消遣。在保护下相信自己是特殊的。从未对佐治亚州阿尔弗雷德那样的问题产生过质疑;如此热爱这个世界的面貌,什么都能容忍,一切都能容忍,只为了在一个他虽无权享受月亮、而月亮却仍旧出现的地方活着。爱得小,偷偷地爱。当然,他小小的爱是一棵树,但它可不像“兄弟”——古老,宽阔,时刻在召唤。 在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有一棵白杨,小得连树苗都称不上。只是一条不及他腰高的嫩枝。那种人们折来抽马用的东西。谋杀的歌和那株白杨。他苟活着,唱谋杀生命的歌,端详一株作为见证的白杨,从未有一刻相信他可能逃脱。直到下起了雨。后来,切罗基人给他指了路,送他奔向盛开的花儿,他也只是想前行、赶路,拾起一个日子,第二天又到了另一个地方。将自己交托给没有姨母、表亲和孩子的生活。在找到塞丝之前,甚至没有个女人。 然后,她赶走了他。正当疑虑、悔恨和每一个没有问出口的问题都烟消云散,在他相信自己已决心活下去之后很久,在他想扎根的那个时刻那个地点——她赶走了他。从一间屋子赶到另一间屋子。像个布娃娃。 坐在绸布店教堂的门廊里,微有醉意又无所事事,他才会产生这些想法。迟缓的、充满了“如果……那么……”的想法,挖掘得很深,却丝毫没有触及一个男人能够赖以生存的实质性东西。于是他夹紧手腕。路过那个女人的生活,搅和进去,又任它搅和自己,这使他不可避免地栽了一个大跟头。与一个十足的女人共度余生的想法很新奇,而失去了那种感觉又使得他想哭,使得他产生了那些深入的,却又丝毫不触及实质的想法。当他四处流浪、只想着下一顿饭吃和下一场觉睡的时候,当一切都紧紧锁在他胸膛里的时候,他没有感觉到失败,没有感觉到哪件事行不通。随便什么有一点起色的事情都算是成功。现在他纳闷起来,到底是哪儿出了毛病;自从那个“计划”开始,一切都不对劲了。那还是个好计划呢。每一步都走对了,每一个出差错的可能都排除了。 西克索拴好马,又说起了英语。他把他的“三十英里女人”对他讲的事情都告诉黑尔。说是她那个地方有七个黑人要跟着另外两个人一道去北方。说是那两个人以前干过,认得路。说是那两个人里面有一个是女的,会在玉米长高的时候在玉米地里等他们——她会等上一整夜,再加上第二天的半天,他们要是来的话,她就把他们带到大篷车队去,其他人都藏在那里。说是她会发出格格的声音,那就是信号。西克索要去,他的女人要去,黑尔还要带上全家。两个保罗说他们需要些时间考虑考虑。需要些时间琢磨一下,他们最终会到哪儿去;他们将怎样生活。干什么活儿;谁会收留他们;他们该不该去找保罗·F?他们记得他的雇主住在一个叫“遗迹”的地方。他们谈了整整一个晚上才决定下来。 眼下他们要做的只是等上一个春天,等玉米长到最高,月亮满弦。 还有计划。是最好在夜里走、求个良好的开端呢,还是破晓走、以便看得清道路?西克索唾弃后一个建议。夜晚会给他们更多的时间和保护色。他不问他们是否害怕。他设法在夜里去玉米地演习了几回,把几张毯子和两把刀埋在小溪旁。塞丝能游过小溪吗?他们问他。玉米长高的时候,他说,它会干涸的。没有能存得住的食物,可是塞丝说临走的时候她能弄到一罐蔗糖浆或是糖蜜。还有一些面包。她只想搞清楚毯子是否会在埋下的地方找到,因为他们会用它们把她的婴儿捆在她背上,还要在旅途中盖。他们除了身上穿的,没有别的衣服。当然也没有鞋。刀子能帮助他们吃饭,可他们还是埋了绳子和一口锅。一个好计划。 他们观察“学校老师”和他的学生们的来来往往,并记了下来: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需要什么东西;要用多长时间。加纳太太夜里失眠,整个早上都酣睡不醒。有时候学生们和他们的老师学功课学到吃早饭。每个星期他们有一天干脆空过早饭,步行十英里路去教堂,指望回来以后能吃上一顿丰盛的正餐。“学校老师”晚饭后在笔记本上写字;学生们清洗、修理或者打磨工具。塞丝的活儿最不固定,因为她随时听加纳太太使唤,包括在夜里她太疼痛、太虚弱或者过于孤独的时候。所以,西克索和保罗们将在晚饭后去小溪里等“三十英里女人”。黑尔将在黎明前带来塞丝和三个孩子——在日出以前,在小鸡和奶牛需要照看以前,这样,等到炉子里该冒出袅袅炊烟的时候,他们就会在小溪里面或者附近跟其他人会合了。按照那样的安排,如果加纳太太夜里需要塞丝,叫她,她也会在那儿答应的。他们只消等上一个春天。 可是。塞丝在春天里怀孕了,到了八月份,她怀着孩子,身子蠢笨,可能跟不上男人们,他们有力气背着孩子,却背不动她。 可是。加纳活着时受挫于他的邻居们觉得现在可以随意造访“甜蜜之家”了,可能会在错误的时间出现于正确的地点。 可是。塞丝的孩子们再不能在厨房里玩了,所以她在房子和住处之间往返奔波——烦躁而沮丧地企图看住他们。他们太小了,干不了男人的活儿。小女婴才九个月大。没有了加纳太太帮忙,她的活儿按“学校老师”的要求加重了。 可是。那次有关猪崽的谈话过后,西克索在夜里就被绑在马厩的拴架上,垃圾箱、牲口圈、棚屋、鸡笼、食品柜和谷仓门也都上了锁。没有可以落脚或者聚集的地方。西克索现在嘴里含着铁钉子,以便在必要的时候用它解开绳子。 可是。黑尔被告知在“甜蜜之家”干额外的活儿,除了“学校老师”指定的地方哪儿也不许去。只有一直溜出去会他的女人的西克索,还有多年来被雇佣在外的黑尔,才知道“甜蜜之家”外面有什么,以及怎么出去。 那是个好计划。它可以在警觉的学生和他们的老师鼻子底下实现。 可是。他们不得不修改它——只改一点儿。首先他们改变了出发这个步骤。他们记住黑尔指给他们的方向。西克索需要些时间来解开自己身上的绳索,再撬开门而不惊扰马匹,会晚些出发,和“三十英里女人”一起去小溪与他们会合。所有四个人都将直奔玉米地。因为塞丝,黑尔现在也需要多花些时间,所以决定在夜里就带上塞丝和孩子们,而不等到破晓。他们将直奔玉米地而不去小溪会合。玉米已经长到了他们的肩膀——不能再高了。月亮涨满了。他们心神不定地收割、砍伐、开垦、采摘和拖运,伸长耳朵去捕捉那并非鸟或蛇发出的格格声。然后有一天上午,他们听见了。或者说黑尔听见了,就开始唱给其他人:“嘘,嘘。有人在叫我的名字。嘘,嘘。有人在叫我的名字。噢,我的主;噢,我的主,我该怎么办?” 午饭休息时,他离开了田地。他必须这样。他必须告诉塞丝他听见了信号。接连两夜,她一直陪着加纳太太,她还不知道这一夜她不能去,他不能冒险不让她知道这一事实。保罗们看着他去了。他们正在“兄弟”的树荫里嚼着玉米面包,眼看他独自溜了出去。面包味道很妙。他们舔着嘴唇上的汗水,给面包加点咸味。“学校老师”和他的学生们已经在房子里吃正餐了。黑尔独自溜了出去。他现在不唱了。 谁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知道那搅乳机的事,那是最后一次有人见黑尔一面。保罗·D只知道黑尔不见了,又没对塞丝说过什么,接着就看见他蹲在牛油里了。也许他到大门口要求见见塞丝的时候,“学校老师”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丝焦虑——于是端起了他那支时刻准备着的枪。也许黑尔一走嘴说了句“我老婆”,让“学校老师”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塞丝现在说她听见了枪声,却没从加纳太太的卧室窗口往外看看。可是黑尔那天没被杀死,也没受伤,因为保罗·D后来还看见了他,在她不得已独自逃跑之后;在西克索大笑之后;在他的哥哥失踪了之后。看见他浑身涂满了牛油,像条鱼一样目光呆滞。也许“学校老师”在他身后开了枪,向他的脚开了枪,来提醒他这是个越轨行为。也许黑尔进了牲口棚,藏在那里,然后被人同“学校老师”的其他牲口锁在了一起。什么都是可能的。他失踪了,于是每个人都靠自己了。 保罗·A午饭以后回去搬木头。他们本来要在晚饭时回住处见面。他再没出现过。保罗·D准时离开住处,向小溪跑去,相信并且希望保罗·A已经去了;当然是“学校老师”发现了什么。保罗·D来到小溪里,它正像西克索预言的那样,是干的。他和“三十英里女人”一起,在那里等待西克索和保罗·A。只有西克索来了,他的手腕流着血,舌头像火苗一样舔着嘴唇。 “你见到保罗·A了?” “没有。” “黑尔呢?” “没有。” “没他们的影?” “没影。住处除了孩子们没别人。” “塞丝呢?” “她的孩子们还睡着呢。她肯定还在那儿。” “没保罗·A我不能走。” “我帮不了你。” “我该回去找他们吗?” “我帮不了你。” “你觉得呢?” “我觉得他们直接去了玉米地。” 然后,西克索向那女子转过身,他们互相拥抱,窃窃私语。她现在被一种光芒、一种来自她身体里的熠熠生辉的东西点燃了。而刚才她和保罗·D一起跪在小溪的鹅卵石上的时候,她什么也不是,不过是一个在黑暗中轻轻喘息的躯壳而已。 西克索正要爬出去找他埋下的刀子。他听见了什么。他再听,没有了。甭管刀子了。现在就走。他们三个爬上溪岸,“学校老师”、他的学生们和其他四个白人向他们走来。提着灯。西克索推了推“三十英里女人”,她在河床上跑远了。保罗·D和西克索掉头向树林跑去。两个人都被围住,捆了起来。 这时空气变甜了。被蜜蜂热爱的那些东西熏甜了。像头骡子一样被捆住的保罗·D,感到青草是那么湿润喜人。他正想着这个,想着保罗·A会在哪里,西克索突然回身抓住了最近的那只枪管。他开始唱起歌来。另外两个人押着保罗·D,把他捆到一棵树上。“学校老师”说着:“活的。活的。我要他活着。”西克索将枪乱挥,打断了一个人的肋骨,可是两只手被捆着,无法把枪调头,换个法子使用它。白人们只须等待。也许,等他把歌儿唱完?他们听着,同时五支枪对准了他。他们走出灯光以后,保罗·D就看不见他们了。最后,有一个白人用枪砸了西克索的脑袋,当他恢复知觉时,面前燃起了一堆山桃枝的火焰,而他被拦腰捆在树上。“学校老师”已经改了主意:“这一个永远不会对头。”肯定是那支歌说服了他。 火焰一再熄灭,白人们因没有为这个突发事件作准备而恼羞成怒。他们是来抓人的,不是来杀人的。他们弄来的树枝只够煮玉米粥用的。干柴很难找到,而青草又被露水打得滑溜溜的。 在煮玉米粥的火光中西克索挺直身子。他的歌儿唱完了。他大笑起来。一种水波荡漾的声音,好像塞丝的儿子们在干草堆里打滚或者在水里扑腾时发出的那种声音。他的脚被烧烤着;布裤子冒着烟。他大笑着。一定有什么很可笑的东西。保罗·D正在猜那是什么,西克索止住笑声,高喊道:“万岁!万岁!” 浓烟弥漫、难以驾驭的火。他们开枪让他闭了嘴。只能这样。 带着镣铐,走在蜜蜂热爱的那些香甜的东西之中,保罗·D听见男人们在谈话,头一回知道了自己的价格。他从来都是清楚、或者说相信自己清楚自己的价值的——作为一个人手,一个能给农庄赚钱的劳动力——可现在他得知了他的价格,就是说他认识到了自己的标价。他的体重、力量、心脏、大脑、阴茎和未来的货币值。 白人们走到拴马的地方,骑上马,变得平静了一些,互相谈论起他们面临的困难来。问题成堆。谈话又让“学校老师”想起这些特殊的奴隶在加纳手里受到的骄纵。他的做法是违犯法律的:让黑鬼们出租自己的时间来赎买他们自己。他甚至允许他们拿枪!你以为他让这帮黑鬼交配,给他下更多的崽子吗?妈的,屁!他为他们合计着结婚!那可真是无与伦比!“学校老师”叹了口气,又说起:他难道不明白?他已经来整治这个地方了。现在农庄面临着比加纳去世时更大的毁灭,因为损失了两个黑鬼,起码两个,说不准是三个呢,因为他还不敢肯定他们会找到那个叫黑尔的。嫂子太虚了,帮不上忙,事到如今,要不在他手里来个大甩卖才见鬼呢。如果可能,他得把眼下这个卖九百块,然后去保住下崽子的那个和她的崽子们,要是他能找到的话,还有另一个。用“眼下这个”卖的钱他能买两个小的,十二岁或者十五岁的。也许加上下崽子的那个、她的三只小黑鬼,还有,甭管生下的那崽子是公是母,他和他的侄子们就会有七个黑鬼了,“甜蜜之家”给他找的这些麻烦也就值了。 “依你看丽莲能挺过去吗?” “说完就完。说完就完。” “你娶了她的小姑子,是不是?” “是的。” “她也很弱吗?” “有点儿。发烧死的。” “其实,你用不着在这里当鳏夫。” “我眼下考虑的是‘甜蜜之家’。” “那没的说。的确是块好地方。” 他们给他套上了一具三辐轭,让他无法躺下,又把他的脚拴在一起。他耳朵里听见的数字此刻在他的脑袋里回旋。两个。两个?丢了两个黑鬼?保罗·D觉得自己的心在狂跳。他们要去找的是黑尔,不是保罗·A。他们肯定找到了保罗·A,可如果一个白人找到了你,那就意味着你真的没了。 “学校老师”在关上小屋的门之前盯着他看了好半天。他看得非常仔细。保罗·D没有回看他。这时掉起了雨点。一阵八月的讥笑的雨,激起了许多期望,它又不能满足。他觉得他刚才应该一起唱。嘹亮地,以某种嘹亮的隆隆的声音配合西克索的调子。可是歌词难住了他——他不懂歌词。其实也应该无所谓,因为他懂得那种声音:如此狂放不羁地憎恨,它是朱巴(美国南方大种植园黑人跳的一种舞蹈,以拍手等加强舞蹈的节奏感。)。 温暖的小雨下下停停,下下停停。他觉得他好像听见了从加纳太太窗口传来的啜泣声,但也可能是别的东西、别的人,甚至是一只母猫在发情。头抬累了,他让下巴歇在轭上,估量一下怎样瘸着脚走到炉边,煮上点水,再扔进去一把吃的。这就是塞丝进来时他正在干的事情;她淋得湿漉漉的,挺着大肚子说她要逃了。她刚把孩子们送到玉米地里回来。四周没有白人。她找不着黑尔。谁被抓住了?西克索逃出去了吗?保罗·A呢? 他把自己知道的告诉了她:西克索死了;“三十英里女子”跑了;他不知道保罗·A和黑尔出了什么事。“他会在哪儿呢?”她问。 保罗·D耸了耸肩膀,因为他摇不了头。 “你看见西克索死的?你肯定吗?” “我肯定。” “他那会儿是醒着的吗?他眼看着出的事吗?” “他醒着。醒着,而且大笑着。” “西克索大笑了?” “你真该听见,塞丝。” 塞丝的裙子在他煮水的小火前冒出蒸汽。保罗·D脚踝被捆住,难以动弹,脖子上的饰物也让他尴尬。在耻辱中他回避着她的目光,可是不回避的时候,他只看见了黑眼珠——没有眼白。她说她要走了,他觉得她永远到不了大门口,但他没有拦她。他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她了,就在那个时刻、那个地方,他的心停止了跳动。 在那以后,学生们肯定马上把她带到牲口棚消遣去了,而当她向加纳太太告状时,他们摘下了牛皮鞭。凡间地府,谁能想到她会逃跑?他们肯定以为,带着那个大肚子和那样的脊背,她哪儿也去不了。他听说他们跟踪她到了辛辛那提,并不感到吃惊,因为,他现在想来,她的价格比他的高;是免费的再生产的财产。 一分不差地记起了自己的价钱,“学校老师”能从他身上得到的价钱,他开始琢磨,塞丝的价钱会是多少。贝比·萨格斯的会是多少?扣除了分内的劳动之后,黑尔还欠多少?加纳太太卖保罗·F得了多少?比九百块还多吗?多多少?十块?二十块?“学校老师”肯定知道。他知道每样东西的价钱。这说明他宣布西克索不对头的时候,声音是真悲哀呀。谁会上当,去买一个又夺枪又唱歌的黑鬼呢?因为他的“三十英里女人”带着他开花的种子逃走了,就大喊“万岁!万岁!”(原文为“Seven-O !”,意思是“七—零!”,这里译作“万岁!”。西克索希望借此庆祝他的血统后继有人。),这是怎样的大笑啊。那样轻波荡漾而又充满欢欣,是它熄灭了火焰。他们把他套在马车上的时候,他心里想的是西克索的笑声,不是自己嘴里的嚼子。然后他看见了黑尔,又看见了公鸡,公鸡微笑着,好像在说:你还什么都没见过呢。一只公鸡怎么会知道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 “你好。” 斯坦普·沛德还在摆弄那根绸带,这使他的裤兜稍稍动了动。 保罗·D抬起头,注意到那个侧兜的异样,哼了一声。“我不识字。你再给我看多少报纸也是白费工夫。” 斯坦普抽出绸带,坐在台阶上。 “不。这个是另一样东西。”他用食指和拇指抚摸着那条红绸子。“另一样东西。” 保罗·D什么也没说,于是两个男人默默地坐了一会儿。 “这对我来说很费劲,”斯坦普说,“可我非干不可。我得跟你说两件事。我先挑容易的。” 保罗·D格格一笑。“要是连你都费劲,那还不得把我给宰了。” “不,不。不是那种事。我来找你是请求原谅。来道歉。” “为什么?”保罗·D把手伸到外衣兜里找酒瓶子。 “你随便挑一座房子,随便哪一座黑人住的房子。辛辛那提所有的房子。随便挑吧,哪家都会欢迎你去住。我道歉是因为他们没主动邀请你。可你到谁那儿去都会受欢迎。我的房子就是你的房子。约翰和艾拉,女士小姐,埃保·伍德拉夫,威利·派克—随便谁。你挑吧。你不能睡在地下室里,我为你睡过的每一夜道歉。我不知道那个牧师怎么会允许你这么做。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 “吁——斯坦普。他主动邀请了。” “是吗?嗯?” “嗯。我想,我不想,我只想自己有个地方。他邀请了。我每次见他他都再邀请一遍。” “那好得多。我以为人人都发疯了。” 保罗·D摇了摇头。“就我自己。” “你计划怎么办?” “噢,没错。我有大计划哩。”他举起瓶子灌了两口。 任何酒瓶里的计划都长不了,斯坦普心想,可他从个人经验中得知,告诉一个醉汉别喝毫无意义。他挖了挖鼻孔,开始考虑怎样转到他要说的第二件事情上。今天很少有人出门。运河结冻了,所以交通也停止了。他们听见一匹马走近的嘚嘚声。骑马的坐在一个很高的东部马鞍上,可身上的其他打扮全是俄亥俄河谷的。他路过时看了看他们,忽然勒住了马,走上通向教堂的小道。他向前探着身子。 “嘿。”他叫道。 斯坦普把绸带放进口袋。“什么,先生?” “我在找一个叫朱蒂的姑娘。在屠宰场那边干活儿。” “我想我不认识她。不认识,先生。” “据说住在普朗克路。” “普朗克路。是的,先生。那在北边一点。一英里远吧,大概。” “你不认识她?朱蒂。在屠宰场里干活儿。” “不,先生,可我知道普朗克路。大概朝北边走一英里路。” 保罗·D拧开瓶子灌了起来。那个骑马的看了看他,然后又看了看斯坦普·沛德。他撒开右手的缰绳,把马头拨向大路,随后改变主意又回来了。 “你看,”他对保罗·D说,“那上头有个十字架,所以我估计这儿是个教堂,要么曾经是。依我看,你应该放尊重些,听懂没有?” “是,先生,”斯坦普道,“你这话说得对。我就是来跟他说这个的。就是这个。” 骑马的吧嗒了一下舌头,打马走了。斯坦普用右手的两个手指在左手掌上画着小圆圈。“你得挑了,”他说,“随便挑。要是你想去的话,他们会欢迎你的。我的房子。艾拉。威利·派克。我们的地方都不宽绰,可再加个人没问题。你要是能,就付点儿什么,不能就算了。考虑一下吧。你是个成人。我不能逼你干你不想干的事,可是考虑一下吧。” 保罗·D什么都没说。 “要是我伤过你,我是来改错的。” “用不着。根本用不着。” 一个女人带着四个孩子,打路的另一边走过。她笑着挥挥手。“嗨——我就不停了。会上再见。” “我会去的。”斯坦普回了她的问候。“还有一个人,”他转身对保罗·D说道,“斯克瑞普切·伍德拉夫,埃保的姐姐。在刷子和油烛工厂做工。你会认识的。在这儿附近待久了,你就会知道没有比这儿的这帮黑人更亲切的了。骄傲,呃,那有点让他们难受。他们要是觉得谁太骄傲了,就可能说长道短,不过说到底,他们是好人,谁都会收留你。” “朱蒂呢?她会收留我吗?” “这要看看了。你想什么呢?” “你认识朱蒂?” “朱蒂丝。我谁都认识。” “普朗克路上的?” “我谁都认识。” “是吗?她会收留我吗?” 斯坦普弯腰解开鞋带。十二个黑绊钩在底下,一边六个;顶头是四对鞋眼。他把鞋带全都解开,小心地安顿好鞋舌头,又把鞋带穿回去。穿进鞋眼之前,他用手指头捻了捻鞋带头。 “我来告诉你我的名字是怎么来的。”扣和结都紧紧地系好了。“他们叫我约书亚。”他说,“我给自己重新起了个名字,”他说,“我要告诉你我为什么这样做。”于是,他对他讲起了瓦施蒂。“那段时间我从来没碰过她。一次也没有。几乎有一年。那事开始的时候我们还在播种,结束时已经在收割了。觉着还要长一些似的。我本该杀了他。她说不行,可我真该杀了他。我没有现在这么有耐心,可我估计别人也不会这么有耐心——他自己的媳妇呀。我在心里憋着,看她是不是比我还能忍。白天,瓦施蒂和我一起在田里干活儿,可时不常地,她就会一整夜不在。我从来不碰她,一天里我对她说不上三个字,他妈的。我利用所有靠近大房子的机会去见她,那小主人的妻子。他还只不过是个男孩。十七岁吧,可能二十。我终于看见了她,站在后院的篱笆下面,端着一杯水。她一边喝,一边盯着院子外面。我走过去。保持一段距离,摘下帽子。我说:‘对不起,小姐。对不起。’她转过身来看。我笑了。‘对不起。你见到瓦施蒂了吗?我媳妇瓦施蒂?’她是个小不点儿。黑头发。脸还没我的巴掌大。她说:‘什么?瓦施蒂?’我说:‘是的,太太,瓦施蒂。我媳妇。她说她欠你们一些鸡蛋。你知道她带来了吗?你见过她就会认得她。脖子上系一条黑绸带。’当时她就脸红起来,于是我知道她知道了。是他给瓦施蒂戴的那个。黑绸带上拴个贝壳。她每次到他那里去总戴着它。我又戴上帽子。‘你见到她就告诉她我需要她。谢谢你。谢谢你,太太。’我在她开口之前退了回去。直到我走到几棵树后面,我才敢回头看上一眼。她还像我离开时那样站着,盯着她的水杯。我以为事情会比实际上更让我满意。我以为瓦施蒂会停下来,可她接着去。直到有一天早上,她走进来,坐在窗前。一个星期天。我们星期天在我们自己的园子里干活儿。她坐在窗前往外眺望。‘我回来了,’她说,‘我回来了,约什(约书亚的昵称。)。’我看着她的后脖子。她的脖子真细。我决定扭断它。你知道,像撅断根树枝——就嘎巴一下。我一直没情绪,可那是我最没情绪的一次。” “你干了?嘎巴一下?” “呃不。我改了个名字。” “你怎么从那儿出来的?你怎么来的这儿?” “坐船。从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到孟菲斯。从孟菲斯步行到坎伯兰。” “瓦施蒂也是吗?” “不。她死了。” “噢,老兄。系上另一只鞋!” “什么?” “系上你那只该死的鞋!它就在你跟前!系上!” “那会让你好受些吗?” “不。”保罗·D把瓶子扔在地上,盯着它商标上的金战车。没有马。只有一辆挂着蓝旗的金色战车。 “我说了我有两件事要告诉你。我才说了一件。我得告诉你另一件。” “我不想听。我什么都不想听。你就告诉我朱蒂会还是不会收留我吧。” “我就在那儿,保罗·D。” “你在哪儿?” “在那个院子里。她下手的时候。” “朱蒂?” “塞丝。” “耶稣啊。” “不是你想的那么回事。” “你不知道我想的是什么。” “她没疯。她爱那些孩子。她是想让那些害人的家伙加倍偿还。” “别说了。” “而且让大家都记住。” “斯坦普,饶了我吧。她还是小姑娘那会儿我就认识她。她让我害怕,可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我就认识她。” “你不怕塞丝。我不相信你。” “塞丝让我害怕。我让我害怕。而她房子里的那个姑娘最让我害怕。” “那个姑娘是谁?她是从哪儿来的?” “我不知道。有一天就一下子冒了出来,坐在树桩上了。” “哦。看来在一百二十四号外面只有你和我见过她。” “她哪儿也不去。你是在哪儿见的她?” “睡在厨房地板上。我往里偷看来着。” “我头一眼看见她就不想靠近她。她有点怪。说话怪。动作怪。”保罗·D把手指伸进帽子里,揉了揉太阳穴上面的头皮,“她让我想起了什么,好像是我该记得的什么事。” “她从来没说过她从哪里来?她家里人在哪儿?” “她不知道,她说她不知道。我只听她说起过偷衣服和住在一座桥上的事。” “什么样的桥?” “你问谁呢?” “这一带的桥没有我不知道的。可谁也不住在桥上。桥下也没人住。她跟塞丝住了多久了?” “去年八月来的。狂欢节那天。” “那是个坏兆头。她也在狂欢节上?” “不是。我们回来的时候,她就出现了——睡在一个树墩子上。绸缎裙。新鞋子。油黑油黑的。” “不早说?哼。是在母鹿溪边被一个白人锁在房子里的那个姑娘。去年夏天有人发现他死了,姑娘不见了。说不定就是她。人们都说,她还是只小狗崽的时候就被他关在那里了。” “嗬,现在她可长成一条母狗了。” “是她把你赶跑的吗?不是我告诉你的塞丝的事?” 保罗·D猛一激灵。一阵寒彻骨髓的抽搐使他抱住了膝盖。他不知道那是因为劣等威士忌、在地下室里过夜、猪瘟、铁嚼子、微笑的公鸡、火烧的双脚、大笑的死人、咝咝作响的草地、雨水、苹果花、项链、屠宰场的朱蒂、浑身牛油的黑尔、鬼一样惨白的楼梯、苦樱桃树、带浮雕的贝壳别针、白杨树、保罗·A的脸、香肠,还是因为失去了一颗红红的心。 “告诉我,斯坦普。”保罗·D的眼睛潮湿了。“就告诉我这一件事。一个黑鬼到底该受多少罪?告诉我。多少?” “能受多少受多少,”斯坦普·沛德说,“能受多少受多少。”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第三部 一百二十四号阒然无声。尽管丹芙以为自己对安静了如指掌,但她还是惊讶地发现饥饿能够做到这一点:让你安静下来,搞得你疲惫不堪。无论塞丝还是宠儿,谁都根本不知道事情是该这样办还是那样办,也根本不在乎。她们正忙着把力气使在彼此争来斗去上面。所以,全靠她了,她必须迈出世界的边缘去死。否则大家就会同归于尽。她妈妈虎口的肉薄得像中国丝绸,这所房子里没有一件衣裳她穿着不肥的。宠儿用手掌托着脑袋,走到哪儿睡到哪儿,尽管一天比一天更大、更丰满,还是哀叫着要甜食。除了两只下蛋的母鸡,什么都没有了,很快就得有人来决定,是不时地有个鸡蛋值呢,还是两只炸鸡更划算。她们越饿越弱;她们越弱就越安静——比起愤怒的争吵,比起扔到墙上的火钳子,比起她们一同游戏的幸福的一月份之后所有的叫嚷和哭喊,都要强得多。丹芙也参与过游戏,尽管那是她最开心的时候,但她仍然出于习惯保持一点距离,然而一旦塞丝看见了伤疤,就是每次宠儿脱衣服时丹芙都能看见的那一端——在她下巴底下痒痒肉那里,一弯微笑样的暗影——一旦塞丝看见了,抚摸了,又闭了好一阵眼睛,她们两人就将丹芙开除出了游戏。做饭的游戏,缝纫的游戏,梳头和打扮的游戏。她妈妈如此热爱这些游戏,上班一天比一天去得迟,终于,意料之中的事发生了:索亚告诉她不要再回去了。塞丝不去找另一份工作,反而跟宠儿玩得更凶了;宠儿对什么都没个够:催眠曲、新针法、蛋糕盆底儿、牛奶皮儿。如果母鸡只下了两个蛋,就都是她的。她妈妈仿佛失去了理智,好像贝比奶奶一样,闹着要看粉红色,就不干以前的事了。可是也有所不同,因为,不像贝比·萨格斯,她完全忽略了丹芙。就连以前唱给丹芙听的歌儿她也只给宠儿一个人唱了:“高高的乔尼,宽宽的乔尼,一步别离开我,乔尼。” 开始时她们在一起游戏。整整一个月。丹芙对什么都喜爱极了。从星空下滑冰、炉边喝甜牛奶的那个夜晚,到塞丝在阳光下教她们翻绳游戏的那个午后,还有黄昏时分影影绰绰的画面。现下正是严冬,塞丝却全然不顾,两眼炯炯放光地畅想起一园子的蔬菜和鲜花来——没完没了地说着园子会怎样变得五颜六色。她摆弄宠儿的头发,编辫子,梳开,系紧,抹油,结果看得丹芙直发毛。她们又是交换床位,又是交换衣服。手挽着手走路,什么时候都在微笑。当天气放晴时,她们跪在后院里,在硬得砍都砍不动的冻土上面规划着园子。一辈子节省下来的三十八块钱让她们拿去买了高档食品吃,还买来了绸带和布料打扮自己。塞丝急急忙忙地裁剪、缝纫,好像她们赶着要出门。色彩鲜艳的衣服——带着蓝色条纹和时髦的印花。她步行四英里路,到约翰·西利托商店去买黄绸带、亮晶晶的纽扣和一小段黑色花边。到了三月底,她们三个看起来就好像无所事事的狂欢节女人。当她俩非常明显地只对彼此感兴趣时,丹芙开始从游戏中游离出来,但她仍在一旁观看,警惕着任何可能危及宠儿的信号。她最终确信根本没有问题,倒看见她妈妈那样幸福、那样眉开眼笑——怎么会出岔子呢?——她放松了警惕,岔子却出了。她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试图断定该怪罪谁。她眼睛时刻不离她妈妈,等着她体内那个东西出现的信号,等着她再动杀机。然而无事生非的是宠儿。她要什么就得到什么,到了塞丝再没什么东西给她的时候,宠儿的欲望就会变出新花样。她要塞丝几小时地陪她看那层棕色的树叶从溪底向她们招手,就是在那个地方,小姑娘丹芙曾在寂静中同她一道游戏。如今游戏的人换了。小溪刚一完全解冻,宠儿就去凝视自己凝视着的脸庞,看它波动、交叠、扩展,消失在下面的树叶之中。她平趴在地上,用自己的脸去接触水中那些摇动的脸,衣服上奔放的条纹都弄脏了。她装了一篮又一篮和暖的天气赐给大地的第一批东西:蒲公英、紫罗兰、连翘——呈献给塞丝,由她在房子各处布置、粘贴、缠绕。她穿上了塞丝的裙子,用手掌抚摸着自己的皮肤。她处处模仿塞丝,像她那样说话,像她那样笑,就连走路、手的动作、鼻子里的叹息、仰头的神态,也全是她的样子。有时候碰巧赶上她们一道做男女人形饼干,或是用粗针脚往贝比·萨格斯的旧被子上缝补丁,丹芙简直分不清到底谁是谁。 然后气氛就变了,争吵开始。开始时很慢。宠儿埋怨一句,塞丝道歉一声。那年长女人的格外努力所博取的欢心也减少了。待在外面不太冷吗?宠儿撂下脸,意思是:那又怎么了?光线太暗了,不好做针线,是不是早过了睡觉时间?宠儿一动不动,说道:“干你的吧。”塞丝于是照做不误。她什么都拿最好的——先拿。最好的椅子,最大块的食物,最漂亮的盘子,最鲜艳的发带。随着她越要越多,塞丝也越来越多地开始谈论、解释、描述她为了孩子们忍受、经历了多少艰难困苦,什么在葡萄架下轰苍蝇啦,什么膝盖着地爬向一间披屋啦。这些都没给谁留下应有的印象。宠儿谴责她将自己撇在了身后。不待她好,不对她微笑。她说她们是一样的,有着同一张脸,她怎么能撇下她不管呢?于是塞丝哭了,说她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也没有过这个念头——说她必须把她们弄出来,弄走,说她什么时候都有奶水,也有刻墓石的钱,可是不够。说她一直都有个计划,那就是,他们都到另一个世界团聚,永远在一起。宠儿不感兴趣。她说她哭的时候那里没有人。死去的男人们躺在她上面。她没有东西吃。没有皮的鬼把手指头戳进她的身体,在黑暗里叫她宠儿,在光亮里叫她母狗。塞丝乞求着饶恕,一遍遍历数着、罗列着她的原因:说什么宠儿更重要,对她来说,比她自己的生命更珍贵。她随时都愿意交换位置。放弃她的生命,生命中的每一分钟、每个小时,只为换回宠儿的一滴眼泪。她知道蚊子咬她的小宝贝时她痛苦不堪吗?知道她把她放在地上,而自己跑进大房子时心急如焚吗?知道离开“甜蜜之家”之前的每天夜里,宠儿不是睡在她胸脯上,就是蜷在她后背上吗?宠儿一概否认。塞丝从来不走近她,从来没对她说过一句话,从来没笑过,最可恶的是,撇下她跑开的时候根本没挥手道别,甚至没朝她的方向看上一眼。 有一两回塞丝试着坚持自己——作为一个母亲,毋庸置疑,她说的话都是法律,她最知道好歹——宠儿就摔东西,把桌子上的盘子全扫下去,把盐撒在地板上,还打碎了一块窗玻璃。 她不像她们。她太任性了。可谁也没说:从这儿滚开,丫头,脑袋瓜清醒了再回来。谁也没说:你敢朝我动手,我就把你揍到下礼拜去。砍断树干,枝条也没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自《圣经》的“十诫”。)我要把你捆在门把手上,没人伺候你,上帝也不喜欢横行霸道的做派。 没有,没有。她们修补了盘子,扫去了盐末。渐渐地,丹芙明白了,就算塞丝不在哪一天早晨醒来抄起刀子,宠儿也会这样做的。正如过去她曾战战兢兢地怕塞丝体内的那个东西会冒出来一样,现在看到妈妈伺候一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姑娘,她觉得耻辱。丹芙一看到塞丝提着宠儿的夜壶,便赶忙过来帮她拿。可是当她们食物短缺时,丹芙眼看着妈妈不吃不喝,心如刀绞——她尽捡桌沿和炉边上的东西吃:沾在锅底的玉米粥;面包渣、果皮和其他东西剥下来的皮。有一回,她看见她先将最长的手指伸进一只空果酱罐刮了个遍,才开始洗刷和收拾。 她们累了,甚至块头越来越大的宠儿,看上去也像她们一样筋疲力尽。不管怎么说,她总算用一声嗥叫或者咬牙切齿代替了挥舞火钳,一百二十四号安静了。无精打采,又困又饿,丹芙看着妈妈虎口的肉消失殆尽。看着塞丝的眼睛明亮却没了生气,机警却空洞无物,时刻关注着宠儿的一切——她的没有纹络的手心,她的前额,她颚下又弯又长的笑影——一切,除了她圆滚滚的肚子。她还看到自己的狂欢节衬衫的袖子盖住了手指;原来露脚腕的裙摆现在拖到了地板上。她看到她们几个花枝招展、刻意打扮、虚弱不堪而又饥肠辘辘,却紧锁在一种将人耗尽的爱之中。然后,塞丝吐出来一些她没吃过的东西,这仿佛一声枪响震动了丹芙。她刚刚开始的保护宠儿不受塞丝危害的工作,变成了保护她妈妈不受宠儿的危害。现在,很显然,她妈妈这样下去是会死去、会离开她们两个的,到那时宠儿怎么办?不管出了什么事,只有三个人在一起才行得通——两个不行——由于宠儿和塞丝谁都不在乎明天会发生什么(宠儿高兴塞丝就高兴;宠儿接受她的奉献,就像嗜好奶油一样),所以,丹芙知道,轮到自己来担负重任了。她必须走出院子,迈出这个世界的边缘,把那两个人搁在后面,去向别人求救。 那会是谁呢?谁见她站在面前,听说她妈妈像个布娃娃一样游手好闲,为了企图伺候别人和补偿过失,终于搞得身心交瘁,会不羞辱她一番呢。丹芙听说过几个人,从妈妈和奶奶的谈话里听来的。可她本人只认识两个:一个叫斯坦普的白发老人,还有琼斯女士。哦,当然,还有保罗·D。还有那个跟她讲塞丝的事的男孩。可是这两个根本不行。她的心怦怦直跳,嗓子眼痒得让她一个劲地吞口水。她甚至不知道该走哪条路。当初,塞丝在餐馆干活的时候,她还有钱买东西的时候,她是向右拐的。再以前,丹芙去琼斯女士的学校上学的时候,是向左拐。 天气晴好,风和日丽。四月了,一切生命都方兴未艾。丹芙用披肩裹紧头发和肩膀。她穿着狂欢节穿的最鲜艳的裙子和一双陌生人的鞋子,站在一百二十四号的门廊上,准备被大门以外的世界吞没。在外面,有小东西在刨洞,有时还会碰你。在外面,话一说出来,就能堵住你的耳朵。在外面,如果你形单影只,感觉就会驾驭你,像影子一样黏着你。在外面,有的是罪孽深重的地方,当你走近时那一切恶事还会重演。比如“甜蜜之家”,时间在那里停滞,像她妈妈讲的那样,不幸同样也在那里等着她。她怎么会知道这些地方呢?外面还不止这些——远远不止——外面还有白人,而你怎么知道他们什么德行?塞丝说要看嘴,有时也看手。贝比奶奶说防不胜防—他们能随意地四处觅食,出尔反尔,就是在他们自以为很规矩的时候,离真正人干的事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他们把我从牢里弄出来了。”有一天,塞丝对贝比·萨格斯说。 “也是他们把你弄进去的。”她回答道。 “他们把你运过了河。” “在我儿子的背上。” “他们给了你这所房子。” “谁也没给过我什么。” “我从他们那儿得到了一份工作。” “他从他们那儿得到了一个厨娘,姑娘。” “噢,他们有的人对我们还过得去。” “可每一回都吓你一跳,不是吗?” “你过去不这么说话。” “别跟我打架。他们淹死了多少我们的人哪,比起他们从开天辟地到现在总共活过的人数还多呢。放下你的剑吧。这不是战斗;是溃败。” 丹芙记起了那些谈话,记起了奶奶的临终嘱咐,站在阳光下的门廊里,却不能出去。她的喉咙发痒;她的心怦动——然后贝比·萨格斯大笑起来,清晰如初。“你是说我从没给你讲过卡罗来纳?没讲过你爸爸?你一点儿不记得了,我的腿脚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不记得你妈妈的脚,更甭提她的后背了?我从没跟你讲过这些吗?就因为这个你才下不了台阶吗?我的耶稣,天啊。” 可是你说过防不胜防。 “当然。” 那我怎么办? “记住它,然后走出院子。走吧。” 回来了。十二年过去,那条路又回来了。右边四所房子紧紧挨在一起,像鹪鹩似的排成一队。第一所房子有两级台阶,门廊上放着把摇椅;第二所有三级台阶,一把扫帚靠在门廊栏杆上,旁边是两把破椅子和一丛连翘。正面没有窗户。一个小男孩坐在地上嚼着一根棍。第三所房子的两扇前窗都有黄色的百叶窗,还摆着一盆盆带白心和红心的绿叶。丹芙听得见鸡叫,听得见有人在敲安着破铰链的门。第四所房子,一棵梧桐树的花雨点般洒在屋顶上,让整个院子看着就像长满了青草。一个女人站在门口,抬起手来打招呼,手刚举到半路,就在肩膀那儿僵住了,她探出身,看看自己是在朝谁招手。丹芙赶紧低下头。接下去是一小块篱笆围成的空地,里边有头奶牛。她还记得那块空地,却不记得有牛。她的头皮在头巾底下紧张地冒出汗来。远处有声音飘过来,是男人的说话声,她每走一步,就更近些。丹芙一直紧盯着脚尖,唯恐他们是白人;唯恐自己挡了他们的道;唯恐他们说句什么话要她答应。要是他们扑向她,抓住她,捆上她呢。声音近了。也许她该横穿这条马路——马上。那个朝她招了一半手的女人还会在门口吗?她是会来搭救她,还是因为丹芙没招手还礼,就生了气,她会不会撒手不管呢?也许她该回转身去,离那个招手女人的房子近一点。她正犹豫不决,已经太晚了——他们就站在她面前。两个男的,黑人。丹芙舒了口气。两个人碰了碰帽子,嘟囔道:“早安。早安。”丹芙相信她的眼睛道出了感激,可她一直没能及时张开嘴回答。他们从她左边走了过去。 因为这次轻松的相遇,她打起精神,鼓起勇气,加快了速度,开始不慌不忙地打量起周围的街景来。她惊讶地发现,原来那么大的东西竟是这么小:她以前看不到背面的那块路边的大磐石,只不过是块歇脚的石墩。通向房舍的小路并没有好几英里长。狗连她的膝盖都不到。被巨人们刻在山毛榉和橡树上的字迹,现在只有齐眼睛高。 到了哪儿她都会认得它。柱子和零碎木板搭成的栅栏现在不是白色而是灰色的了,可无论到了哪儿她都认得它。常青藤缠绕的石头门廊,窗口褪色的黄色窗帘;石砖铺就的小路通向前门,木板路绕向房子背后,路过的那扇窗子,她过去曾经踮着脚扒着窗台往里偷看。丹芙差点儿又要这样做,却马上意识到,要是有人发现她再次向琼斯女士的起居室里偷看,该有多么可笑。忽然间,她找到这所房子时感到的喜悦消融在疑虑之中。要是她不在那里住了,或者过了这么久,已经不认识她原来的学生了,她该说什么呢?丹芙心头一悸,抹去额上的汗水,敲了门。 琼斯女士过去开门,接葡萄干。从轻柔的敲门声听来,可能是一个小孩,被妈妈派来送她需要的葡萄干,就好像她对这次会餐的贡献值得这么麻烦一番似的。会餐上有的是普通的蛋糕、土豆馅饼。她勉勉强强地自愿献出她独特的手艺,可又推说没有葡萄干,于是主席说葡萄干会有人提供——保证及时送到,所以借口不成立了。琼斯太太懒得打鸡蛋面糊,一直希望她忘了这事。她的烤箱整个星期都是凉的——烧到合适的温度要费不少劲呢。自从丈夫去世,她的视力开始模糊,她就对持家不再上心了。关于为教堂烤点东西这事,她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她想提醒大家她能烹饪;另一方面,她不想被人强迫。当她听见敲门声的时候,她叹了口气,走过去,希望葡萄干至少是洗过的。 当然,她长大了,而且穿戴得像个妓女,可这姑娘立刻被琼斯女士认了出来。这是一张典型的孩子的脸:五分硬币一般圆的眼睛,鲁莽却又多疑;棱角分明的黑嘴唇盖不住有力的大牙。鼻梁上、脸蛋上还残留一些脆弱。还有皮肤。完美无瑕,又用料经济——刚刚能包住骨头,再多一点儿也没有。她现在该有十八九了,琼斯女士看着这张年仅十二的小脸,心里想道。粗重的眉毛,浓密的娃娃的睫毛,还有那种只在孩子周围闪烁的、明白无误的爱的呼唤,等到他们再懂点事就不复存在了。 “啊唷,丹芙,”她说,“你瞧你这一身。” 琼斯女士见这姑娘似乎只会笑,只好抓住她的手,把她拉进屋。别人都说这个孩子简单,可琼斯女士从来不这么认为。她教过她,看着她啃掉一页书、一个定理、一个数字,因而更了解她。当她突然辍学时,琼斯女士以为是因为那五分钱。一天,她在路上走到那个无知的祖母、一个补鞋的林间牧师身旁,告诉她,可以让丹芙欠着钱。那女人说,不是这么回事;是那个孩子聋了。琼斯女士还在把丹芙当作聋子,可是她让她坐下时,丹芙却听见了。“你来看我真好。什么风把你吹来的?” 丹芙没有回答。 “好吧,谁来串门都不需要理由。我来给咱们煮点茶。” 琼斯女士是个混血女人。灰眼睛,黄鬈毛,每一缕都让她憎恨——尽管她不知道是因为颜色还是因为质地。她嫁给了一个她能找到的最黑的男人,生了五个色彩斑斓的孩子。她把自己会的都教给了他们和其他坐在她的起居室里的孩子们,然后就把五个孩子都送到了威尔伯福斯。她的浅肤色曾使得她被宾夕法尼亚的一所黑人女子师范学校录取,于是她就教育那些未被录取的学生,作为回报。都是些一直在土里打滚、长大了就去干家务的孩子,她教的就是这样的学生。辛辛那提的黑人人口总共拥有两块墓地和六个教堂,可是由于所有学校和医院都没有义务为他们服务,他们只好学在家里、死在家里。她真心相信,除了她的丈夫,整个世界(包括她的孩子们)都蔑视她和她的头发。自从她还是个小姑娘、跟一屋子淤泥般黑的孩子待在一起的时候起,她就总听人说什么“那些黄色全浪费了”,还有什么“白黑鬼”,所以她有点不喜欢所有人,因为她认为他们也像她一样憎恨她的头发。有了教育的专利、牢牢地安顿下来以后,她忽略了深仇积怨,一味地彬彬有礼,把她真正的爱心都留给了辛辛那提的那些未入学的孩子们,其中的一个眼下正坐在她面前,裙子花里胡哨的,让刺绣花边的椅垫都大为逊色了。 “要糖么?” “要。谢谢。”丹芙一饮而尽。 “再喝点儿?” “不了,太太。” “给。喝吧。” “是,太太。” “你一家怎么样了,亲爱的?” 丹芙将一口茶咽了一半,就打住了。没法跟她讲她一家怎么样了,于是她就不假思索地说道: “我想工作,女士小姐。” “工作?” “是的,太太。什么都行。” 琼斯女士笑了。“你会干什么?” “我什么也不会干,可要是你有一点儿多余的,我能为你去学。” “多余的?” “吃的。是我的妈妈,她不舒服。” “噢,宝贝儿,”琼斯女士说道,“噢,宝贝儿。” 丹芙仰望着她。她当时还没意识到,但就是这一声叫得又轻柔又慈爱的“宝贝儿”,宣告她在世界上作为一个女人的生活从此开始了。通往那个甜蜜而多刺之地的道路是由书写着别人名字的纸片铺成的。琼斯女士给了她一些大米、四个鸡蛋和一些茶叶。丹芙说,因为她妈妈的处境,她不能离家太久。她能在早上干家务吗?琼斯女士告诉她,所有人,包括她自己,还有她认识的所有人,都不能为他们自己家的活儿付给谁工钱。“可是如果你只是为了让你妈妈病好要吃的东西,你就尽管说好了。”她提到,她的教堂之所以有个委员会,就是为了不让任何人挨饿。这句话令她的客人非常不安,丹芙忙道:“不,不。”好像向陌生人求援比挨饿还糟糕。琼斯女士对她说了再见,请她随时再来。“什么时候都行。” 两天以后,丹芙站在自家门廊里,注意到院子边的树墩上搁着东西。她走过去一看,发现是一袋白扁豆。另一次变成了一盘冷兔肉。一天早上,有一篮子鸡蛋放在那里。她提起来,一张纸飘落而下。她拾起来细看。是写得歪歪扭扭的大写字母:“M.露茜尔·威廉斯”。纸背面粘着一团面糊。于是,丹芙第二次出访门廊以外的世界,尽管她去还篮子的时候只说了声“谢谢”。 “不客气。”M.露茜尔·威廉斯说道。 整整一个春天,不时地有名字出现在送来的食物附近或者容器里面。显然是为了要回平底锅、盘子或篮子;可同时也是让这姑娘知道是谁捐赠的,如果她想知道的话,因为有的包裹是用纸包的,尽管没什么可还的,上面还是写了名字。有好多次是周围带图案的X,琼斯女士就试着认出那个盘子、锅或者上面盖的毛巾是谁的。有时她只能乱猜,丹芙却仍然按着她的指导去一一道谢——不管是不是那个恩人。有时候她搞错了,人家说:“不是,亲爱的。那不是我的碗。我的上边有个蓝圈。”这样,一次小小的对话就发生了。他们全都认识她的奶奶,有些甚至还在“林间空地”跟着她跳过舞。其他人也记得一百二十四号是个驿站的那些日子,在那个地方,他们凑到一起搜集新闻,品尝牛尾汤,寄放自己的孩子,裁剪裙子。有一个记得,在那里配制的一副补药治好了一个亲戚。有一个给她看了一个枕套花边,它的白蓝花的花蕊,就是在贝比·萨格斯家厨房的油灯下,一面争论着“和解费”,一面用法式线结绣成的。他们还记得那次十二只火鸡和大澡盆草莓酱的宴会。有一个说,她在丹芙只有一天大的时候包裹过她,还为了把她妈妈的烂脚塞进去割破了一双鞋。也许他们觉得对不起她。对不起塞丝。也许他们抱愧的是他们自己多年来的鄙视与非难。也许他们不过是些好心人,只能保持这么久对彼此的刻薄,而当灾祸骑着不带鞍子的马在他们中间横冲直撞时,他们则毫不迟疑、不择手段地将它绊倒。不管怎么说,一百二十四号所标榜的个人尊严和傲慢主张在他们看来得到了应得的下场。自然而然地,他们小声议论起来,又是纳闷,又是摇头。有的甚至直接对丹芙轻佻的衣着大声笑出来,然而这并没有妨碍他们关心她是否吃了,也没有妨碍他们高兴地接受她那句轻声的“谢谢”。 至少每星期一次,丹芙去看琼斯女士;琼斯女士现在振作一些了,足以单为丹芙做一整个葡萄干面包,因为她一心只爱甜食。她给了她一本《圣经唱诗集》,听着她低声咕哝或大声嚷出那些词句。到了六月份,丹芙已经通读并背诵了全部五十二页——一页代表一年中的一个星期。 丹芙在外面的生活有了进展,在家里的生活却恶化了。如果辛辛那提的白人允许黑人进他们的精神病院的话,他们准能在一百二十四号找到人选。捐赠的食物使得塞丝和宠儿又强壮起来,但她们谁都不问食物的来源,两个女人好像已经在世界末日鬼使神差地休战了。宠儿四处闲坐,从一张床晃到另一张床,嘴里吃个不停。有时,她尖叫道:“雨!雨!”接着,拼命狠抓自己的喉咙,直到鲜血的宝石在那里裂开,被她那午夜般的皮肤映衬得越发鲜艳。这时,塞丝就开始大喊:“不!”然后撞翻椅子扑向她,将红宝石擦去。有时宠儿在地板上蜷作一团,手腕夹在膝间,就那样待上好几个小时。要么她就去小溪,把脚插进水里,让溪水猛一下子漫上双腿。然后她会再去找塞丝,用手指碾过那个女人的牙齿,同时眼泪从她自己又大又黑的眼里滑落下来。这时,在丹芙看来,事情就算了结了:宠儿向塞丝俯下身,俨然是个妈妈,塞丝却像个刚出乳牙的孩子,除非宠儿需要她,否则就龟缩在屋角的一把椅子里。宠儿长得越大,塞丝缩得越小;宠儿两眼越是炯炯放光,那双过去从不旁视的眼睛越是变成两道缺少睡眠的缝隙。塞丝不再梳头,也不再用水洗脸了。她坐在椅子里舔着嘴唇,像个挨打的孩子似的,同时宠儿在吞噬她的生命,夺走它,用它来使自己更庞大,长得更高。而这个年长的女人却一声不吭地交出了它。 丹芙两个人都要伺候。洗衣,做饭,连哄带骗地让妈妈不时地吃上一口,尽量用甜食使宠儿平静下来。很难摸清楚宠儿这一分钟和下一分钟要干什么。炉子热起来的时候,她可能光着身子或者裹张床单,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肚子突出来,像个特大号西瓜。 丹芙觉得自己理解妈妈与宠儿之间的关系:塞丝企图为那把手锯补过;宠儿在逼她偿还。可那是没有止境的;看着妈妈越缩越小,她感到耻辱和愤怒。然而丹芙知道,塞丝最大的恐惧,就是她自己一开始有过的恐惧——唯恐宠儿会离去。在塞丝设法让她懂得自己的所作所为的含义之前——为什么要在她的小下巴下面拉动锯子;要感觉婴儿的鲜血在手中如油一般喷涌;要托住她的脸,那样脑袋才捧得住;要抱紧她,自己才能承受她深爱的那个胖乎乎、甜蜜蜜、生机盎然的身体所传递的死亡抽搐——宠儿会离去。她会离去,不等塞丝让她明白:比那更糟糕的——糟糕透顶的——是贝比·萨格斯因之而死的事情,是艾拉知道的事情,是斯坦普看到的事情,是让保罗·D颤抖的事情。就是说,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想不起来。尽管她和另一些人挺了过来,但她永远不能允许它再次在她的孩子们身上发生。她最宝贵的东西,是她的孩子。白人尽可以玷污她,却别想玷污她最宝贵的东西,她的美丽而神奇的、最宝贵的东西——她最干净的部分。那段带着记号挂在树上、无头无脚的躯干,是她的丈夫,还是保罗·A;爱国者们在黑人学校放的那场大火里,烧伤的姑娘中是否包括她的女儿;是否有一伙白人,侵犯了她女儿的私处,弄脏了她女儿的大腿,又把她女儿扔下大车:这些无法忍受的噩梦,她再也不要做下去了。她可以被迫在屠宰场的院子里干事儿,可她的女儿绝对不行。 而且没有人,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敢在纸上把她女儿的属性列在动物一边了。不。噢不。也许贝比·萨格斯会操这份心,忍受这种可能性;但塞丝拒绝了——至今仍然拒绝。 丹芙听见她在屋角的椅子里说了这许多许多,就为了说服宠儿——她认为唯一必须说服的人,她过去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它发自真挚的爱。 宠儿把肥胖的嫩脚支在座位前面的椅子上,把没有纹路的两只手搁在肚子上,望着她。她什么也不理解,只知道塞丝是那个夺去她的脸的女人,把她留在一个好黑好黑的地方蜷缩着的女人,忘了微笑的女人。 丹芙总归是爸爸的女儿,她决定去做那些必要的事。决定不再依赖人家把东西留在树墩上的好心了。她要找个地方把自己雇出去;尽管整天把塞丝和宠儿留在家里,让她提心吊胆,不知道她们哪一个会闯什么祸,但是,她逐渐认识到,自己在房子里存在与否,根本影响不了她们的所作所为。她养活着她们,她们则不把她放在眼里。她们想咆哮就咆哮;她们发脾气、作解释、提要求、趾高气扬、畏葸退缩、哭天抢地,乃至相互激怒到暴力的边缘,然后跳下去。她开始注意到,就是在宠儿安安静静、恍恍惚惚、自顾自的时候,塞丝也还是要把她激起来,嘟囔着小声辩解,澄清几点事实,来向宠儿解释曾经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怎么到了那一步。好像塞丝并不真想得到饶恕,而只是想遭到拒绝。当然,宠儿也毫不客气。 总得救救谁,可除非丹芙找到工作,不然,谁都不能得救,那样的话,也就没有什么人需要回家照看了,丹芙也就不存在了。她有个自我,需要去期待、去保存,这是个新的想法。而且,如果丹芙去为半只馅饼道谢的时候,没碰上内尔森·洛德正从他奶奶家出来,这个想法也不会出现。他不过笑着说了句“保重你自己,丹芙”,可她听到的却是字面本身的含义。上一次他对她说话时,他的话堵住了她的耳朵。这一次,却让她的脑子开了窍。她一边给园子除草、摘菜、做饭、洗衣裳,一边打算好了做什么和怎么做。鲍德温家的人最有可能帮忙,因为他们以前帮过两次。一次为贝比·萨格斯,一次为她妈妈。为什么不再帮帮第三代呢? 尽管在日出之前她就出发了,但是,她在辛辛那提的街道中迷了这么多回路,赶到的时候,天已过了晌午。那所房子坐落在人行道后面,高大的窗户张望着喧哗、繁忙的街道。来开前门的黑女人道:“有事吗?” “我可以进来吗?” “你想要什么?” “我想见鲍德温先生和太太。” “鲍德温小姐。他们是兄妹。” “哦。” “你见他们干什么?” “我在找工作。我觉得他们可能知道一些。” “你是贝比·萨格斯的亲戚,对不?” “是的,太太。” “进来吧。你把苍蝇放进来了。”她把丹芙领进厨房,说道:“你先要知道该敲哪扇门。”可是这话丹芙只听见了一半,因为她踩到了又软又蓝的东西。在她四周,都是又厚又软又蓝。玻璃盒子中塞满了闪闪发光的东西。桌上和架子上是书。珍珠白的台灯都安着明亮的金属底座。有一股气味,酷似她洒在祖母绿密室里的香水,只是更好闻些。 “坐吧。”那个女人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么?” “不知道,太太。” “简妮。简妮·威根。” “你好吗?” “不错。我听说你妈妈病了,是这样吗?” “是的,太太。” “谁在照顾她呢?” “我。可我必须找个工作。” 简妮大笑起来。“你知道吗?我从十四岁起就来这儿了;我记得,当初贝比·萨格斯来的时候,正好坐在你坐的地方,就跟昨天似的。白人把她带进来的。她就是那样得到了你们住的房子。还有别的东西。” “是的,太太。” “塞丝出了什么事?”简妮靠着室内的洗碗池,抱起双臂。 只需付出一点,可在丹芙看来却很大。她如果不讲出来——和盘托出,谁也不会帮助她的。很显然,简妮就不会帮忙,也不会让她见鲍德温兄妹。于是,丹芙对这个陌生人讲了她没对琼斯女士讲的话,来报答简妮,因为她承认鲍德温兄妹需要帮手,尽管他们本人都不知道。那儿就她一个人,现在她的雇主们老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照顾他们了。她越来越多地被要求在那里过夜。也许她能说服他们,让丹芙值夜班,吃过晚饭马上就过来,姑且说,也许一直顶到吃早饭。那样的话,丹芙可以白天照顾塞丝,夜里挣点东西,如何? 丹芙解释说,她家里那个总折磨她妈妈的姑娘是个来串门的表姐,也病倒了,很让她们两个为难。简妮好像对塞丝的状况更感兴趣,从丹芙的话里听来,她只觉得这女人失去了理智。那可不是她记忆中的塞丝。这个塞丝丢了脑子,简妮早就料到她会这样——谁让她鼻子朝天、妄图自己单干来着。丹芙在椅子里惴惴不安地扭来扭去,两眼紧盯着洗碗池,听着她数落妈妈。简妮·威根接着谈起了傲慢,直到谈起贝比·萨格斯,她才只有溢美之词。“我从来没参加过她那些树林里的礼拜式,可她一向对我很好。一向是。再没有像她那样地道的人了。” “我也想她。”丹芙道。 “那就对喽。谁都想她。那可真是个好女人。” 丹芙没再开口。简妮盯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你那两个哥哥,就没一个回来看看大家怎么样了?” “没有,太太。” “有过他们的信儿吗?” “没有,太太。什么也没有。” “他们在那所房子里准是受了不少罪。给我讲讲你家里的这个女人。这个表姐。她手上有掌纹吗?” “没有。”丹芙道。 “那么,”简妮说,“我猜想到底还是有上帝的。” 面试结束了,简妮告诉她几天以后再来。她得花时间来说服她的雇主们他们需要什么:夜里的帮手,因为在夜里简妮自己家里也需要她。“我不想扔下这俩人,可他们不能把我的白天和夜晚都占用着呀。” 丹芙晚上都要干些什么? “就在这儿待着。以防万一。” 万一什么? 简妮耸耸肩膀。“万一房子着火了。”她一下子笑了。“或是坏天气把道路弄得脏透了,搞得我没法及时赶到这儿来。万一晚走的客人要人伺候,随后要人收拾打扫。什么事都可能。别问我白人晚上需要什么。” “他们原来可是挺好的白人哪。” “噢,是啊。他们好。不能说他们不好。跟你说吧,我是不会用他们换另外一对的。” 丹芙带上那些承诺,准备起身,可临走时,她看见后门旁边的架子上摆着一个嘴里塞满钱的黑小子。他的脑袋超出可能地向后仰去,两只手插在兜里。除了大张着的红嘴,脸上只有两只月亮般鼓起的眼睛。他的头发是一团直挺挺、稀拉拉的钉子头。而且他呈跪姿,嘴像杯口一样宽,盛着够一次送货费或者其他小笔服务费的硬币,不过同样也可以盛扣子、别针或者酸苹果酱。他跪在一个底座上,上面漆着“听您使唤”的字样。 简妮把听到的新闻在其他黑女人中间传开了。塞丝死去的女儿,她割断喉咙的那个,回来收拾她了。塞丝累瘫了,熬垮了,半死不活,晕头转向,面目全非,走火入魔。这个女儿打她,把她捆在床上,拔光她的头发。她们花了好多天,才把故事适当地充实起来,让自己被激怒,然后再平静下来,估价一下事态的发展。她们分成三派:有些人相信最坏的情形;有些人一点也不相信;还有些人,比如艾拉,里里外外想了一通。 “艾拉。我听说的这些有关塞丝的故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 “我听说它跟她住在一起。我只知道这么多。” “那个女儿?杀死的那个?” “她们是这么跟我说的。” “她们怎么知道那是她?” “它就坐在那儿。睡觉,吃饭,兴风作浪。每天都抽塞丝。” “我的天哪。一个婴儿?” “不。长大了。就像一直活着那么大。” “你是说有血有肉的?” “我是说有血有肉的。” “抽她?” “就跟她是面糊似的。” “大概是她自己招来的。” “谁也不招那玩意儿。” “可是,艾拉——” “没什么可是。公平事不一定正确。” “你不能说杀就杀你的孩子。” “是不能,可孩子也不能说杀就杀妈妈。” 艾拉比谁都更热衷于说服大伙儿:救人已迫在眉睫。她是个很实际的女人,相信每种病都有个根,不是值得咀嚼,就是应该回避。思前想后,据她说,会让事情堕入五里雾中,会妨碍采取行动。没有人爱过她,就算爱,她也不会高兴,因为她认为爱是一种严重的无能。她的青春期在一座房子里被一对父子分享,她称他们为“迄今最下贱的人”。是“迄今最下贱的人”使得她十分恶心性事,她还用他们来衡量所有的暴行。一次凶杀、一次绑架、一次强奸——不论什么,她听了都只是点点头。什么都不能与“迄今最下贱的人”相提并论。她理解二十年前塞丝在棚屋里的狂怒,只是不理解她因此做下的事,艾拉认为那是傲慢的、错误的,而且塞丝本人太复杂了。她从牢里出来以后,不向任何人打招呼,旁若无人地生活,于是艾拉不再理她了,就连钟点也不会告诉她。 尽管如此,那个女儿到底表现得更通情达理。至少她迈出了大门,寻找她所需要的帮助,而且想工作。当艾拉听说一百二十四号让一个殴打塞丝的东西占据着,她被激怒了,这又给了她一个机会,来衡量谁可能是与“迄今最下贱的人”不相上下的魔鬼本人。她的愤怒中还有极端个人的成分在内。不论塞丝做过什么,艾拉都不喜欢这个说法:过去做错了,现在也好不了。塞丝的罪过的确令人吃惊,她的傲慢甚至超过了她的罪过;但是她不能允许罪恶在那所房子里继续猖獗,肆无忌惮地张牙舞爪。日常生活占据了她的一切。未来是黄昏;过去本该留在身后。如果它不肯留在身后,那么,你只好把它踢出去。奴隶的生活还是自由的生活——每一天都是一次测试、一次考验。在这个世界上,即便是答案本身,仍旧问题重重,所以你什么也别想指望。“今天的忧患已够今天打发了”,谁都不需要更多的麻烦去应付;谁都不再需要一个长大了的魔鬼满怀恶意地坐在桌旁。要是那个鬼只是隐身在它的鬼地方捣乱——摇晃东西,哭叫,摔摔打打——艾拉会尊重它的。可要是它附了肉体来到她的世界里,那就另当别论了。她不介意两个世界之间来一点交流,可这一回明明是侵犯。 “我们应该祈祷吗?”女人们问。 “嗳,”艾拉道,“先这样吧。然后我们就要开始行动了。” 丹芙第一次要在鲍德温家过夜的那天,鲍德温先生在城边有点事,他告诉简妮,他会在晚饭前去接新来的姑娘。丹芙坐在门廊的台阶上,膝头搁着个包袱,她的狂欢节裙子已被晒成更柔和的彩虹色。她朝右边,朝着鲍德温该来的方向看着。她没有看到,女人们慢慢结成仨一群俩一伙的,正从左边越走越近。丹芙朝右边看着。她对自己能不能保证让鲍德温兄妹满意有点放心不下,而且有些不自在,因为她刚从一个有关跑着的鞋子的梦里哭醒。她摆脱不掉梦境的悲伤,而且忙活家务的时候她又热得喘不过气来。实在太早了,她把一件睡裙和一把头发刷子裹进包袱。她一面紧张地摆弄着绳结,一面向右看着。 一些人带来了能带的和她们认为用得上的东西。塞在围裙兜里,挂在脖子上,放在两乳之间的空隙里。另一些人带来了基督徒的忠诚——作为剑和盾。多数人两样都带了点。她们根本不知道一旦到了那里能做些什么。她们只不过上了路,走上蓝石路,在约好的时间聚到一起。酷暑阻住了几个本来答应从家里出发的女人。还有一些相信这个故事的人,根本不想在对抗中扮演任何角色,无论天气如何都不会来。更有一些人,像琼斯女士,不但不相信那个故事,而且憎恶那些相信者的无知。于是三十个女人凑成了那一群,缓缓地、缓缓地朝一百二十四号走来。 这是一个星期五的午后三点钟,又潮湿又炎热,辛辛那提的恶臭甚至飘到了乡下:那恶臭来自运河,来自挂起的猪肉和烂在罐子里的东西;来自死在田里、城市下水道里和工厂里的小动物。恶臭,炎热,潮湿——肯定是魔鬼在作怪。否则,这几乎像个正常工作日的模样。她们本该在孤儿院或疯人院里浆洗衣物;在磨房里给玉米剥壳;本该去收拾鱼、清洗下水、哄白人娃娃睡觉,或者藏在酒馆厨房里,这样,白人就不必看见她们怎样处理他们的食物了。 可是今天不同。 所有三十个人相偕来到一百二十四号的时候,她们第一眼看见的不是坐在台阶上的丹芙,而是她们自己。更年轻,更强壮,简直像躺在草丛中睡觉的小姑娘。鲇鱼在平底锅上,油花飞溅;她们看见她们自己在往盘子里舀着德式土豆沙拉。水果馅饼流出的紫色糖浆给她们的牙齿染上了颜色。她们坐在门廊上,跑下小溪,打趣男人们,托着屁股把孩子们举起来,或者,仿佛她们自己就是孩子,骑在老人的脚脖子上,老人们则抓住她们的小手,让她们骑大马。贝比·萨格斯在她们中间大笑着、一瘸一拐地走着,还撺掇她们再来一把。已经故去的母亲们,曾随着口琴声摇摆着肩膀。她们过去倚靠过和爬越过的栅栏早没了。那株灰胡桃的树墩已经像把扇子似的分了叉。可那就是她们,年轻而快乐,在贝比·萨格斯的院子里戏耍,没有感觉到那在第二天愈发明显的妒意。 丹芙听见咕哝声,向左边望去。她看见她们,就站了起来。她们分成几拨,低声嘟囔着,却没迈进院子一步。丹芙挥了挥手。有几个也挥挥手,却没再走近。丹芙又坐下来,纳闷是怎么一回事。一个女人跪了下来。其他的有一半也这样做了。丹芙看见了低垂的脑袋,却听不见那领头的祈祷——只听见了作为背景的热情附和的声音:是的,是的,是的,噢是的。听我说。听我说。下手吧。造物主,下手吧。是的。那些不跪的人站着凝视一百二十四号,其中的艾拉企图望穿墙壁,看透门板,瞧瞧那里头究竟是什么。死去的女儿果真回来了吗?还是个假装的?它还抽打塞丝?艾拉领教过好多种打法,就是没有被打垮。她还记得被车闸敲掉的下牙,记得腰上一圈因为车铃留下的绳子粗的伤疤。她生下了一个毛茸茸的白东西,却拒绝给它喂奶,它的爸爸是“迄今最下贱的人”。它活了五天,从未吭过一声。一想到那个小畜生也会还魂,来抽打她,她的下颚骨就动弹起来;于是艾拉吼开了。 随即,跪着的人和站着的人都跟她一起吼。她们停止祈祷,后退一步,回到了开始。开始时还没有语言。开始时只有声音,而她们全都听到过那种声音。 爱德华·鲍德温驾着一辆大车走在蓝石路上。他有点不高兴,因为他更喜欢自己骑着“公主”的形象。身体呈曲线,双手抓住缰绳,他看起来才像他的真实年龄。可是他答应了妹妹绕道去接一个新来的姑娘。他没必要去想脚下的路——他是在朝他出生的那所房子去呢。也许是这个目的地使他想起了时光——它流驶或飞逝的样子。他有三十年没见那所房子了。没见过房前的灰胡桃树、屋后的小溪流,还有中间的方块房子。甚至没见过道路另一边的青草地。屋里的情景他很少记起,因为搬家进城时他才三岁。不过他倒记得,饭是在房子后面做的,水井旁严禁玩耍,还记得不少女人们都是在那里去世的:他的母亲、祖母、一个姨母和他出生前就夭折了的一个姐姐。男人们(他的父亲和祖父)带着他和他的小妹妹在六十七年以前搬到了宫廷路。当然,蓝石路两旁的八十英亩田产还是最要紧的,可他对这所房子有某种更甜蜜更深厚的感情,因此他把它租了出去,可能的话就收回点东西,就算什么都收不回来也没关系,因为有了房客它就不至于完全失修。 曾经有一个时期,他在那里埋过东西。他想保护的贵重物品。作为一个孩子,他所拥有的每一件东西,家里都有权使用,他都要向家里交代。隐私是一种大人的嗜好,可等他长大成人以后,却似乎并不需要它了。 马一路小跑着,爱德华·鲍德温用呼气吹凉了他美丽的唇髭。本教区的女人们普遍认为,除了手以外,唇髭是他的最吸引人的特征。黑黑的,有着天鹅绒的质地,因为结实的、刮得光光溜溜的下巴而更显得英俊动人。可他的头发是白的,他妹妹的也一样——而且从年轻时起就是如此。这使得他在所有集会里都成了最显眼、最容易记住的人,漫画家们描绘当地的政治对抗时,总爱盯住他那戏剧性的白头发和浓黑的唇髭。二十年前,本教区正处于反奴隶制运动的高峰,他的颜色本身好像就是运动的热点。敌人们称他为“漂白的黑鬼”。在一次去阿肯色州的旅途中,一些对黑人船夫的竞争深恶痛绝的密西西比水运工人曾经把他抓住,用鞋油涂黑了他的脸和头发。现在,那些鲁莽的日子一去不返了;留下的只是恶意的淤泥、破碎的希望以及根本无法克服的困难。一个安定团结的共和国?哼,他这辈子可指望不上喽。 对他来说,连天气都太过分了。他不是觉得太热就是冻得要死,这一天呢,又是个火疖子。他压低帽子,免得脖子被日头晒着,那个部位最容易中暑了。这种人皆有一死的想法,他已经不觉得新鲜了(他都年过七十了),可是仍然有搅乱他的力量。他驾车驶近老宅子,那总是在梦里依稀浮现的地方,愈发留意到时光推移的方式。用那些他经历过但未参加的战争(打迈阿密人、打西班牙人、打分离主义者)来衡量,时光走得很慢。可是用他秘密地埋藏的那些玩意儿来衡量,一切只在眨眼之间。那盒锡兵到底在哪儿?没有表的表链呢?他藏它们是为了躲谁呢?也许是他爸爸,一个笃信宗教的男人,像上帝一样洞察万物,而且总把自己知道的讲给每个人听。爱德华·鲍德温觉得他在许多方面都是个古怪的人,然而他有一个明确的准则:人的生命是神圣的,所有生命都是。他的儿子至今对此深信不疑,尽管理由越来越少。再没有什么事情,能像老日子里的信件、请愿、会议、辩论、征兵、争吵、救援和彻底叛乱那样激动人心了。然而那个准则起过作用,或多或少地,当它用不上的时候,他和妹妹就亲自上阵,排除障碍。比如那回,一个跟婆婆住在老宅子里的黑奴逃犯惹了一身祸,就多亏了他们出力相救。教区设法让杀婴案和关于野蛮的叫嚷转了向,从而为废除奴隶制进一步奠定了基础。多好的年月啊,充满唾弃和判决。现在他只想知道,他的锡兵们和他那没有表的表链到哪里去了。对于这酷热难当的一天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带回新来的姑娘,回忆起他的宝藏究竟埋在哪儿。然后就回家,吃饭,然后照上帝的意愿,太阳会再次落山,保佑他睡一夜好觉。 路弯得像只胳膊肘。他走近时,先听见有人在歌唱,然后才看见了她们。女人们聚集在一百二十四号的外面时,塞丝正在把一坨冰凿碎。她把冰锥子放进围裙口袋,把碎冰碴舀到一盆水里。当歌声从窗口飘进来,她正拧出一块湿毛巾,放在宠儿的脑门上。宠儿大汗淋漓,四仰八叉地躺在起居室的床上,手里拿着一块石盐。两个女人同时听见了歌声,又一起抬起头。声音变大了些,宠儿坐起来,舔着盐走进大屋。塞丝和她交换了一下眼神,朝窗口走来。她们看见丹芙坐在台阶上,远处,院子和路交接的地方,她们看见三十个女邻居癫狂的面孔。有的闭着眼睛;有的在仰望灼热、无云的天空。塞丝打开门,然后去拉宠儿的手。她们一起站在门口。对塞丝来说,仿佛是“林间空地”来到了她身边,带着它全部的热量和渐渐沸腾的树叶;女人们的歌声则在寻觅着恰切的和声,那个基调,那个密码,那种打破语义的声音。一声压过一声,她们最终找到的声音,声波壮阔得足以深入水底,或者打落栗树的荚果。它震撼了塞丝,她像受洗者接受洗礼那样颤抖起来。 唱歌的女人们立即认出了塞丝,并惊讶地发现,自己见到了站在她身边的那人,却毫不畏惧。那个鬼孩子挺聪明,她们想。而且漂亮。她有一个孕妇的身型,光着身子,在下午的骄阳下微笑着。黑得出奇,而且光彩夺目,她的腿又长又直,肚皮又大又紧。发辫的藤条在她头上肆意扭曲。耶稣呀。她的微笑光芒四射。 塞丝感到两眼滚烫,也许是为了让它们保持清澈,她抬头望去。天空湛蓝而晴朗。树叶明晰的绿色中没有一点死亡的迹象。她垂下眼睛,重新面对这些亲切的面孔,突然,她看见了他。牵着匹母马,放慢了脚步,宽宽的黑帽檐遮住了他的脸,却遮不住他的用心。他在朝着她的院子走来,他在向她最宝贵的东西走来。她听见了鼓翼的声响。小蜂鸟将针喙一下子戳穿她的头巾,插进头发,扇动着翅膀。如果说她还有什么想法的话,那就是不。不不。不不不。她飞了起来。冰锥子不是握在她手里;那分明是她的手。 宠儿独自站在门廊里,微笑着。可此时她的手是空的。塞丝抛下她,跑开了,跑开了;她感到本来一直让塞丝握住的手变得空空荡荡。现在,她正跑到外面那些面孔中间,加入她们,将宠儿丢在身后。孤零零。又一次。然后是丹芙,她也跑了进去。离开她,扎进外面的人堆。她们形成了一个小山包。一山的黑人,在坍塌。在所有人的上方,那没有皮的男人手执鞭子,从他自己那里升起来,俯瞰着。他在看她。 光着脚丫,春黄菊。 脱我的鞋;脱我的帽。 光着脚丫,春黄菊。 还我的鞋;还我的帽。 我的头枕着土豆口袋睡, 魔鬼悄悄地爬上背。 蒸汽机孤独地呜呜叫, 海枯石烂爱她永不悔。 海枯石烂;海枯石烂。 “甜蜜之家”的姑娘让你心儿乱。 他归来和出走的路线正好相反。先是冷藏室、贮藏室,然后是厨房,最后他才去对付床。“来,小鬼”虚弱不堪,皮大衣都脱落成了补丁块,但它睡在压水井旁,于是保罗·D知道宠儿真的走了。有人说消失了,就爆炸在她们眼前。艾拉不是那么肯定。“也许是,”她说,“也许不是。可能藏在树林里,等下一个时机。”可是保罗·D看见了那条起码已有十八岁的老狗,于是他敢断定,一百二十四号再没有她了。但他还是将冷藏室的门半开着,以为会听见她的声音。“抚摸我。抚摸我。进到我身体里抚摸我,叫我的名字。” 草荐床还在那里,那些让耗子啃了边儿的旧报纸还铺在上面。猪油罐。还有土豆口袋,可现在空了,土豆堆了一地。在日光下,他想像不出黑暗中月光从裂缝里渗进来的情形。想像不出欲望如何将他淹没,逼他挣扎着浮出,进入那个姑娘,就仿佛她是海面上的清新空气。与她性交甚至毫无乐趣。倒更像是一种没有理智的求生本能。每次她到来、掀起裙子,一种求生的饥饿就压倒了他,他像无法控制肺部的活动一样无法控制它。事后,他仿佛被冲上了沙滩,捯着气,堕入反感和个人耻辱之中,但也心怀感激,因为他又被护送到了他曾经身属的海洋深处。 筛下来的天光融化了记忆,将它化为尘埃,在日光中飘浮。保罗·D关上门。他看着房子,惊奇地发现,它并不理睬他。卸去了重负以后,一百二十四号只不过是又一座饱经风雨、亟待修缮的破房子。悄无声息,正像斯坦普说的那样。 “那地方周围原来总是闹哄哄的。现在,悄无声息了。”斯坦普说道,“我路过了好几回,都没听见什么动静。变乖了,我猜是,因为鲍德温先生说他要尽早把那宅子卖掉。” “就是她要捅的那个人的名字?是他吗?” “对。他妹妹说那宅子尽惹麻烦。她跟简妮说要把它脱手。” “他呢?”保罗·D问。 “简妮说他反对,但不会阻止。” “他们觉得谁会要城外那个地区的一所房子呢?谁有钱也不愿意住在那儿呀。” “没的说。”斯坦普答道,“我估计,它还没脱手就会成为一个符咒。” “他不打算送她上法庭吗?” “看着不像。简妮说他只想知道那个站在门廊里的裸体女人是谁。他光使劲看她了,没留神塞丝动了什么念头。他只看见几个黑女人在打架。简妮说,他还以为塞丝在追她们谁呢。” “简妮说他有什么异常吗?” “没有。她说她真高兴主人没死。她说,要是艾拉没抓住她,她也会动手的。看着那女人要杀她的主人,她差点给吓死。她和丹芙就都得另找工作了。” “简妮跟他说那个裸体女人是谁?” “她说她没看见。” “你相信她们看见了?” “嗯,反正她们看见了什么。我总是信任艾拉的,她说她盯住了它的眼睛。它就站在塞丝身旁。可她们描述的模样,并不像我在那里见过的那个姑娘。我见过的姑娘很瘦。这一个却很胖大。她说她们俩手拉着手,塞丝在它旁边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姑娘。” “手拿冰锥的小姑娘。她最后离他有多近?” “她们说扑到了他的身上。后来丹芙和她们抓住了她,艾拉还给了她的下巴一拳。” “他应该知道塞丝要对付的是他。他应该知道。” “也许吧。我不知道。他要是真想过,我估计他是有意一动不动的。那才像他。他是个不让大家失望的人。稳如泰山。我跟你说吧,要是她真的追上了他,那对我们才是最糟糕的事呢。这个,你知道吗,当初主要就是因为他,塞丝才没上绞刑架。” “是啊。他妈的。那女人疯了。疯了。” “是啊,唉,我们不是都一样么?” 然后他们大笑起来。开始时还是轻轻的一声哑笑,然后就没完没了,越笑声越大,笑得斯坦普从兜里掏出手绢来擦眼睛,保罗·D把他的手掌使劲压在自己手里。当他俩都没亲眼目睹的情景在眼前出现时,那份危急和尴尬让他们笑得前仰后合。 “每次有个白人来到门口她都要杀人吗?” “她应该明白,那人可能是来讨房租的。” “幸亏他们不用那种方式送邮件。” “都甭想收信了。” “除非是邮递员。” “是个千辛万苦的差事。” “而且是最后一次。” 他们大笑着,喘着粗气,摇着头。 “他还会让丹芙在他家里过夜吗?哈!” “噢不。嘿。别提丹芙,保罗·D。她可是我的心肝。我为那个姑娘骄傲。她是头一个扑倒她妈妈的人。那时候大家都还他妈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那么,可以说,她救了他一命。” “可以这么说。可以这么说。”斯坦普说着,猛然间又想起了那一次壮举,他抡起胳膊、拼命抓住,才救下了那个鬈毛娃娃,再差几英寸她的脑壳就要给摔裂了。“我为她骄傲。她出落得挺好。挺好。” 这是实话。第二天早上,保罗·D在上班的路上就看见了她,她刚下班。她瘦了,眼里更镇定了,越来越像黑尔。 是她先笑的。“早上好,D先生。” “唉,今非昔比了。”她的微笑不再是他记忆中的讥笑了,而是含着善意,再加上塞丝嘴角的那种坚毅。“你过得怎么样?” “还凑合吧。” “你这是回家去吗?” 她说不是。她听说衬衫厂有个下午的工作。她希望得到了在鲍德温家的夜班和另一个工作以后,她能有点积蓄,还能帮帮妈妈。他问她,他们待她是不是不错,她说比不错还强。鲍德温小姐能教她点东西。他问她是什么东西,她笑了,说是书本知识。“她说我可以去奥伯林(指俄亥俄州的奥伯林学院。)。她正在我身上做试验。”他没有说:“当心。当心。世上再没有什么比一个白人学校老师更危险了。”相反,他点了点头,问了他想问的问题。 “你妈妈还好么?” “不,”丹芙说,“不,不,一点儿也不好。” “你认为我该去看看么?她会欢迎吗?” “不知道,”丹芙说,“我觉得我弄不懂我妈妈了,保罗·D。” 他们俩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道:“呃,那个姑娘。你知道的。宠儿?” “怎么?” “你认为她肯定是你的姐姐吗?” 丹芙看着自己的鞋子。“有时候吧。有时候我觉得她是——甚至不止。”她抚弄着衬衫,抠着一个污点。突然,她抬起眼睛,直盯着他。“可谁能比你更清楚呢,保罗·D?我是说,你肯定了解她。” 他舔了舔嘴唇。“嗯,如果你要我的看法——” “我不要。”她说道,“我有我自己的。” “你长大了。”他说。 “是的,先生。” “好吧。那么,祝你找工作走运。” “谢谢你。还有,保罗·D,你不一定要回避,但是你跟我妈妈说话要小心,听见了吗?” “你放心。”他说道,然后就离开了她,或者说她离开了他,因为这时一个年轻人朝她跑来,说着:“喂,丹芙小姐。等一等。” 她转向他,一张脸看上去就像让人拧开了煤气喷嘴一样,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不情愿地离开了她,因为他还有话要说,还想弄明白他听说的那些故事:白人来接丹芙上班,塞丝去刺杀他。小鬼魂恶狠狠地回到人世,指使塞丝出去对付那个使她免遭绞刑的男人。有一点是一致的:开始她们看见过它,后来就不见了。她们按住塞丝,把冰锥子从她手里拿掉,再回头看那所房子的时候,鬼魂已经没了。后来,一个小孩讲起他如何一直在一百二十四号后面的小溪旁找鱼饵,如何看见那边一个满头秀发全是鱼儿的裸体女人穿过树林。 实际上,保罗·D并不关心它是怎么走的,甚至不关心它为什么要走。他关心的是,当时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以及为什么离开。当他通过加纳的眼睛看自己时,他看见的是一种东西。通过西克索的眼睛看,是另一种。一个让他觉得自己正直。一个让他觉得耻辱。比如,他在内战期间曾为双方卖命。他从“北极”银行和铁路公司逃走,去加入田纳西的第四十四黑人军团,还以为自己成功了,结果却发现,他来到的是新泽西州一个司令麾下的另一个黑人军团。他在那儿待了四个星期。军团在开始考虑士兵该不该持有武器之前就解散了。不该发枪,决定了,而那个白人司令必须考虑清楚,该命令他们去干些什么,而不是去杀另一些白人。一万人当中,有的留在那里做清扫、拖运和盖房子的工作;另一些流向另一个军团;多数人被抛弃了,悉听尊便,作为酬报的只有苦涩。他正试图下定决心干点什么,这时一个“北极”银行的代理人追上了他,把他带回特拉华,他又在那里做了一年奴隶。然后“北极”以三百元的价钱把他卖到亚拉巴马服役,在那里他为反叛的南军士兵卖力,先是给死人分类,然后又去炼铁。他和他那组人打扫战场的时候,任务是把邦联(指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临时政府。)的伤员从邦联士兵的死尸中拉出来。要照料好,他们告诉他们。好好照料。有黑人,有白人,把脸裹得只剩下眼睛,提着马灯在草地上择径而行,摸着黑在死尸无动于衷的沉默中分辨活人的呻吟。大多是小伙子,还有些是孩子。他感到有点羞耻,因为他把他们想象成佐治亚州阿尔弗雷德的看守们的儿子以后,还同情他们。 他试过五次,没有一次得逞太久。他的每一次出逃(逃离“甜蜜之家”,逃离“白兰地酒”,逃离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逃离威尔明顿,逃离“北极”银行)都遭到了挫败。孤身一人,没有伪装,长着显眼的肤色和容易被人记住的头发,而且又没有白人保护,他从未逃脱过被抓获的命运。逃跑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和囚犯们一起的,然后同切罗基人住在一起,听从了他们的建议,还在特拉华州威尔明顿的一个女织工那里藏过:整整三年。在每一次出逃的路上,他都情不自禁地惊诧于这片不属于他的土地的无比美丽。他藏身于它的胸口,翻弄着它的泥土寻找食物,扒住它的河岸贪饮河水,尽量不爱上它。夜晚,天空只属于他自己了,而且因星星的重压而虚弱,他仍强迫自己不去爱它。它的墓园,它的在低处流淌的河流。或者,只是一座房子——孤独地坐落在一株楝树下;也许是一头拴着的骡子,光线打在它的皮毛上,仅此而已。任何一样事物都能让他心动,但他却竭尽全力不去爱它。 在亚拉巴马的战场上过了几个月之后,他和三百个被抓来、租来、抢来的黑人一道,被押往塞尔马的一家铸造厂。他就是在那里赶上内战结束的。他被告知获得了自由,这样,离开亚拉巴马应该不成问题。他应该有能力从塞尔马铸造厂沿着大路直接走到费城,想坐车的话可以搭火车,也可以乘小船。但事与愿违。他和两个黑人士兵(他们曾经被他原来找的那个四十四军团抓获过)从塞尔马步行去莫比尔,他们在头十八英里路中就看见了十二具黑人死尸。两个是女人,四个是男孩。他心想,这一次,毫无疑问,是他一生中最不平常的长征。控制局势的北佬却让南方叛军失去了控制。他们到了莫比尔郊区,那里的黑人在为联邦铺路,在这之前,他们曾帮助叛军将道路捣毁。跟他一道走的两个人中有个列兵,名叫基恩,曾在马萨诸塞的五十四军团服过役。他告诉保罗·D,他们比白人士兵挣的钱少。说起来就让他痛心:马萨诸塞州愿意为待遇不均作些补偿,但他们集体拒绝了。听说打仗还能挣钱,保罗·D被深深触动了,他只顾用惊奇和艳羡的眼光看着那个列兵。 基恩和他的朋友罗斯特中士征用了一艘小快艇,他们三人漂进了莫比尔湾。在那里,那个列兵向一艘联邦的炮舰高呼,炮舰就把三个人全都接走。基恩和罗斯特在孟菲斯上岸,去寻找他们的指挥官。炮舰舰长允许保罗·D待在船上,一路到了西弗吉尼亚的惠灵。然后他再自己到新泽西去。 他到达莫比尔之前,见过的死尸比活人还多,可等他到了特伦顿,到处是熙熙攘攘的活人,既没在追捕人也没在被人追捕,这让他觉得自由生活的滋味如此美妙,终生难忘。他走过一条挤满白人的繁华街道,可他们却并不觉得他的出现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他招来的异样目光只是因为他的脏衣服和恶心头发。尽管这样,还是没人发出警报。然后奇迹出现了。他站在一排砖房前面的街上,听见一个白人喊他(“嘿!你!”),让他帮忙把两只皮箱从一辆公共马车上卸下来。事后,那个白人给了他一枚硬币。保罗·D拿着硬币溜达了好几个小时——他拿不准能用它买点什么(一件衣服?一顿饭?一匹马?),也不知道谁会卖给他东西。最后,他看见一个菜贩在一辆马车上卖菜。保罗·D指了指一把萝卜。菜贩把萝卜递给他,接过他的那枚硬币,又给了他几枚。他大吃一惊,退了出来。他四处张望,发现好像没有人对那个“差错”或者对他感兴趣,于是他继续走着,高兴地嚼着萝卜。只有几个过路的女人似乎隐约有些反感。第一次挣钱买来的商品令他心花怒放,也不在乎那些萝卜是蔫巴的。就在那一刻,他认定,到处流浪、吃喝和睡觉才是最好的生活。他这样过了七年,后来到了南俄亥俄,他从前认识的一个老太太和一个姑娘就去了那里。 现在,他归来和出走的路线正好相反。他先是站在房子背后,冷藏室旁边,惊奇地发现原来种青菜的地方开着夏暮繁茂的花儿。石竹,牵牛花,菊花。乱放的坛坛罐罐和正在凋萎的花茎挤在那里,花朵怕疼似的哆嗦着。死去的常春藤缠在豆角架和门把手上。从报纸上剪下的褪了色的画像钉在厕所和树上。一根短得只够跳绳用的绳子扔在澡盆旁边;还有成罐成罐的死萤火虫。像个小孩的房子;一个高个子小孩的房子。 他走过去,拉开前门。死一般寂静。悲伤的红光笼罩他、禁锢他的那块地方,如今空空荡荡。一种凄凉而失落的空荡。更像是空缺,但是这种空缺他必须挺过去,凭着当初信任塞丝、走过了搏动的红光的那种决心,挺过去。他迅速地瞥了一眼白花花的楼梯。楼梯栏杆从头到尾缠着绸带、蝴蝶结和花束。保罗·D迈进屋去。他从室外带来的轻风掀动了那些绸带。并不太急,但不浪费一点时间,他小心地爬上闪亮的楼梯。他走进塞丝的房间。她不在那儿,那张床看起来那么小,让他纳闷他们两个当初怎么躺得下。床单也不见了,由于没开天窗,屋子里闷得令人窒息。颜色鲜艳的衣服扔在地板上。挂在钉子上的裙子还是他第一次看见宠儿时她穿的那条。一双冰鞋安卧在墙角的一只篮子里。他将目光转向那张床,久久地望着它。他觉得那似乎是个他没待过的地方。他冒了一身汗才想象出自己躺在上面的情景,一看见那个画面,马上精神倍增。他向另一间卧室走去。丹芙这一间的整洁程度与那一间的脏乱程度相当。然而还是没看见塞丝。也许自从他跟丹芙谈了那次话以后,她就好了起来,回去工作了。他转身走下楼梯,离开了自己稳稳当当躺在那张窄床上的幻象。他在厨房的桌旁坐了下来。一百二十四号少了一点什么。比住在里面的人更大的什么。比宠儿或者红光更多的什么。他无法说清那是什么,然而恍惚之间,那好像是他偏偏不明白的、外面的什么东西射出的耀眼光芒,即使含着责难也依然亲切。 右边那扇通往起居室的门半开着,他听见了里面哼唱的声音。有人在哼小调。轻柔而甜蜜,像支摇篮曲。然后是几句歌词。听起来像是“高高的乔尼,宽宽的乔尼。石竹垂下头”,当然了,他想。那就是她待的地方——她就在那儿。躺在一床色彩斑斓的被子下面。她的头发,像名贵植物雅致的黑色根须,在枕头上卷曲着散开。她的眼睛盯着窗口,毫无表情,以致他拿不准她会不会认出他来。这间屋子太亮了。什么都看不真。 “杂草举起手,”她唱道,“羊毛盖住了我的肩膀,毛茛和三叶草在飞扬。”她拨弄着一长绺头发。 保罗·D清了清嗓子,打断她。“塞丝?” 她转过头。“保罗·D。” “噢,塞丝。” “是我做的墨水,保罗·D。我要是没做墨水,他就不能那样做了。” “什么墨水?谁?” “你刮胡子了。” “是的。样子很糟?” “不。你样子挺好的。” “见鬼。我听说你卧床不起了,怎么回事?” 她笑了笑,等笑容消退又转眼去看窗户。 “我想跟你谈谈。”他对她说。 她没有回答。 “我看见丹芙了。她对你说了吗?” “她白天回来。丹芙。她一直跟着我,我的丹芙。” “你得打这儿起来了,姑娘。”他很紧张。这让他想起了什么。 “我累了,保罗·D。太累了。我得歇一歇了。” 这时他明白他想起什么来了,就向她嚷道:“你不是要死在我面前吧!这是贝比·萨格斯的床!你就是这样打算的吗?”他勃然大怒,恨不得杀了她。他记起丹芙的警告,克制住自己,轻声道:“你打算怎么办,塞丝?” “噢,我没打算。根本没打算。” “听着,”他说,“丹芙白天在家。我晚上来。我来照顾你,你听见了吗?就从现在开始。首先,你闻着可不大对劲。待在那儿。别动。我去烧点儿水。”他停住了。“可以吗,塞丝,我去烧点儿水?” “数我的脚吗?”她问他。 他走近几步。“搓你的脚。” 塞丝合上眼睛,紧闭双唇。她心里想的是:不。我只想要窗下这一小块地盘。还有休息。现在没什么可搓的。也没必要搓了。就算他连怎么洗都知道,也不剩什么好洗的了。他会分成几部分来洗吗?先洗脸,然后洗手、大腿、脚、后背?最后来洗她疲倦的乳房?就算他会一部分一部分地洗,那些部位挺得住吗?她睁开眼睛,知道去看他很危险。她看着他。古铜色的皮肤,时刻期待着的两眼之间的皱纹;然后她看见了那个——他内在的那种东西,神圣,这使他成为那种走进一间屋子就能让女人们哭泣的男人。因为跟他在一起,在他面前,她们就会哭。哭泣,并且向他倾诉只有她们彼此之间才说的事情:什么时光从不停下来啦;什么她叫了,可是霍华德和巴格勒沿着铁轨一直走下去,没有听见啦;什么爱弥吓得不敢跟她待在一起,就因为她脚丫太难看、后背太糟糕啦;什么她的太太伤了她的心,她哪儿也找不到她的帽子啦;还有…… “保罗·D?” “什么,宝贝?” “她离开我了。” “噢,姑娘。别哭。” “她是我最宝贵的东西。” 保罗·D在摇椅上坐下,打量着那床缀满了狂欢节颜色的补丁的被子。他的双手无力地夹在膝间。这个女人有太多太多的东西让人去体会。他很头疼。突然,他想起了西克索如何试图描述他对“三十英里女人”的感觉。“她是我精神上的朋友。是她把我捏拢的,老弟。我是一堆碎片,她把它们用完全正确的次序捏拢了,又还给我。这太好了,你知道,要是你有一个女人做你精神上的朋友的话。” 他盯着被子,想的却是她锻铁一般的后背;还有那张美妙的嘴,因为挨了艾拉一拳头,嘴角仍在肿胀。那诱人的黑眼睛。在炉火前冒着热气的湿裙子。她对他脖子上的饰物的慎重体贴——饰物的三根枝杈,好像伺机而动的小响尾蛇,弯曲着伸出两英尺。她是怎样地绝口不提、也不去看它,于是他不必因为像畜生一样被套上轭具而感到耻辱。只有这个女人塞丝才会那样,不去碰他的男子气概。他想把自己的故事同她的放在一起。 “塞丝,”他说道,“我和你,我们拥有的昨天比谁都多。我们需要一种明天。” 他俯下身,攥住她的手。他又用另一只手抚摸着她的脸颊。“你自己才是最宝贵的,塞丝。你才是呢。”他有力的手指紧握住她的手指。 “我?我?” 有一种孤独可以被摇晃。手臂交叉,双膝蜷起;抱住,别动,这动作并不像轮船的颠簸,它使人平静,而且不需要摇晃者。它是一种内心的孤独—好像有皮肤将它紧紧裹严。还有一种孤独四处流浪。任你摇晃,绝不就范。它活着,一意孤行。它是一种干燥的、蔓延着的东西,哪怕是你自己的脚步声,听起来也仿佛来自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 人人都知道怎么称呼她,却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她被人遗忘、来历不明,却永远不会失踪,因为没有人在寻找她;即便有人在寻找,他们不知道她的名字,又怎么唤她呢?虽然她有所要求,但是没有人要求她。青草漫漫的地方,那期待着爱和寻机讨债的姑娘炸裂得七零八落,使得那咀嚼着的狂笑轻易将她吞个精光。 那不是一个可以继续的故事。 他们像忘记一场噩梦一样忘记了她。那些看见她出现在门廊里的人们,先是编造故事,添枝加叶,随即又迅速地、故意地忘记了她。那几个同她说过话、与她一起住过、爱过她的人,用了更长的时间来忘记她,直到他们发现,自己不能记起也不能复述她说过的一句话,只好开始相信,她其实什么也没说过,不过是他们自己无中生有罢了。于是,到头来,他们也将她遗忘了。记忆似乎是不明智的。他们永远不知道她在哪里或者为了什么蜷作一团,也不知道她如此渴求的那张水底的面孔究竟是谁。有关她颚下笑纹的记忆本该留下却荡然无存,那里门闩紧闭,地衣又将它苹果绿的花朵覆满了铁锁。她又怎能妄图用指甲开启雨水淋蚀的铁锁呢? 那不是一个可以重复的故事。 于是他们忘掉了她。好像忘掉睡不安稳时做过的一个不快的梦。然而,他们醒来的时候,偶有一条裙子的窸窣声倏然而逝,而那在梦乡里擦着脸颊的指节也似乎是酣睡者自己的。有的时候,一个亲朋故友的相片——盯着看得太久——也会变样,上面移动着比亲人的脸更为熟悉的什么。愿意的话,他们摸得到它,可是千万不要摸,因为他们知道:一旦碰了,一切将不会安然如故。 这不是一个可以流传的故事。 一百二十四号后面的小溪边,她的脚印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它们是这样熟悉。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把脚丫放进去,都会合适。拔出脚来,它们又会消失,仿佛从没有人打那里走过。 渐渐地,所有痕迹都消失了,被忘却的不仅是脚印,还有溪水和水底的东西。留下的只有天气。不是那被遗忘的来历不明者的呼吸,而是檐下的熏风,抑或春天里消融殆尽的冰凌。只有天气。当然再不会有人为一个吻而吵吵闹闹了。 宠儿。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